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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视角下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管理问题研究

2023-07-10鉴学恒

关键词:博弈论国有企业问题

【摘  要】近年来,国资监管机构针对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强调国有企业要进一步维护参股股东的合法权益。论文从博弈论的视角出发,在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参股股东与控股股东,以及参股股东、控股股东(管理层)、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模型,并根据模型分析结果,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博弈论;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24.32;F27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3)06-0076-03

1 引言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针对中央企业参股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通过加强参股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进程的推进,国有企业自身的股权结构更趋复杂化,对参股投资的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部分国有企业在开展参股投资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股权管控力度不够、控制权缺失、权益被侵害等问题。由于对被投资企业没有控制权,国有参股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本质上也是其与各利益相关方之间博弈的过程。在国有企业开展参股投资的过程中,可以基于博弈论的视角,探讨如何防范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管理层)的自利行为,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此,本文的研究对国有企业加强参股投资管理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具体而言,本文在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建立参股股东与控股股东,以及参股股东、控股股东(管理层)、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模型,为国有参股股东有效防范控股股东的自利行为、管理层的道德风险提供理论依据,并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参股投资管理提供建议。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与国有参股股东权益维护博弈相关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控制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

控制权理论认为,一个企业的控制权主要分为契约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其中,契约控制权指的是在公司章程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股东或董事的权利;剩余控制权指的是除了在相关契约中明确的权利之外,股东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权利。对于存在多个股东的企业,往往存在一个控股股东,虽然其未占有全部股权,但能够对企业形成控制,也能够以对企业非全部的股权占有企业的全部现金流权。由于享有的股权和享有的现金流权的比例不对应,非常容易使控股股东出现自利行为,进而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背景。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分工的逐步细化造成了委托人与代理人分工的出现,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代理人可以直接获取企业的经营信息,而委托人获取企业信息的渠道不够通畅,因此,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化解二者之间的冲突,由此形成了代理问题。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由此形成了代理成本。因此,为了降低代理成本,需要嘗试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相互统一,以把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至最低。

回顾相关文献,戴国华[1]认为,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防止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只投不管”,需要强化参股投资监督问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王坤[2]认为,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存在法人治理结构难以有效构建、缺乏多元化管控手段等问题,应当持续优化国有参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参股企业的风险预控管理和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崔志霞等[3]通过构建利益博弈模型,认为股东需要对管理者采取监管措施,以尽量减少管理者的不道德行为对股东带来的影响。主要举措包括提高股东对管理者的监管效率、加大对管理者不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等。隋宝华[4]选取博弈视角,研究公司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斗争博弈对公司价值造成的影响,认为在相对控股公司中,加强对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制衡能够约束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侵害。冯文君[5]以ST生化为例,通过分析其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博弈过程,认为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以及大股东兼任董事的情况下,董事会漠视中小股东利益,提出应当通过加强监管、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等途径减少大股东的侵占机会。

3 博弈模型的构建与运用

3.1 参股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双方博弈

委托代理问题普遍存在于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之间,企业的管理层容易受短期利益的驱使而违背企业的长期利益,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企业的管理层基本由企业的控股股东决定,管理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企业控股股东的意愿。

假设参股股东在不同情况下的收益用A表示,管理层在不同情况下的收益用B表示,参股股东的策略包括对投资企业管理层的监督、不监督,管理层的策略包括道德或不道德,相关情况可利用矩阵表示(见表1)。

该博弈的效用能否达到最大化,关键在于参股股东的监督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对于管理层的道德与否能否采取有足够影响力的奖惩措施。

假设参股股东现有的监督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对于企业管理层的道德与否不能产生充分影响,则对于参股股东、管理层的决策将会产生如下影响:

对于参股股东,在管理层道德的情况下,A1相对于A3,将会产生额外的监督成本,但是不会带来其他收益,因此,A3大于A1;在管理层不道德的情况下,股东的权益受到影响,但由于监督的效果有限,除产生额外的监督成本之外,监督所带来的收益很可能小于监督成本,因此,A2小于A4。

对于管理层,当监督力度不够时,奖惩措施对管理层的影响力非常有限,选择不道德所带来的收益将会高于选择道德所带来的收益,即B2大于B1、B4大于B3。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博弈结果将会出现不监督、不道德的情形,有可能导致投资企业的经营发展整体效益降低,股东利益受损。

3.2 参股股东、管理层与监管机构之间的三方博弈

近年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参股股权监督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若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因素考虑在内,则参股投资管理呈现三方的博弈过程,可以通过构建模型对参股股东、管理层和监管机构三方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分析。

假设参股股东、管理层和监管机构三者之间的行为存在先后顺序,且管理层首先行动,行为是侵占参股股东权益或不侵占参股股东权益;参股股东根据管理层的行为进行后续行动,行为是向监管机构上诉或不向监管机构上诉;监管机构的行为是查处管理层的行为或不查处管理层的行为。

