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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后破”是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辩证法

2024-03-27刘陈德

前线 2024年3期
关键词:方法论改革开放

[摘要] “先立后破”是解决新时代中国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辩证法。破与立反映了事物变化的法则,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先立后破”体现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守正创新的政治智慧,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是对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的应有之义。我们应当准确把握其内在哲理,活学活用,付诸实践,在把握好破与立的辩证关系中,推动各项工作立得住、行得稳、走得远。

[关键词] 先立后破;  稳中求进;  改革开放;  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 B026;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4)03-0024-04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1为既定的稳中求进总基调注入新的内涵。其中,“先立后破”的提法首次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使用。可见,“先立后破”已成为解决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辩证法。

破与立反映了事物变化的法则

破与立是事物发展矛盾运动的两个方面,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的必然关系和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反映了事物变化的法则。

破,改变之;立,创建之。破立是一对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种属性相互依存,既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又相互排斥和转换,相反而又相成。如,一颗麦粒落在地里,在水和阳光的作用下长成为麦株(破与立的过程),麦株又结出了更多麦粒的麦穗,更多的麦粒再落在地里,又长成了更多的麦株,结出了长满更多麦粒的麦穗(又一个站在不同基点上的破与立过程)。一破一立在空间上的依“异”共居,时间上的依“次”相连,构成了破与立过程中完整的两个阶段。黑格尔曾举过的“譬如,问一粒麦是否可以形成一堆麦”这样的问题,在这一破一立的循环往复中得到回答。

万般皆如是。事物的存在都表现为破与立的相对性和可变性。因此,我们要遵循“破中有立、立中有破、不破不立、不立不破”的对立统一规律,把握破与立的主动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前发展。

破立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破无尽头的,而是由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决定的。质量互变规律指明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是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量变到质变的界限则是度,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超出度的范围,此物就转化成他物。如,“积羽沉舟,群轻折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等现象,讲的都是这个道理。黑格尔有段话提醒我们:一种量的变化之发生,最初好像是完全无关轻重似的,但后面却蕴藏着别的事物。即使是真理也不例外。列宁说过一段很深刻的话:“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1因此,适度原则是破与立实践活动的准则。

从对旧事物的破到实现新事物的立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唯物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都是通过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即从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新的肯定,完成这个过程,事物才能改变原来的存在形式和性质,由某物变成他物。人类社会发展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破与立,极有力地证明了这个过程。但要清醒认识到,由于各种复杂情况和偶然事件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也可能暂时发生逆转、倒退、偏差等现象,加剧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因此,要坚信事物发展的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在实践活动中,一方面要防止把破与立看作总是一帆风顺、直情径行,不经任何曲折和艰苦斗争就可以实现的直线论思想;另一方面又要反对把破与立看成举步维艰、蜗步难移,作出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否认历史进步的必然性的悲观结论。

先与后反映了事物变化的辩证

破与立存在三种形态——先破后立、先立后破、边破边立,而无论什么形态都是解决矛盾的方式,其核心是转化。那如何认识破与立何者为先呢?

破与立何者为先,应依据矛盾的性质决定。矛盾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大类型。对抗性矛盾的双方,在根本性质和根本利益上互相敌对、不可调和;非对抗性矛盾的双方根本利益一致,一般不表现为剧烈的外部冲突。正确区分对抗性与非对抗性矛盾,采取与矛盾性质相适应的斗争形式,是选择破与立何者为先的正确策略。

破字当头是解决对抗性矛盾的正确选择和主要方式。在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之前,空想社会主义者描绘出绝妙的“乌托邦”“太陽城”蓝图,甚至出现过令人浮想联翩的实验,但都很快被资本主义的汪洋大海淹没了。空想社会主义者为什么不能成功?根本原因是他们没有找到破解资本主义的正确理论、道路、手段和力量,不懂得先破后立在解决对抗性矛盾中的关键作用。

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为社会主义从理想变为现实提供了指南。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无产阶级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就必须联合起来,以革命的手段消灭阶级对立,建立人民民主政权,这就是先破后立,不破不立。

