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高的薪水足以养廉?
2001-06-14夏俊山
南风窗 2001年3期
夏俊山
近日从电视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是某部门将把工资提高到足以养廉的水平,心中不禁生疑:多高的薪水才足以养廉呢?电视上没说,笔者只好作一些猜测。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不妨先看看历史。历史上的封建官吏,薪水不能说不高。“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其中可能有夸张,“十万”也许包括“灰色收入”,但白居易公元806年在陕西作县尉时,所写应是真实可信的:“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观刈麦》)陕西是个穷地方,官吏有这么高的“薪水”该足以养廉了吧?可那时的社会,贪官污吏还不是比比皆是?明朝的严嵩,位居宰相,总不见得薪水不够花吧?可是嘉靖年间,严嵩仅贪污军饷每年就达180万至300万两。他掌权20年,搜刮了“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余万两,珍宝古玩所值又数百万。”(《明史·严嵩传》)。清代的和,任军机大臣20年,聚敛的个人财富总值超过20亿两白银,相当于清政府20年的税银收入。如果要“养廉”,让严嵩和之流不贪财受贿,该给他们多高的“薪水”呢?
再看当代的几个贪官。成克杰的薪水不会比小公务员少吧?很多小公务员没有贪污行为,而成克杰却捞了3000多万,不是“出事”,他可能还不满足。胡长清在江西任职期间,平均每天纳贿一万多元;安徽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不明财产就达1336万元,原海南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家中抄出的财产达1400多万元,还有广西玉林的李乘龙等等,贪污受贿均在千万元以上。如果要“养廉”,该给这些人多高的薪水,他们才心满意足,不再伸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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