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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婚外情美丽的外衣

2003-04-29王慧敏北剑

健康向导 2003年5期

王慧敏 北 剑

来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调查表明:1998年1月-2002年6月间,因两性不正当关系而造成的情杀、他杀,在故意杀人案中所占比例较高,其中市检察院一分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占故意杀人案的48%,二分院受理的占32%。

这说明,由“婚外情”与“婚外性”日益膨胀导致刑事案件的现象愈演愈烈……

下面列举的几个案例都是近两年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案件,为了更真实地反映社会现状,我们尽量选取了不同年龄、不同背景、不同情况的案件进行分析。

案例一:婚礼前夕得知妻子曾被人强奸并被迫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新郎在怒不可遏中杀死了侮辱妻子的男人。

于晓毅,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晓毅得知其妻曾被冷某(男,时年43岁)强奸并被迫一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后,即携带尖刀找到冷某,持匕首猛刺冷的左臂部、胸部、腹部等部位数刀,其中1刀刺伤冷某的右上臂,贯通至胸腔,刺破左肺及心脏,导致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晓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二:丈夫跟别的女人关系暧昧。为了维护面临破裂的婚姻,为了少不更事的爱子,妻子在劝说无效的愤怒中杀死了第三者。

王祚聪,在劝说与丈夫关系暧昧的束某(女,时年23岁)失败后即携带尖刀尾随束,从后面用左手揪住束的头发,右手持尖刀朝束背颈胸部猛扎数刀。束被刺穿胸腹壁,伤及心脏肝脏,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祚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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