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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之谜

1985-11-01王琮琪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5年2期
关键词:马洛霍夫曼伯爵

王琮琪

莎士比亚生于1564年4月23日,死于1616年4月23日,但至今尚未能找到死亡证书和丧葬证明。他父亲是个识字不多的商人,母亲是一个富农女儿。莎氏作过马伕,演过戏,和别人合营过剧院。但是他一生中的有关戏剧创作的记录却很少。他生前以“W.S.”署名出版过一个册子,其中有他的十六个剧本和几首诗;集子占首要地位的是他1593年写的长诗《爱神之恋》。他死后七年,他的好友约翰·赫敏和亨利·康德尔为之出版一本四开的集子。至此之后,诚如英国莎学研究专家奥赛·吉林所说的那样:“莎士比亚死后许多年月,他都默默无闻地躺在斯特拉脱镇的坟墓里,一直到十八世纪有人去凭吊他,他的作品才获得新生,甚至于有好几种外国文字的译本。但到了十九世纪中叶,某些研究者又发生一种不幸的、子虚乌有的怀疑。”这种“怀疑”,就是所谓“莎士比亚真伪之谜”。

最初提出这种“怀疑”的是美国作家德丽雅·培根。她在1856年著文说,莎剧的真正作者应当是英国著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理由如下:其一,莎剧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外及异邦,内涉宫闱,面面所俱,博大精深,而出身卑微的莎士比亚不可能有此所为,因为假设是出于一位哲人之手更为合乎情理。其二,莎氏所处时代正是伊丽莎白王朝在社会、宗教、政治诸方面都发生极大骚乱的时期。出版审查十分严格,而且上流社会、知识层以写戏、演戏为耻事,认为它有伤风化。但是在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法学院内,仍有一些学生暗地演戏。为之撰写剧本的人,或许迫于社会原因,就敷衍出一个莎士比亚的笔名。这个人曾被假设为狄尔拜的第六任伯爵斯坦勒、里特兰的第五任伯爵曼纳尔斯和牛津的第十七任伯爵维尔以及弗兰西斯·培根。与所有人相比,唯独培根文才过众,阅历丰富,应是当然的剧作者。其理由之三,居然是可以在哲学家的遗嘱中及莎氏墓碑上和莎剧剧本台词中拼出几行内容为“莎士比亚作品系培根所著”的“密码”!

德丽雅·培根的“怀疑”很难站得住脚。这不仅因为与莎士比亚同代的弗兰西斯·培根,在语言风格、思维形式方面,迥然有异于前者,而且因为处在伊丽莎白时代的作家,大都少见载于文献,莎士比亚只是其中之一罢了,原是不足为怪的。至于所谓“密码”更是荒唐离奇,十九世纪才产生的密码,处于十六世纪的培根根本不会编造出来的。

尽管“培根派”随光阴流逝而消声匿迹,但是对莎士比亚的“怀疑”还远未泯灭。有的人除了为莎氏的“替身”推出前述的几位伯爵之外,甚至断言伊丽莎白一世也是剧本的作者。不过,这些有关资料则于十七、十八两世纪英国内战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毁灭,如是之论亦不复存在。

把这种“怀疑”又引向高潮的主要人物,是美国文艺批评家加尔文·霍夫曼。他在本世纪五十年代提出:莎氏乃是与之同年出生的剧作家克利斯多菲·马洛。马洛是一个鞋匠的儿子,生于1564年2月6日,1587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得过艺术学士称号,著有名剧《汤姆兰大帝》,后来被一个名叫法兰西斯·弗里泽的人所暗杀,霍夫曼的论据是两位剧作者的作品中,情节、文体、形象出奇的相似,因此他认为这些剧本定是出之一个人——马洛。然而,问题同样有了矛盾:如果马洛远在莎剧还未公开发表以前已经被刺,这无疑是解释不通的。于是,霍夫曼不得不把各种原始资料和这个期间发表的各种批评家的意见汇总起来,分析对比,终于有了新的“发现”。据美国另一位研究者提供,约在1920年公布的验尸员的报告上以及十九世纪末发现的户籍记录所证明,凶手弗里泽并未杀过人,而埋在坟场上的是另外一个人,不是马洛。霍夫曼还进一步设想,马洛依仗着他与英皇大臣华星汉的密切关系,及时地逃亡到国外隐居,在欧洲大陆。与此同时,马洛以威廉·莎士比亚的笔名把剧本寄回英伦三岛,由其密友华星汉代为发表并拿来上演;有人认为这段故事不近情理;那个验尸人的报告也矛盾百出,须待考证。但是,霍夫曼仍旧信心十足。1955年,他带领一批探矿人员,出现在爱瑟纳尔官邸,企图从地下发掘马洛一度到过丹麦的物证,可是没有成功;次年5月1日,他又获得英国当局的许可,挖开基尔赫斯特镇教堂内的华星汉家族的墓道,找寻佐证他的“怀疑”的材料。1983年,霍夫曼还在到处搞他的“地下开拓”工作,以便得到马洛的手稿,结果均无所获。“马洛派”几经失败,却未死心,仍以重金悬赏证人,可悲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什么反响。

(马林摘自《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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