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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帝国主义时代的圣战

1999-09-01陈燕谷

天涯 1999年4期
关键词:哈维尔帝国主义自由主义

正像没有人会承认“误炸”是蓄意谋杀一样,也不必指望有人会承认战争是针对一个民族的全体人民的,是针对全体人民的基本生存条件的。恰恰相反,战争的发动者宣称,这场战争是一次史无前例的人权圣战。当北约对南斯拉夫的轰炸已经进入第六个星期之际,前反极权主义斗士、知识分子的良知和偶像、现任捷克总统哈维尔(他的一向苦命的国家刚刚有幸加入北约)在加拿大参众两院发表了一篇题为《科索沃与民族国家的终结》的讲演。据他说,如果我们可以认为在人类历史上毕竟有一场战争是道德的战争,或者是出于道德的原因而发动的战争的话,那么目前正在南斯拉夫领土上进行的就是这样一场战争。至于为什么这场战争高尚得如此与众不同,哈维尔给出的理由是,一方面北约正在那里进行战争,另一方面却不存在传统的发动战争的理由:科索沃没有令人垂涎三尺的油田;没有任何一个北约盟国对科索沃提出领土要求;米洛舍维奇也没有对任何一个北约盟国的领土完整构成威胁。所以这是一场利他主义的“出于关心他人的命运”而进行的战争。这样的正义战争之所以姗姗来迟,不仅因为人类文明进步缓慢,而且因为它所要求的两个必要条件直到最近才堪称完备。这就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人们终于开始超越把我们分裂和隔离开的国境线,通过贸易、金融、财产和信息等各种方式建立起普遍的互相联系。如此一来,我们每个个人的命运都和任何一个其他个人的命运息息相关,融汇成为一个共同的命运。在这样一个世界上,人权是一种不可分割的权利,对任何一个人的威胁或侵犯都会对每一个人以及所有的人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所有的人,不管我们喜欢与否,都必须对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承担责任。由此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导出第二个必要条件: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国家主权的偶像必然解体。如果一个人的人权遭到践踏,同时他碰巧居住在另一个国家,这条国境线难道就是我申张正义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吗?原来是的,现在时过境迁了。民族国家曾经是每一个民族共同体追求的至高无上的价值,在很长的时间里,无数的人为了民族国家而舍生忘死,也只有以民族国家的名义才可以杀人。但是,今天民族国家的黄金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以往那种盲目的爱国主义不承认有任何高于国家的东西,它可以原谅自己的国家所做的任何事情,仅仅因为它是自己的国家做的,同时又拒绝任何其他东西,仅仅因为它是别的民族或别的国家的。这种狭隘狂热的情感在今天的世界上必然成为一个危险的时代错误,一个血腥冲突的根源,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成为巨大的人类灾难的根源。为了同崭新的大同世界相匹配,哈维尔要求各个国家必须逐渐放弃一个外交政策范畴,即“国家利益”的范畴,因为所谓的“国家利益”只能使人类陷于分裂而不是把他们结合为一个整体。与此同时,曾经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干预”观念也必须寿终正寝,因为它和“国家利益”观念同样自私,认为别国发生的事情与我们无关,也不管那里的人权是否遭到践踏,等等等等。

