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4-02-10增林
中国民族 2004年1期
关键词:文化
增 林
毛公宁(壮族,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
在新的一年,我们要以加强民族法制建设为重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服务。
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线,建立健全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要以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新高潮;继续做好代国务院起草《关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工作,争取在上半年出台,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积极推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制订修改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部门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订《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力争早日出台,推动依法行政,将民族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围绕国务院召开的第4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做好筹备工作,并使其过程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过程;尽快推出国家民委与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合编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纲要》,在全国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再教育,使全国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继续贯彻中办发2001年23号文件精神,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继续做好城市民族关系的协调工作,努力维护城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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