工商局与电视台的角力
2004-04-29徐家平
检察风云 2004年4期
关键词:用户
徐家平
风起机顶盒
2002年初,江苏连云港灌南县有线电视台决定对所辖区域的电视信号进行干扰,然后推出解扰器(俗称机顶盒),用户安装解扰器后才可以正常收看。电视台对此举的解释是:解决屡禁不止的偷接信号及拖欠收视费问题。3月14日,电视台先在孟兴庄乡进行试点,拟取得经验后再推广。没想到,此举却诱发了与工商局的种种纠葛。
原来,电视台对信号进行干扰后,用户眼瞅着电视上要么只有一道道波纹,要么上蹿下跳,鬼影似的,根本无法看,只好到电视台申请安装机顶盒。说来也奇,盒子一装上,图像立即恢复正常。大部分用户对电视台的做法倒也无话。然而,一部分用户不乐意了,他们对电视台的做法意见纷纷,原因主要是:过去,一户用户每月缴纳13元收视费,如果一户人家有超过2台以的电视机,则按每台6元收取。但此次的收费标准却一律按每户一台电视机收取。这样一来,家中有两台或以上电视机的用户实际的利益受到了侵犯——那多出的电视机成了空摆设。偏偏电视台为减少工作量,还规定每家每户要一次性缴清以后半年的收视费,缴不了半年的,至少也得缴清3个月的,否则不予分发、安装解扰器。
愤愤不平的消费者集体到工商局告状,要求政府“管管如此霸道的电视台”。
灌南工商分局一查,情况属实,于是,江苏省连云港工商局于2002年9月18日作出处罚决定: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对电视台罚款16万元人民币。
灌南县有线电视台万万没有想到工商局会如此“绝情”,他们认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有线电视台采取的措施得力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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