哈维尔在这里所说的就是最近已经变得家喻户晓的人权高于主权,以及人道主义干预的合法性问题。我觉得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首先,任何权利,包括“权利”这个概念本身以及形形色色的权利话语,都是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产物,因此确实没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事实上,欧洲近代早期的专制君主曾经提出一种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天命观的“神圣权利”理论(DivineRightofKing),历史证明是一点也不神圣的。不过,这样的学术性问题以在别处讨论为宜。其次,联合国宪章早已经为人道主义干预提供了合法性基础,而且至今仍然是这种行动的唯一合法性基础。哈维尔之所以要在这个问题上施展文学天才,无非是因为北约撇开联合国,自我授权以人道主义干预的名义发动了针对南斯拉夫人民的战争,从而需要一个联合国宪章之外的合法性基础。在要求各个国家放弃自己的“国家利益”之后,哈维尔紧接着说:“当然,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特殊的利益,我决不是说它们必须放弃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存在着比这些利益更高的东西:那就是我们所信奉的原则。”这个所谓的“我们所信奉的原则”大有名堂。哈维尔要求每一个有理性的人承认,北约对南斯拉夫的战争是第一场不是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而是以价值或原则的名义发动的战争。就战争总是需要某种名义而言,哈维尔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战争的名义和实质并不一定而且往往确实是不吻合的。一场罪恶的战争不能凭借它的高尚的“名义”而得到辩护。你能说希特勒的纳粹德国的罪恶仅仅在于它没有打出某种普遍价值的名义,而是狭隘地为德意志帝国或日尔曼民族夺取“生存空间”吗?凭借人权的名义就可以对一个民族的人民发动战争,让全体人民为某种不符合“我们的原则”的罪恶而付出最大化的“成本”?如果这种计算能够成立,那就没有什么罪恶不能凭借某种名义而得到辩护了,因为“名义”总是被这样那样的人使用的。至于说这是“第一场以价值或原则的名义发动的战争”,哈维尔也许犯了历史健忘症了。中世纪历史上有数不清的宗教圣战,也都是以价值或原则的名义发动的战争。只是到了近代,战争的名义才转移到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上来。然而即使现代战争也并不都是以民族国家的名义发动的。越南战争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美国不是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卷入这场倒霉的战争的,而是为了承担对于“自由世界的义务”,用一个美国学者的话说,这个名义没有让美国从东南亚这块一贫如洗的前法国殖民地捞到任何好处。另外一个例子涉及到哈维尔自己的国家,前苏联的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也不是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而是为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集体安全”。哈维尔自己就曾经是臭名昭著的“有限主权论”的受害者,今天轮到他来蔑视国家主权了。世界的权力关系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各家各户在其中的位置也和几十年前大有不同了。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写作课老师谆谆告诫写文章忌讳开口过大。老作家哈维尔在把“我们的原则”当作战争的合法性基础的时候,无意中把口子开得太大了,因为这实际上等于赋予自己随意发动圣战的权利。关于绕开联合国发动战争的问题,哈维尔对加拿大的国会议员说:“这场战争把人权置于国家的权利之上。北约没有得到联合国的直接授权就对南斯拉夫发动进攻。这并不是不负责任的行动,不是践踏或蔑视国际法的行动。相反,北约之采取行动是出于对国际法的尊重,北约所尊重的法律要高于保护国家主权的法律。北约采取行动是出于对人权的尊重,正如我们的良心和国际法要求我们做的那样。”如果你一方面犯了法,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承认犯法,那么把违法说成是对法律的尊重倒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一旦过了这个坎儿,眼前就是一片天高任鸟飞的无限自由的广阔天地。不过这样一来,自由主义原理就有点成问题了。在对于战争的批评中,除了两个中国学者之外,几乎没见到有人尤其是欧美人士把战争和自由主义原理联系起来考察。甘阳的文章题为《自由主义与轰炸》,另一位叫王小东的文章题为《自由主义与霸权》,都很有意思。我觉得这个问题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进行研究。在各种政治理论中,自由主义对权力的警惕性最高,在如何限制权力的滥用方面用功最深。我以为任何人都可以从自由主义在这方面的贡献中学到很多东西。但是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相信自由主义者总是会恪守自由主义的原理。比如说,把“我们的原则和价值”作为开战的正当理由,这样理解的正义是不是完全成为实质性正义,而把程序性正义悄悄扔掉了呢?从自由的角度来说,是不是给予自己过多的积极自由或肯定性自由呢?如果说这些实质性正义和肯定性自由在别人身上总是趋向于极权主义,那么有没有什么制度性的措施保证同样的情况不会发生在自由主义者自己身上呢?这是不是说,只要条件许可,自由主义者很容易转变为不自由主义者(illiberal)呢?另一方面,哈维尔似乎忘记了谁都有“我们的原则”。是不是谁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原则”或自己对同一“原则”的理解发动战争呢?看来是的,哈维尔确实说过“没有任何人以及任何国家可以限制任何人以切实有效的方式履行这种责任(即来自于“原则”的责任)的权利”。照这样说起来,谁都可以有正当理由对任何人发动战争,世界岂不是要乱套,要倒退到或者正确地说是进入霍布斯所谓的“自然状态”,也就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按照哈维尔的逻辑,确实如此。但仅仅是按照“逻辑”,因为事实决不是如此,而且哈维尔完全清楚也决不会如此。哈维尔决不会那么书呆子,竟至于忘记了当今世界的权力格局以及他自己在这个结构中的地位。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谈论俄罗斯的方式中看到一点动静。

