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药品质量的精髓
2002-04-29文摄影/侯玉玲
大众健康 2002年6期
记者/斯 文 摄影/侯玉玲
“3.15”晚会披露了药品伤害事件;紧接着“梅花K”官司终审判决。尽管法网恢恢,但是药品的安全问题,亡羊补牢似乎已迟。
惨痛也罢,代价也罢,过去的已经无法挽回。近闻,北京市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采购再度以压低出厂价格而偃旗息鼓。随之,敏感的消费者们唰地把目光再次投向药品“质量”。价格与质量,原本是反映在药品身上一对相互牵制的筹码。牵一发而动全身。曾经,北京市第一轮药品招标降价之后,一所著名医院的院长就发出担忧:如果药厂没有利润可赚,很难想象药品的质量怎么保证?
药品的质量取决于生产全过程。因此,谈药品质量就必须谈GMP。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意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这3个英文字母的缩写事实上已经是国际制药行业公认的准则。而至今我们的读者对GMP这个概念还是比较陌生的。为此,本刊记者专门走访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司长白慧良。
记者:我国对制药企业进行GMP强制性认证以来,取得认证资格的企业有多少家?GMP认证对我国制药企业的制约作用有多大?
白司长:截至到2002年3月,我国已有1100多家制药企业(包括车间)达到GMP标准,尚有4000多家企业还没有获得认证资格。根据《药品法》及国家药监局的有关规定,到2004年6月30日,在规定时间内,依然达不到GMP标准的企业,将不能再生产药品。
必须看到,按照国际惯例,GMP是药品生产企业最起码的立身准则,它被视为保证药品质量的基本条件。事实上,任何药品质量的形成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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