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企与精神文明建设
2001-04-29张芝庭
山花 2001年7期
张芝庭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无疑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已经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伴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出现的一些道德滑坡现象,也日益暴露出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违社会主义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特别是不讲市场经济道德的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败德现象甚至还在发展、漫延,正在严重地危害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的健康肌体。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法与道德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都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在社会主义国家,法与道德是为维护正常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服务的。法以其权威性、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重在他律;道德以信念、舆论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重在自律。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这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别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人们特别关注市场动机与我们的道德能否一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以什么样的道德体系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应该如何解决今天现实生活日益增长的经济与道德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市场经济不单纯是一种经济体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它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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