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学雷锋”
2004-04-29奚翔光马婷
上海采风月刊 2004年6期
关键词:学校
奚翔光 马 婷

暴风雪中的援手
我刚搬进纽约市布鲁克林区那幢公寓楼,就看见有一张“通告”贴在住户的邮箱旁,上面写道:“对格林夫人的善举——愿意每月两次接送住在3栋2层4号做完化疗的格林夫人回家者,请在下面签名……”因为我不会开车,所以没有签名,径直走上了楼,房间里的许多东西还没有归置好,我还得好好搬动一番。但是“善举”一词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这是希伯来语,意思是“做好事”。按照我祖母的理解,它还有另一层含义——因为她发现我总是羞于请别人帮忙,所以常常对我这样说:“得到别人的帮助是一种幸福;但得到人家的允许,能够帮人一把,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
我进了屋,马上动手摆放东西。祖母一边望着我,一边对我耸耸肩、摇摇头——搬运工走后,几个朋友主动提出帮我安置好家具,但我说我自己对付得了,他们就走了。
窗外的雪花纷纷扬扬下了几个小时,快到上课的时间了,我必须得走了,否则就要耽误给学生们上课了。我穿上两件毛衣和外套,戴上帽子,蹬上棉靴出了门,向公交车站走去。在十二月份这种风雪天气里,这可是一段艰难的路程。我把祖母给我织的蓝色围巾围紧脖子,耳边似乎又响起了临出门时她的声音:“为什么不看看是否有人在开车,顺便搭个便车呢?”
然而,有一千个不这么做的理由跳进我的脑海——我不认识我的邻居,我不喜欢打扰别人,我觉得请人帮忙很可笑,自尊心不允许我拦住别人的车说:“我要到学校去给学生们上课,搭便车只需要10分钟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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