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定”方案看中央银行新定位
2003-04-29武小欣
中国经济信息 2003年22期
武小欣
近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三 定”方案。按照新调整的“三定”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 观调控部门。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人民银行功能的再定位,有利于中国人民银行更好发 挥作用。
从中国人民银行新的“三定”方案看,这次调整强化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 职能、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职责,这主要表现在职责、内设 机构等方面。
首先,这次人民银行“三定”方案是今年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银监会后作出的 ,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的专业化水平。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 随着经济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由直接调控方式逐步转变为间接调控方式,原来 通过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行政控制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性日益下降,这为银行监管 职能从人民银行内部分离出来创造了客观条件。成立银监会有利于提高银行监管的专业化水 平,与此同时还有必要提高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调控的水平,这次新的“三定”方案就恰 恰体现了这一点。通过数次金融改革,人民银行已经具备基本的执行间接货币政策调控的能 力,新的“三定”方案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和提高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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