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层:进步着的与僵滞着的
2004-04-29孟祥升
经济 2004年6期
孟祥升

“向等级制宣战”不仅是愚蠢的,更是徒劳的,且往往意味着巨大的灾难。社会分层乃是中性的、客观的,仅仅反映社会现实,并不服务于政治目的,没有必要对之激愤不已。值得我们警惕的只是某一社会阶层全面掌控政治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从而形成一个高度垄断的极权集团
甲:以前讲“阶级”,如今讲“阶层”,似乎淡化了意识形态色彩,但公然将社会成员分成三六九等,这也算社会进步吗?
乙:“不齐之齐,是之齐也。”等级制是人类社会的永恒存在。“向等级制宣战”不仅是愚蠢的,更是徒劳的,且往往意味着巨大的灾难。我们曾经有过“消灭一切社会差别”的狂热,实际结果又如何呢?正如某政治寓言所说,“所有的猪一律平等,但某些猪更加平等!”
以前虽未明言上下等级,但并不表明各社会群体之间没有高下落差,诸如“下放”、“提干”之类人们耳熟能详的说法已经透露了个中消息。传统体制之下,除专政对象外,只有三大身份群体——干部、工人、农民,而无论就政治地位、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声望而言,均是干部高于工人、工人高于农民。
从印度“种姓制”、法国大革命前“三个等级”到现代社会分层,社会进步体现于何处呢?借用一句著名的论断,“从身份到契约”,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
甲:某权威报告将中国社会划分为十个阶层,依高下次序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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