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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丝绸古道重放异彩

2004-02-10

中国民族 2004年1期

成立机构,制订规划,广泛宣传,为挖掘和抢救民族古籍创造有利条件

辽阔广大、美丽富饶的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种宗教、多种语言文字并存的地区,也是中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汇集地。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新疆各族人民都创造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为共同缔造和发扬中华民族的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为我们留下了丰富多彩、卷帙浩繁的民族古籍。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从加强民族团结,发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在抢救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于1983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搜集、整理和出版新疆少数民族古籍的通知》,成立了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民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十几个有关厅局、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委),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每年拨专款解决,编制由最初的15名增加到25名。按照《通知》精神,自治区5个州、8个地区和乌鲁木齐市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经费由当地财政解决。自治区古籍办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规划,编造经费预算和掌握经费开支,开展各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同时负责同各大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基层古籍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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