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票决制”选拔干部,好!

2004-04-25王佳宁

中国新闻周刊 2004年14期

四川省委决定把票决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过去的“下一级党政正职”扩大到包括机关厅局一把手在内的所有“重要干部”;由过去的票决“县级党委、政府正职”,提高到“市厅级党政正职”;并明确规定市厅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都要由省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广东、浙江也在推行这种做法。

用人的失察、轻率,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是导致腐败的根源之一。所以,我认为,“票决制”应该列入选拔干部的重要程序。

让更多有资格投票的人参与表决,则反腐败的监督机制在“票决制”这个关键环节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重庆 王佳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