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内呆3年 躲避牢狱灾(等五则)
2000-06-05
东西南北 2000年5期
关键词:法律
厕内呆3年 躲避牢狱灾
吉德·弗莱辛格3年前曾是一名服装推销员,由于多次违章驾车而且拒付罚款,警察追上门来,要将他逮捕法办。弗莱辛格听从一名律师朋友的忠告,躲进了家中的洗手间,因为在德国梅切根市有一条特殊的法律——警察不得进入洗手间逮捕嫌疑犯。
“整天坐在马桶上的滋味的确不好受,但这总比坐牢强。”弗莱辛格说,“我太太在洗手间里放了收音机和电视机,这样,日子还算容易打发。一日三餐均由太太端到洗手间,每天晚上,我都睡在坚硬的浴盆里,虽然很不舒服,但时间长了我已经习惯了。”
梅切根市法律规定,只要弗莱辛格在洗手间内呆上5年,他便可以自动获得自由。
警察局长弗兰兹说:“不准到洗手间逮捕嫌疑犯的法律产生于90年前,当时警察闯入一名嫌疑 犯家中,将正坐在马桶上的嫌疑犯逮捕。此事随即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后来,市议会通过一条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将洗手间列为安全地带。这条法律已近百年,这还是头一次被嫌疑犯利用。不过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们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废除这条容易被不法之徒利用的法律。”(沈静)
(曾广岩摘自《海外星云》)
3天被绑架两次
对于25岁的法国新婚夫妇贝尔纳和妮莎来说,最近在也门的蜜月旅行经历将是他们终生难以忘怀的。
当月17日,他们被一股也门土匪绑架,18日获释,但不一会儿又遭绑架。在也门警方的强大压力和当地部落头领的调解下,绑匪终于在19日下午彻底释放了这对法国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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