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福黎民说毕沅
2004-01-11史坚
慈善 2004年6期
史 坚
毕沅,字湘衡,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出生于江苏太仓一个书香门第。自幼好学,10岁已能写诗。他以《续资治通鉴》而名扬学林,学识渊博,著述浩繁,留有《传经表》、《经典文字辨证书》、《关中胜迹图记》、关中、山左、中州《金石记》等著作。
清乾隆31年(1766),毕沅在甘肃任巩秦阶道,后升为陕西按察使、布政使。38年任陕西巡捕。50年调河南巡抚,不久升为湖广总督。
他在陕西时间最长,先后约达10余年。他为官清正廉洁,深得民心。人们称赞他是一位“能以民物为一体”体恤民情、造福一方的清官。
赈济灾民拯苍生
甘肃、陕西两省地处内陆,大部地区降雨量偏少,对农作物生长不利。冬春易旱,且有风沙,寒潮侵袭,两地灾情不断,尤以水旱两灾为甚。
乾隆35年(1770)甘肃连年旱荒,各县官仓已空,急需拨粮救济。“四年三遇旱,十室九关门”。灾情十分严重。毕沅心急如焚,他及时向朝廷详奏了连年苦旱,粮食匮乏,农田干枯等困难情况,不但得到大量粮食对百姓实施赈济,并将全省积欠的种籽、口粮银400万两全部豁免,使百姓得到实惠。
乾隆38年(1773),黄河、渭水、洛水三条大河洪水泛滥,陕西大荔境内有27个村庄受灾,冲塌民房8900余间,受灾人口高达2万余人。在这紧急关头,毕沅多次亲自赶赴灾区,察看灾情,探访灾民,进行赈济,把很多人从死亡线上拯救出来。
面对连年不断发生的水旱、冰雹、霜冻,风灾等灾情,毕沅始终镇定自若地积极筹划,尽力赈济,使百姓能够最大限度地得以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兴修水利防灾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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