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对大陆的经贸政策
2001-06-14李非
南风窗 2001年3期
李 非
台湾对大陆的经贸政策,是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关系的发展变化而逐步调整的,其演进过程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即在经历了“禁止—默许—放宽”的“三部曲”变化过程后,走向全面规范与收缩调整时期。
一、全面禁止阶段(1949~1978)
自1949年至1978年的30年间,台湾与祖国大陆处于人为的隔离与封闭状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关系因而也基本上中断。为了配合台湾对大陆的敌视与隔绝政策,台湾当局颁布了“动员戡乱时期台湾地区戒严令”,宣布台湾处于“战时动员状态”,实行“非常时期的军事管制”,严禁台湾人民与大陆人民有任何形式的交往,包括一切经贸往来。
但是,这一历史表象并不绝对意味着两岸经济联系在这一阶段处于完全空白的记录。台湾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转口采购大陆中药材的间接贸易活动,填补了此间因两岸经贸中断而带来的“真空”。在50~60年代仅限于零星采购,数额不大,大致在120万~250万美元之间浮动;70年代起数量明显增加,金额提高到数千万美元,但商品范围仍以中药材为主。
二、消极缄默阶段(1979~1987)
1979年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新起点。由于祖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和平统一”的基本政策,海峡两岸的对立气氛开始逐步缓和,经济贸易上的间接接触活动也日益增多,出现复苏迹象。虽然台湾当局出于政治考虑,在原则上和公开场合仍然继续声称禁止两岸经贸交往,并作出种种限制,但在具体做法上已有所改变,即对两岸出现的间接贸易行为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消极默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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