“不破不立”是毛泽东在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哲学思想,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2中国共产党在28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以“破”的力量,彻底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迎接新中国的成立;以“立”的能力,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天地。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表现为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现实与需求、落后与先进的差异性矛盾。而沿用先破后立的方法解决这种矛盾,非常容易出现偏差甚至事与愿违的情况。我们曾经在还没有充分发展商品生产的前提下,就急于破除商品生产;没有很好地完善按劳分配原则,就急于搞起了“大锅饭”“大食堂”;没有充分发挥多种所有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就急于向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过渡,急于求成、急于求纯,结果违背了客观规律,出现偏差。

“先立后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多次强调的工作方法。2022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1“先立后破”之间存在重叠期,能够较好地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避开非对抗性矛盾激化对抗;二是先有方案,新旧共存,促进转化,防止“邯郸学步,失其故行”。

内外条件决定破与立的先后。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客观条件对破与立孰先孰后的选择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过程是先破后立。但在不同阶段又有先立后破、边破边立。在敌强我弱的条件下,为了发展集聚革命力量则需要先立后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到了我方力量形成优势时,就需要先破后立,宜将剩勇追穷寇,解放全中国。破与立的先后错位会产生不同结果。只有将破字当头与立字当头依次结合起来,二者的长处才能相生,双方的不足才能互克,从而构成一个科学命题。

“先立后破”的实践深意

党中央强调的“先立后破”,可以从正确使用工作方法、正确总结过往经验和正确指导当今实践三个维度把握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先立后破”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先立后破”,把立放在首位,强调立字当头。其方法论意义就是要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制定新的政策、构建新发展格局。新的制度建设好了,新的政策完善了,旧的制度、旧的政策适时退出。而在新的制度还没有建设好,新的政策没有完善的情况下,不轻易改变原有的制度和政策,做到思深以致远,谋定而后动。

“先立后破”又是一种富有哲学智慧的思考方式。面对新的时代课题,运用“先立后破”的方法比起“先破后立”的方法有明显的优点。一是减少深化改革和复杂工作的阻力、风险及代价,不立不破,防止盲目草率;二是减少各种非对抗性矛盾的对抗,控制矛盾趋势;三是从肯定积极因素入手,鼓励矛盾各方自我完善,形成向上格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了明确阐述,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这是对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时”,指的是时势。“在越来越深的水中前行,遇到的阻力必然越来越大,面对的暗礁、潜流、漩涡可能越来越多。现阶段推进改革,必须识得水性、把握大局、稳中求进。”2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表现出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战略定力。事缓则圆、人缓则安。我们必须以“先立后破”的沉稳心态,一步一个脚印走,在找到一条落得稳、走得实、靠得住的新路子之前,切莫急功近利、埋头冲撞,这样才能少走岔路、弯路,最大程度减轻改革发展带来的“阵痛”。

“度”,指的是适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的重点要放在稳住经济运行上,确保增长、就业、物价不出现大的波动,确保金融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进的重点要放在调整经济结构和深化改革开放上,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成效。‘稳和‘进要相互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才能为调整经济结构和深化改革开放创造稳定宏观环境;调整经济结构和深化改革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才能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创造良好预期。”1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改革发展稳定提出的“度”。

“效”,指的是效果。把握好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的效果,是“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基本要求。“先立后破”,立什么、怎么立,破什么、怎么破,事先要对效果作出科学评估,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检验,以效果作为检验政策科学性合理性的标准。

“先立后破”是稳中求进总基调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工作的方法论。”2中央强调“先立后破”,无疑是落实好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3下一步改革将不可避免觸及深层次社会关系和利益矛盾,牵动既有利益格局变化。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面广,重大改革举措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慎之又慎。强调“先立后破”,有助于统筹协调政策、校准政策偏差。

“先立后破”的实践深意在于:一是促进观念更新,打破制约发展的瓶颈;二是推动制度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强化发展动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四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五是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总之,我们应当准确把握其内在哲理,在把握好破与立的辩证关系中,推动各项工作立得住、行得稳、走得远。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23-12-13.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刘陈德,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原总编辑)

责任编辑 / 申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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