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四:向承办法官问究竟
2003-04-29
上海采风月刊 2003年11期
关键词:法律

采访:承办法官坦诚相告
时间:2003年10月4日下午5:00
地点:采风月刊社编辑部
赵素仙阳奉阴违
离开邵建岳家时夜色已经降临,在归途中我们迷惘了,赵素仙凭借不做亲子鉴定能够获得15年官司的全胜记录,她不屑于向记者倒苦水,敢于对记者用暴力的“强悍”作风和“我有法院撑腰”的理直气壮肯定应该有法律依据,否则即使她再“朝中有人好办事”也起不了那么大的作用。
而邵建岳屡败屡战,准备不惜倾家荡产上告北京甚至打算“以死抗争”,坚持不懈地要求做亲子鉴定也有其充足的理由。双方都只能依靠法律和法院,但法律和法院似乎在解这道“血疑”难题时有这样那样的难度。
究竟是法律的原因还是法院的原因呢?为了弄清事情真相,只有找到余姚市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官问个究竟。
很幸运,我们通过专门途径找到了余姚市人民法院在2001年4月,受理赵素仙要求邵建岳增加抚养费案的承办法官,并且获得了他家里的电话号码。
这位今年年近60的资深法官在电话中承诺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绝对真实可信和负责任的。
记者:您能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余姚市人民法院不支持邵建岳的亲子鉴定要求?
法官:2001年以前的案子不是我审,而且那个时候是离婚案子,和2001年的案子性质不同。2001年是抚养权的案子,我只能谈这个案子的情况。
我们没有不支持亲子鉴定,相反我们绝对是支持的,因为经过调查我们也认为这个案子如果不经过亲子鉴定是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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