自从冷战结束以来,捷克和其他前苏联卫星国一样把加入北约看作国家安全的唯一保障,并且终于在今年(就是在战争期间)如愿以偿。对于一个数百年来被奥匈帝国、纳粹德国和前苏联玩弄于股掌的中欧小国来说,这种寻求庇护的愿望再自然不过了。有趣的是,加入北约后的第二天,哈维尔就开始用一种亨廷顿式的文明修辞告诉俄罗斯“必须”做什么。自从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就怀着焦虑和不理解的心情问道,西方为什么要扩张并且越来越靠近俄罗斯,但却不把俄罗斯包括在内?”是啊,这的确是一个不清楚的问题。哈维尔告诉俄罗斯关键在于文明问题:也就是俄罗斯对于俄罗斯世界、或者更确切地说“东方”从什么地方开始在什么地方结束,有一种不确定感,换言之,这是一个“我们西方”和“你们东方”的问题,“我们”可以同“你们”合作,条件是“你们”必须明白自己的身份自己的identity。如果说亨廷顿把俄罗斯归入“无所适从”的民族,主要是一个冷静的现实主义者的判断;那么哈维尔在同一个问题上得到的满足主要来自于文明优越性的快感。哈维尔想要表达的意思是,俄罗斯与欧洲大西洋世界或西方之间的差异之大,丝毫不亚于拉丁美洲、非洲、亚洲与西方文明之间的差异。大家都应当明白,“与众不同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里,拿破仑从山上俯瞰莫斯科城的时候说:“莫斯科,这个亚洲的首都。”表达了一种同样的中国人不太容易理解的文明的傲慢。不过,这种从人权话语的个人主义修辞到文明话语的集体主义修辞跳跃太大,有必要稍加说明。哈维尔解构民族国家的主要论据是个人之间发展起来的普遍联系,那种把人与人分裂开来而不是联系起来的民族认同成为我们时代的肿瘤。合乎逻辑的结论是,凡是导致人与人分裂的集体认同都应当视为障碍予以拆除。但是在同一篇文章里哈维尔却告诉我们必须弄清楚自己超越民族国家但又低于全人类的文明认同,并且把它当作进入世界新秩序的入场券。这就是说,人与人毕竟还是彼此有别的,某种把他们划分开来的界线还是需要的。为什么呢?为什么不能让全世界的所有个人彼此自由交往,没有任何磕磕绊绊的障碍呢?因为民族国家的终结并不意味着权力的消失,而只是权力的重新组合。把民族国家的(一部分)权力转移到跨国组织之中,其结果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垄断性权力结构,一个霍布斯做梦也想不到的“利维坦”。进入这个俱乐部(这不是谁都有资格的)自然可以享有某些特权,包括圣战的特权。

的确,就权力支持着“我们信奉的原则”而言,哈维尔并没有弄错,他只赋予“我们”而不是任何其他人圣战的权利。没有权力支持的权利简直就不是权利。说到当今世界的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让我想起一场早已被人遗忘的争论,这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社会主义运动中关于帝国主义问题的争论,尤其是列宁和考茨基之间的争论。今天,这场争论的结论似乎应该是出来了。众所周知,列宁认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由于世界已经被瓜分完毕,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战争在所难免。他的逻辑是资本积累的自由竞争必然导致垄断,而垄断资本之间必然发生帝国主义战争。在当时列宁的优势在于现实站在他这一边。如果我们可以撇开考茨基在当时的政治斗争中的立场来看问题,他在这场争论中所作的贡献更多的是对未来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猜测和设想(列宁认为特别可恶的是这也是他的希望)。在他看来,帝国主义是一种政策,任何政策都是可以实行也可以不实行的,而资本主义列强之间周而复始地大开杀戒并没有什么必然性可言。他说:“现在的帝国主义的政策难道不会被一种新的超帝国主义的政策所排除吗?这种新的超帝国主义政策,将以实行国际联合的金融资本共同剥削世界,来代替各国金融资本的相互斗争。不管怎么样,资本主义的这一新阶段是可以设想的。至于能不能实现,现在还没有足够的前提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对不少欧洲人是一次心理重创,但是战后没多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就迫在眉睫了,所以形势似乎仍然有利于列宁的观点。冷战期间两大集团之间的对峙,如果不考虑其意识形态因素,可以说一种是介于列宁和考茨基之间的状态。然而,随着苏联的解体和冷战的结束,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从此畅通无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第一次成为全球范围内的普遍生产方式,一个由巨型跨国公司、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由它们组成的若干跨国组织,包括北约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构成的超帝国主义的轮廓开始显现出来了。考茨基至少在以下这一点上是正确的:超帝国主义恰恰是原来互相争夺的帝国主义国家所组成的一个没有竞争对手的集团帝国主义。事实证明另一种观点是更有说服力的,即帝国主义不是资本主义的一个特殊阶段,而是资本主义的一个永久性特征。大量的历史研究已经证明,不论是在产业革命之前的所谓原始积累时代,还是在自由主义的黄金时代,或者是我们今天所处的全球资本主义时代,都和某种形式的帝国主义有着不解之缘。当然,占领、争夺和瓜分海外殖民地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资本主义本身的发展已经使它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合算的,按照资本的逻辑它已经丧失合理性了,因此也就成为不道德的。当伊拉克模仿老牌帝国主义入侵科威特时,它在世人眼里不仅特别可恶而且显得非常可笑。最后,我们可能需要对这种超帝国主义存在的理由作出某种解释。毕竟,在这个看来不会有大规模毁灭性战争前景的世界上,要这么个庞然大物干什么呢?

