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
2003-04-29徐滇庆
经济 2003年8期
徐滇庆

金融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也应该相信民间具有极大的制度创新能力
有的新闻媒体把开放民营银行的争论归纳为“改造派”和“新建派”之争。他们说,“改造派”强调“新建的风险”,“新建派”则大谈“改造的难度”。这些报道大致勾画出了争论的基本轮廓,却未必十分准确。需要补充的是,主张开放民营银行的一方并不排斥对原有金融机构的改造,而另一方则恨不能全面封杀民营银行。例如,某些金融从业人员说:“我们当前的任务应是研究如何对现有银行进行改革,以真正改变银行的经营行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不是考虑设立一批民营银行”。
不少学者为现有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出谋划策。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等的学者们调查了国有商业银行和许多基层金融机构的状况,提出了改革建议。长城金融研究所的报告建议在原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创建民营银行。还有一些报告认为:某些基层金融机构已经病入膏肓,无法改造。除了让他们有序地退出金融领域之外,几乎没有别的办法。总之,能改造就改造,不能改造就新建,一切交给市场竞争来决定。
当前,金融机构总数并不少。开放金融领域并不是为了简单地增加几家金融机构,而是要通过民营银行试点来实现金融制度创新。当前要解决的任务就是通过试点来建立、健全银行的准入、监管和退出法规,为今后全面开放金融领域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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