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暴刮向地府“四大探长”入土难安
2000-06-12西夏
海外星云 2000年24期
西 夏
一直以来,香港廉政公署给人的印象是“有错杀,无放过”。最近,廉政公署入秉香港高等法院,向去年在台湾病逝的“四大探长”之一的韩森(其余是吕乐、蓝刚和颜雄),追讨高达7000万港元的资产,令人感到廉政公署的廉政真是“连死人也不会放过”。
韩森探长死妻妾财产成目标

去年在台湾病逝的韩森,绰号“肥B仔”,是二战前最后一批警校毕业生,他于1940年加入警队,后因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被日军占领沦陷,他回原籍广东东莞暂避。战后,韩森重返香港继续当警察,并跟随东莞籍的老前辈探长刘福,成为警界东莞帮主力人马。
韩森本是寂寂无闻的CID,因为人圆滑,仕途一帆风顺,“爬”得很快,曾驻守铜锣湾、半山区,而他当时捞的“油水”也不少。后因破获一起警察走私黄金案,韩森声名大噪。1964年初,他被擢升为华探长,驻守旺角、油麻地的“银行区”(意指金钱取之不尽),地位直逼另两位警界风云人物吕乐和蓝刚。虽然华探长在警队中的级别不高,但因他们在警队中地位“显赫”,有时影响力比洋帮办和警司还要大。韩森好女色,除了一妻两妾外,还有不少亲密的女朋友。
六七十年代,香港的贪污犯罪很猖獗,据说一个月入仅300港币的探长,每月可获分贿款达3万元,对警队“进贡”最多的是赌场及麻将馆。
当年,每一位华探长都会安排一名亲信替他“收片”(收取保护费)。这个亲信每日会巡视警区内的大小赌场收钱,然后拿回警署由探长“瓜分”。探长收了钱,就会向赌场提供“保护”,若收到任何抓赌的命令,探长就会第一时间派人向赌场通风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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