尽管正在进行战争,超帝国主义就其作用而言主要的不是战争机器,而是世界警察。冷战后形成的“世界新秩序”尚未遇到重大的异议和挑战,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秩序不需要它的保护者它的世界警察。这个角色,联合国(正因为它是联合国)扮演不来。联合国之所以成为无所事事的清谈场所,是因为建立和保护新秩序的人已经不耐烦和任何人讨论什么世界秩序问题了,他们的要求是人人都循规蹈矩。所以联合国的命运只有两种:要么完全被超帝国主义所控制(就是说成为警察局),要么被束之高阁。世界秩序需要由一个超帝国主义集团来维护,这本身是全球化的一部分。从现在开始人人都要习惯于从正面意义并且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世界警察,因为国际秩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接近于一个国家(确切地说是一个权威主义国家)的国内秩序。国家的一个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合法地垄断暴力。按照契约论观点,人们为了过有秩序的生活而进入政治社会时就放弃了行使报复、惩罚等暴力手段的权利,把它转让给国家,而国家则承担起维护秩序的责任。我之所以说“权威主义国家”,是因为当今世界的暴力垄断是一个既定事实,而不是来自于各个国家的权利转让。对于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契约论从来拿不出什么好主意,只能承认它们仍然停留在自然状态也就是战争状态。这种状态同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发展资本主义的阶段是相适应的,在全球化时代、无国界经济时代或全球资本主义时代,这种状态之不合时宜当然是不言自明的。全球化时代需要世界警察,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垄断暴力。就像警察对付罪犯以维护国内秩序一样,超帝国主义惩罚“流氓国家”(roguestates)以维护世界秩序。从这个意义来看,超帝国主义发动的第一场圣战是相当成功的,达到了它的预期目的。它向全世界发出的信号是非常清晰的,而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信息被正确地解读和领会了:只要不上那个“流氓国家”的黑名单,就可以好好过日子(能不能发财另当别论);但若有谁上了黑名单,十有八九在劫难逃,这也是可以肯定的。

布罗代尔作为我们时代最有成就的历史学家为我们提供的一个最为宝贵的教诲是,资本主义的本质主要不应从自由和竞争方面来理解,而要从垄断方面来理解。正是由于这种垄断的特点,站在资本主义上层建筑顶端的少数人才拥有选择的自由。另一方面,垄断从来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没有政治军事作后台,谁也不能垄断经济,更没有驾驭市场的能力。和自由主义把国家看作不得不加以容忍的必要的恶不同,布罗代尔对国家或政治社会的促进作用感兴趣。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大体是同步的,但是没有任何理由假定资本的命运必然会永远和国家的命运结合在一起。当自由派和左派知识分子把民族国家描绘成某种邪恶的东西的时候,我们所应当做的既不是亦步亦趋也不是针锋相对,而是应当把这个话语事件本身理解为时代变化的征兆。现代民族国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或十八世纪,甚至更早,为什么一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民族主义才成为学术研究的热门选题?这种现象和资本开始新一轮的扩张同步发生难道是偶然的吗?正像资本主义掌握着从一种经济垄断转向另一种经济垄断的自由,它也掌握着从一种政治社会转向另一种政治社会的自由。在跨国资本垄断全球经济命脉的时代,政治社会必须发生相应的改变,必须能够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和促进跨国资本的利益,必须为它把世界市场玩弄于股掌创造必要的条件。

超帝国主义并不像考茨基想象的那样比老牌帝国主义更道德一些,它是带着自己的使命降临人间的。

陈燕谷,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文化多元主义的反思》、《从种族到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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