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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金

2001-06-13李北兰

青年文摘·下半月 2001年5期

李北兰

1997年8月,我接到儿子从澳大利亚悉尼寄来的邀清函和他的一份银行存款的复印件。儿子说,大使馆那里,只寄邀请函,而存款复印件不到必要时不抛出。考虑到自己是初次赴澳大利亚探亲,还没有建立“信用”,故而在寄邀请函和其他表格、证件的同时,我还是主动将儿子的存款证明寄给了大使馆,以期早日拿到签证。

然而,左等右等,也不见签证寄达,眼看预定的出国日期快到,于是便打电话去大使馆催促。然而,无论你怎么催促,其回答都是那几句“以不变应万变”的敷衍话:“快了,快了!”“请耐心等一段时间……”并且一拖就是两个多月。一气之下,我便给大使馆写了一封措辞严厉、语气强硬的信,除了申诉自己此行只是探亲,并无打工和“赖”在澳大利亚不走的企图之外,还要求他们按照该国的“信息公开法”,将不给我签证的原因告诉我,否则,我在澳大利亚的亲人将依法投诉他们。估计大使馆已收到这封信的第5天,我又打电话去询问,便得到“已签证”的答复。

现在想来,也怪不得大使馆迟迟不给签证,不讲信用、借探亲之机滞留澳大利亚不归的移民亲属不在少数,像我这样不老不嫩、身体尚健的“退休人员”,自然就排在有“抢饭碗”嫌疑之列。大使馆之所以最后还是给了我签证,而且在半年签证期到了之后又再给我延签了半年,恐怕还是与儿子的这一份信用有关。长期领取失业救济金在澳大利亚被视为:“无力支付其探亲亲人在澳生活费用”(潜台词就是“其探亲亲人有可能滞留不走打黑工”),故拒签率很高,这也是华人中吃福利者相对较少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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