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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人“走”为上策

1998-12-31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98年9期
关键词:飞毛腿计程车皮包

杜 虹

纽约人在衣食住三方面都赶在时代的前面,唯有在行这方面,他们却偏偏“走”在时代的后面。

当然,他们也可选择乘地铁或坐计程车,但是在市区最拥挤的地段,两条腿仍是最快的交通工具。这样一来,纽约人个个都养成了拔脚就走的习惯。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纽约人其实是美国最早一批有车的阶层呢!第一辆福特汽车在底特律出厂后,便由一位纽约人购得,谁料到在七八十年后的今天,纽约人反而变成了美国最后的一批走路族。最明显的是,纽约人个个健步如飞,甚至连纽约的窈窕淑女,也个个都是飞毛腿,行色不让须眉。纽约人安步当车的生活习惯,免不了会影响到他们的衣着。纽约人很讲究仪表,男男女女都衣冠楚楚,但是如果你的视线偶尔往下垂的话,你会注意到,他们脚上穿的,竟多半是一双脏兮兮的球鞋。

还有,纽约女人手上提的皮包,也比别的地方大得多,原来皮包里都放了一双高跟鞋,是准备在进入室内时穿的。

总而言之,人在纽约,就是走为上策。纽约的文化,就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来的。

(冯德荣摘自1998年5月8日《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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