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业,奋斗事业”对吗?
1983-08-21谢悦李碧刘涌
中国青年 1983年6期
关键词:创作
谢悦 李碧 刘涌
我是个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教师。我喜欢自己的工作,也喜欢在业余时间搞点儿文学创作。可我发现这两者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不是工作误了创作,就是创作影响了工作。一个好朋友对我说:“教书是你的职业,创作是你的事业。事业比职业更重要。你应该应付职业,奋斗事业。”这话听起来不大对劲儿,可细一想又有点儿道理。您能帮我分析一下吗?
吉林通化市李碧
李碧同志:
我考虑了你提出的问题,却一时不能笼统地回答对或不对。说它对吧,就是承认了“应付职业”的合理性;若说它不对呢,“奋斗事业”何尝不好?我想,我们还是先一起看看“职业”与“事业”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相互区别与联系吧。
人们为了通过共同的社会生产劳动获取生活必需品,就不能不根据社会分工来从事某一项工作。这就是职业。而人们所说的事业,却不是以获取物质报酬为前提的(如革命事业,共产主义事业等等),它的存在,仅仅为了满足社会及人类发展的需要。这就是二者的基本区别。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才说,事业高于一切。但是,人们从事职业活动决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生活必需品以维持自己的生存。果真如此,盗窃、抢劫岂不都成了职业?职业同样也必须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不论什么职业,如果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它本身就难以存在下去。而为社会作出了贡献的职业,谁又能说它不崇高、不重要呢?排除了物质报酬的因素,我们可以说,人们从事的职业也就是一项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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