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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的思考

2023-07-06李爱新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3年6期

李爱新

摘 要:本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超面积使用、“一户多宅”、宅基地闲置和少量“多户一宅”等4个方面认真归纳总结了农村宅基地的现状,对存在的弊端和隐患进行了分析。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建立统计调查制度等一些合理化建议,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闲置宅基地;审批管理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是绕不过去的一个重大课题,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意义重大、势在必行。采取走访群众,与乡、村两级干部座谈,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处理信访等方式,结合河南省濮阳县宅基地摸底清查统计数据,笔者对濮阳县宅基地的错综复杂现状有了一定掌握,同时也产生一些深刻思考并提出建议。

一、农村宅基地的现状

(一)超面积使用现象较多

1982年6月26日,《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规定平原地区平均每户建房规划用地不得超过二分半。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比较常见。因为原来的宅基地面积大,1982年划分宅基地时,工作难度大,大部分没有执行二分半的标准,甚至后来规划的村庄,执行的面积标准也大于二分半。有的鳏夫去世后,宅基地直接给了兄弟或者侄子。他们的宅基地往往相邻,于是合并成了一处宅基地。也有村民把宅基地给了自己的兄弟、侄子或者流转给了邻居。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农村宅基地超面积的现状。

(二)“一户多宅”现象有一定占比

《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基本上实现了“一户一宅”。大部分村庄按照家中男孩儿数量划分宅基地,一个男孩儿一宅,父母随其中一个儿子居住。一些村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村庄没有规划,存在“断头路”“布袋街”,街道、胡同狭窄,排水设施不够便利。由于以上種种原因,一些农户在交通便利、排水方便的村头路边、自留地等地方私自建房。同时,他们也不放弃原来的宅基地,从而形成了“一户多宅”现象。有的农户接受了鳏夫兄弟、叔伯的宅基地,或者以流转方式接受了其他村民的宅基地;有的因为婆媳摩擦等家庭矛盾,老人随便找个地方,与儿子分开居住。这些因素导致“一户多宅”现象的出现。2022年年报统计数据显示,濮阳县农户数256291户,占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的农户数22125户,占比8.63%。

(三)宅基地闲置问题较为普遍

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发现,村里有很多残垣断壁、荒废住宅和空闲宅基地。根据摸底清查统计数据,闲置宅基地较为普遍,几乎每个村或多或少都有,由此也加剧了村落“空心化”现象。经调查分析,农村闲置宅基地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有条件的农民直接在务工地购房,长期不回农村,或者户口迁出,不在老宅基地上翻新房,还占着老宅基地。二是乡村规划不够合理,或者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完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造成部分群众住进新宅而未退出原来的老宅基地。还有极少部分群众零零散散地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居住,一个村庄的居住情况参差不齐。三是大部分农村宅基地都是村组成立的时候分配的,几十年来,宅基地的使用权基本没有变化。人口自然变更后,死亡人员依然享有的宅基地没有及时清退,造成废旧宅基地闲置。2022年年报统计数据显示,濮阳县宅基地宗数284325宗,闲置宅基地宗数17960宗,占比6.32%。

(四)存在少量“多户一宅”现象

家里男孩儿多的农户,宅基地一代一代传承。该分户居住的农户无法分开居住,导致“多户一宅”现象。2022年年报统计数据显示,濮阳县农户数256291户,两户及两户以上共用一处宅基地的农户数957户,占比0.37%。

二、农村宅基地存在问题产生的不利影响

超面积使用、“一户多宅”、宅基地闲置、“多户一宅”等现状,造成土地浪费、出现“空心村”、人居环境差、村庄投入成本高等现象,甚至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产生诸多弊端,存在不少隐患。

(一)造成土地浪费,阻碍了乡村产业发展

超大面积宅基地不能充分利用,处在粗放低效使用状态。尤其是大量的闲置宅基地造成了土地的极大浪费,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益,也阻碍了乡村产业发展。当前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成功人士、乡土人才等返乡创办小微企业难以找到合适土地。大部分空闲宅基地和空闲地没有整合,阻碍乡村产业发展。

(二)影响村容村貌,降低了人居环境质量

废弃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破败不堪,环境卫生脏、乱、差,对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废弃旧房无人管理,存在诸多坍塌、失火等安全隐患,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降低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增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难度,提高了村庄投入成本

由于村民居住不集中,村落分布面积过大,增加了村庄改电、通水、通气、修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难度,提高了村庄投入成本。

