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税法”的背后
2001-11-29陈小龙
首席财务官 2001年10期
陈小龙
一场旨在向纳税人普及税法知识的大规模活动即将在全国各地展开,而“税务代理”行业对这场活动的态度却非常耐人寻味。
国家税务总局:
税法普及要加强
入世在即,税收政策的每一点变化,都关系到千百万普通人的切身利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程法光于2001年10月25日在北京宣布了“网送税法”活动的开始:即在未来三个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将以“阳光税法,阳光税务”为口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息宣传税法的活动。
“税务机关中仍存在着极少数税务人员在阳光背面执法,采用压法、藏法、拖法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解释“阳光”两字用意的时候,程法光特别强调,税务法规向社会公布的渠道不通畅,给税收征缴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提供了机会。“通过互联网和各种先进的通信技术手段,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搭建起一个信息实时更新的交流平台,有助于彻底根除税务机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土壤。”程法光说。
事实上,如何有效及时地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把复杂的税收法规及时有效地普及到纳税人中间,准确高效地完成税收,是世界各国税务机关在税务征管过程中面临的同样问题。在美国,税务机关进行税法宣传、教育、辅导、咨询等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起源于“二战”末期。但在那时,只有自愿到税务局寻求帮助或者索要资料的人,才会得到帮助。这个过程当中,有些地区逐渐出现了税务机关通过媒体进行税法宣传的现象,在其后几十年里,美国的税务当局完善了为纳税人服务的内容,扩大宣传税法的范围,明确了税务局向公众免费提供税务帮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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