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干活时应注意什么
2002-04-29郭俊春
大众健康 2002年11期
郭俊春
十月怀胎和一朝分娩,对于女性来说都是不容易的。从劳动保护的观点来看,不应该认为妇女可以无例外地参加一切种类的生产劳动或家务劳动,而不顾其生理特点。尤其当妇女处于妊娠和哺乳期时,其劳动保护是否恰当,不仅对孕妇本身,而且可对第二代的健康产生影响。
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各国相继制定了对成年妇女搬运重物时的负重限制:美国纽约州规定为11千克;英国为23千克;法国、苏联、意大利为20千克;波兰为15千克。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妇女单人负重20千克的负重量限值仍不够安全,应为10千克才安全。但事实上,许多国家和个人并没有按这个限值去做。
怀孕是成年妇女的生理过程,妇女可以适应这种变化。但人的代偿能力是有限的,过重的体力活动会增加妇女的额外负担,因为妇女已经开始了对其精神和体力影响均很大的孕育第二代的使命。如果再增加重力劳动的消耗,身体就会吃不消。实验证明,坐着休息或轻微走路,心脏每分钟输出3~6升血液就足够全身使用。干比较费力的活,心脏每分钟就得输出8~9升的血液。如果进行剧烈的活动,那就得增加比休息时多7倍左右的血液才能满足身体的需要。孕妇血液总量比普通妇女大约多30%左右。妊娠末期,每分钟从心脏输出的血液增加50%左右。这时的孕妇如再干体力活,心脏怎么能吃得消?甚至有可能导致妊娠合并心脏病。
一般来说,妇女不宜搬运超过25千克的重物或者推拉超过200千克的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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