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婚姻法
1997-09-11潇梅
中国青年 1997年9期
潇梅
共和国第三部《婚姻法》的修订工作正紧锣密鼓,广大青年对这部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律格外关注,本刊特邀部分法律和婚姻家庭问题专家探讨——
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婚姻法
历史的启示:
50年代的婚姻法解体了买卖、包办婚姻;
80年代的婚姻法解体了政治婚姻;90年代的婚姻法应催生现代婚姻:爱情与婚姻完美结合。
一、为什么要修改婚姻法?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民法就是《婚姻法》,那是在1950年5月1日。
1981年,经修改后的《婚姻法》实施,总共5章37条,据说是古今中外《婚姻法》中最简单的一部。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告诉我们,现行婚姻法主要有几方面的缺陷:
1.结婚制度需要完善。原来只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有旁系血亲的不能结婚,但不是血亲却相当于血亲,比如公公儿媳妇,养父养女,继父和继女,能否结婚?《婚姻法》没有回答,所以这就遇到了难题。
结婚登记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在是来了就登记,太草率了。应该有一个公告期,你们俩结婚了,公布在法庭外面,让公众都知道,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由法庭处理。
2.最关键的是离婚制度的修改。把感情破裂改成婚姻关系破裂,更好掌握。说婚姻关系破裂到无可挽回的程度才可以离婚,这是一个大前提。下面还有很多小问题,关系破裂有很多表现,分居几年等等条件,我们也要加以具体化,就比较好掌握了。
3.要规定无效的婚姻。婚姻有无效的和有效的。条件成熟的,具备条件的,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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