假设管理层侵占参股股东权益的概率为p1,参股股东上诉的概率为p2,监管部门查处的概率为p3,则可以绘制以下博弈树(见图1)。

假设当管理层侵占参股股东利益时,管理层获得的收益(同时为参股股东遭受的损失)为R。参股股东上诉的成本为C1,监管机构监管的成本为C2。管理层侵占行为被监管机构查处的损失为mR(m为处罚金额相对于管理层取得收益的倍数,假设m大于1),监管部门获得mnR的罚款(n为监管部门所获得罚款相对于管理层侵占行为被监管机构查处所受的损失的倍数,0<n<1),則参股股东获得的收益为m(1-n)R。

对应图1中的序号,相关的收益值依次为(括号中第一个数据为管理层的收益,第二个数据为参股股东的收益,第三个数据为监管机构的收益):①[(1-m)R,m(1-n)R-R-C1,mnR-C2];②[R,-R-C1,0];③[(1-m)R,m(1-n)R-R,mnR-C2];④[R,-R,0];⑤[0,-C1,-C2];⑥[0,-C1,0];⑦[0,0,-C2];⑧[0,0,0]。

根据上式,当mnR越大时,p1越小,表示当监管机构对管理层侵占行为的处罚力度越大,则管理层侵占参股股东利益的可能性越小。当监管机构监管的成本C2越大,则管理层侵占参股股东利益的可能性越大。

根据上式,参股股东上诉的概率取决于p2,即取决于对管理层侵占行为的处罚力度m和监管机构对管理层侵占行为的查处概率p3。当对管理层侵占行为的处罚力度m越大时,参股股东上诉的概率p2就越小;当监管机构对管理层侵占行为的查处概率p3越大时,参股股东上诉的概率p2就越小。

4 加强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模型的构建和分析,为进一步加强参股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大股东(管理层)、参股股东、监管机构3方面的利益,防范侵占参股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4.1 参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根据上述模型分析,在参股股东与企业管理层的双方博弈中,参股股东的监督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对于两方博弈是否走向不监督、不道德的均衡十分重要。参股股东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发挥监管作用。例如,在股东会层面充分发挥作用,尽量争取董事席位,充分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尽量委派人员加入被投企业管理层,消除参股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通过监事会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维护参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国有股东应当加强参股国有股权管理,重点从依法履行股东职责、注重参股投资回报、加强财务管控、规范产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措施。这为国有参股股东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公司治理作用提供了操作指南。

4.2 完善激励机制,促进权益、利益统一

通过强化激励措施,结合股权激励等方式,管理者获得的报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密切结合,以此促进参股股东权益和管理层利益之间的统一,这将提高管理层选择道德所带来的收益,降低管理层侵占行为发生的概率。在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的前提下,加大对管理者道德风险事件的监督力度,将减少管理层选择不道德所带来的收益。通过促进参股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权益、利益的相互统一,促使参股股东与管理层构建的博弈矩阵走向监督、道德的均衡。

4.3 降低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

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知,当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越大时,监管机构的查处力度会减弱,管理层侵占参股股东利益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在减少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的同时保障监管的力度和效能,将更加有利于维护参股股东的权益。随着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力度不断加大,可通过构建监管机构与企业股东之间的信息互通与监督平台,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及时防范侵占行为的发生。此外,可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运行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为监管机构及时发现问题、介入监督提供有力支持。

4.4 加大处罚力度,构建监管激励机制

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知,在增加对管理层的处罚金额后,将会明显降低管理层侵占行为的发生概率;当监管机构从查处侵占行为中获得的罚款比例越小,监管机构查处侵占行为的概率越大。这意味着监管机构需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管理层侵占行为被查处后的“痛”感,提高监管的效果。与此同时,对于监管机构在查处行为中取得的罚款,应设置明确合理的收益比例,构建监管激励机制,增加监管机构查处管理层侵占行为的动力。通过上述模型可知,当处罚金额、查处概率越大时,参股股东上诉的概率也会越小,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有助于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管理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戴国华.从财务视角透析中央企业参股管理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财务与会计,2021(21):4-9.

【2】王坤.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及法人治理研究[J].企业管理,2021(S1):260-261.

【3】崔志霞,孟祥瑞,董雨.企业股东对管理者道德风险事件的有效监督——基于博弈论视角的思考[J].财会通讯,2021(5):14-18.

【4】隋宝华.博弈论视角下股权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3.

【5】冯文君.中小股东与大股东掏空过程中的博弈行为研究——以ST生化为例[D].杭州:浙江工商大学,2017.

【作者简介】鉴学恒(1993-),男,山东济宁人,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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