(四)乱占耕地建房,影响了国家粮食安全

一部分该分户的“多户一宅”家庭没有建设用地可分,又迫于结婚、立业、生活等需求,违规在承包地上建房,破坏基本农田,造成了耕地浪费、耕地“非农化”,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建议

面对农村宅基地的现状和不利影响,如何盘活农村宅基地这一“沉睡资产”就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近两年,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清理残垣断壁、收回空闲宅基地、治理“空心村”等提案,建议合理分配集体资源,优先保障村民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实现户有所居。以自营、出租、入股等方式将闲散宅基地用于发展乡村旅游、庭院经济、创办小微企业,给集体经济发展腾地腾空间。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章立制

为规范和加强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管理,2021年1月,河南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紧接着,濮阳市政府也立即制定了贯彻该办法的实施方案。2021年4月,濮阳县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濮阳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上文件为开展宅基地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保障农民居住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农民建房质量、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实现农村建房集约节约用地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为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开辟了道路,使宅基地管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不但有人管,而且能管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加大培训力度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使各级文件精神落地实施,必须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采取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悬挂横幅,粉刷墙体标语,制作、播放法律政策摘要录音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各乡(镇)政府驻地、各行政村、相关微信工作群把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手段,宣传好、解读好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法规的知晓率,防止政策走样变形,争取群众认同支持。让各级管理工作人员熟悉政策,加强工作指导,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法律政策,自觉依法依规用地建房,有效杜绝超面积使用、“一户多宅”、占用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此外,还要分级分批培训县、乡、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让一线工作人员精准掌握政策,成为政策的“明白人”,不断提高业务本领,顺利开展工作。

(三)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畅通宅基地审批渠道尤为重要。宅基地审批职能权限在乡镇,所以乡镇要建立队伍,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程序,正常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以满足群众建房实际需求。要严把申请资格关,对照宅基地申请审批条件。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照程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农户未通过原因,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充分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科学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完善“户”的认定办法,保障成员宅基地资格权,严格以户为单位分配宅基地。要严把审批关,按照村民申请、小组讨论、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程序,制订审批办事指南,建立审批工作台账,完善联审联办制度,做到审批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原则上优先审批村庄空闲宅基地,严控新增宅基地。要严把执法监督关,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开展宅基地用地建房全程监管。要完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职能,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處置各类宅基地违法行为,防止产生违法违规占地现象。为更好地畅通宅基地审批渠道,在各行政村设立宅基地协管员,负责本村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请资格初步审查,协助村民准备各项材料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代办上交,负责本村村民宅基地申请报建、现场勘查、开工查验、过程监督、实地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把关审查。

(四)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对闲散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坑塘进行整理,因地制宜盘活利用。把零星分散的宅基地建成游园、树园、果园、菜园,倡导“一宅变四园”;把连片的闲置宅基地建成文化生活广场、村庄景观、文化景观等;把有利用价值的闲置住宅开发成乡村博物馆、图书室、延时学习屋、老年活动室等村民活动场所;对有特色的闲置村庄倡导发展文化旅游和农事体验活动等。为规范有序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建议选择一批主要领导重视、村“两委”班子健全且战斗力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村集体经济基础好、村民积极参与的乡镇,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然后总结经验、示范带动、逐步推广,探索出一套规范、可行、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五)建立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摸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要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数据,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底数,为以后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宅基地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撑。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信息化管理。

四、结语

农村宅基地现状错综复杂,管理点多、线长、面广,基层的审批、监督、执法、纠纷仲裁力量薄弱,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任重道远。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科学管理的有效措施、方法和路径,稳慎推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建设和美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打好基础,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曲颂,仲鹭勍,郭君平.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实践解析与理论探释[J].中国农村经济,2022(12):73-89.

[2]方妙娇.东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20.

[3]李怀,陈明红.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意蕴与实践模式[J].中国流通经济,2023(4):72-80.

[4]蒋政.重庆市武隆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20.

[5]白彬.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广宁县古水镇为例[J].农技服务,2017,34(14):159-160.

[6]林远.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主线 农村土地改革向纵深推进[N].经济参考报,2020-07-08(A01).

[7]王成,徐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逻辑及使用权资本化路径[J].资源科学,2021(07):1375-1386.

[8]邱丽.从“祖业观”到“集体观”: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地权观念演变——基于江西余江的考察[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03):167-178.

[9]王旭菲.辽宁省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6.

[10]张敏.浅析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1,17(04):9+74.

[11]施显律.新形势下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经济与科技,2022,33(21):39-42.

[12]唐露.常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20.

[责任编辑:丁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