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古玩拍卖要征税
2000-06-14
收藏 2000年8期
国家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近日针对某些拍卖机构和个人漏报瞒报书画古玩拍卖税收等问题,再次重申有关税收规定,凡不认真执行者将予以重罚。
规定指出,个人将书画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确定方法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以凭证上注明的价格为其财产原值;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或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机构所评估的价格确定。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