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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读者处罚制度的思考与研究

2023-06-01高桂雅

兰台内外 2023年1期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摘 要:公共图书馆图书和文献极容易在日常流通中被读者污染、损毁,或不遵守场馆阅读规则,扰乱借阅秩序和环境,影响他人阅读体验,还有部分读者在借阅图书后并未按照规定及时归还,而目前国内公共图书馆对于此类读者的处罚方式通常为经济处罚,但在罚款及诸多处罚管理制度的制约下,仍出现较多借阅逾期不还等违规行为,体现出当前图书馆读者处罚制度存在较大缺陷,这不仅仅与读者有关,更与当前图书馆读者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存在紧密联系。本文对目前图书馆处罚管理制度现状进行了整理分析,着重剖析了图书馆读者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改善图书馆读者处罚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以减少读者违规行为并提高其阅读体验。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违规行为;处罚制度;行为改善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图书馆的社会形象由信息资源的提供者逐步转型为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交流平台。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无门槛要求,可为社会不同阶层的读者提供优质服务。图书馆的读者来自社会各界,素质差异较大,这就要求图书馆必须对读者的借阅行为进行规范细化,使其在享受优质阅读服务的同时,也能遵守图书馆制定,各种读者行为规范,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须接受相应的处罚以维持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当前,各地公共图书馆虽已制定基本的读者行为规范,但关于读者处罚的相关研究却相对较少,加之部分读者公共意识薄弱,图书馆与读者、读者与读者之间也屡次出现各种纠纷,究其原因便是对图书馆读者行为规范和处罚执行上出现问题,同时,处罚管理也存在缺陷。目前,公共图书馆读者最为常见的违规行为是逾期归还率高或逾期不还,这种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的职能,更直接损害了其他读者的阅读权利。根据相关统计发现,A市县级以上大型图书馆逾期归还比例超过20%,县级以下中小型图书馆逾期归还比例甚至超过30%,为避免此类问题,图书馆初期只能采用经济处罚的方式要求读者按期归还,但在罚款制度下逾期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出现拒还现象,图书馆在此类问题中往往处于劣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和读者对经济处罚制度产生异议,国内部分图书馆也对罚金制度进行了改革,会定期采用免除逾期费用要求读者尽快归还违规占用的图书。本文以图书馆处罚制度现状分析出发,对国内图书馆读者管理制度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处罚制度中的缺陷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读者处罚管理制度以及改善意见,以提高图书馆的管理能力,为读者提供更加文明的阅读秩序和环境。

一、图书馆处罚制度管理现状

1.图书逾期

读者借阅图书逾期不还,不仅对图书的正常流通产生严重影响,且严重降低了该信息资源的利用率。目前,国内对逾期不还的主要处理方式以罚款为主,其中部分图书馆对该违规行为只进行简单的统一罚款,有些小型图书馆可能由于工作人员任务量重或管理方面的缺陷,并没有根据图书的类别、发表年限和文化价值采用不同的处罚方式,多为按逾期天数罚款,如外借图书逾期按照每册0.1元/日的处罚方式,更多起到警示作用。部分市级或省级公共图书馆,则将逾期处理细分成了多项处罚方式,如存在逾期记录的读者会通过短信提醒、暂停借阅等方式对读者进行处罚。

2.损毁、污染

图书被损毁或污染将会严重影响他人的阅读体验,被损毁、污染严重的图书将无法阅读,严重浪费图书馆资源。通过相关调查发现,大多数公共图书馆对污染、损毁的图书存在较为细致的处罚方式,根据污染、损毁程度进行了详细的处罚分类。比如,部分图书馆会按照污损程度进行划分,轻度的书写、圈点、水渍等行为可通过除污操作恢复,在不影响书刊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照每页0.5元进行赔偿,如污染较为严重难以恢复但主体尚完整(封面、目录)则根据修复的难易程度按照原售价的20%~40%进行赔偿,如果无法修复,造成严重影响阅读则按照丢失处理,原价赔偿。对于部分故意损毁或撕页、挖剪者,则会以原价的数倍进行赔偿。

3.盗窃图书

盗窃在公共图书馆中并不罕见,由于该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因此,相较于其他违规行为处罚较为严厉,除基本的罚款外,多数图书馆对盗窃者都会给予取消阅读权利、通知工作单位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甚至会移交公安机关。而在学校图书馆对此类违规行为的处罚也比较严厉。通过调查发现,学校处理图书盗窃的方法包括:处以书刊定价数十倍的罚款,严肃批评教育并于二级学院或全校通报,部分还会给予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阅读资格。分析图书馆处罚制度管理现状,国内图书馆对读者违规行为的处罚管理仍以罚款为主,辅以批评教育。部分使用短信或电话进行催还提醒的图书馆会因庞大的读者群体面临高额的服务商短信费用,适用性较差。低额度的罚款对读者警示作用不大,而高额罚款则可能会增加读者的不满,进而降低图书馆的使用率。

二、圖书馆读者处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上文来看,我国图书馆读者处罚管理制度主旨在于约束读者违规行为,提高读者馆内行为规范、图书借阅归还的管理能力,但屡次出现违规行为究其原因则是处罚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读者权利差异

通过调查高校图书馆发现,虽然教职工的借阅次数极少,但对此类人群的借阅数量和借阅期限规定却更宽泛,反而对于图书需求量较高的学生的借阅次数和期限存在更多限制,这表现出部分图书馆已违背了基本的公正、平等服务原则。不论是高校图书馆或是公共图书馆,读者都应享受到基本的平等、开放、公开的阅读服务,不应存在不同读者借阅量和借阅期限上的差异,由此导致读者与图书馆或其他读者之间的矛盾,因心理差异而诱发不规范行为发生。同时,诸多图书馆的读者行为规范中出现“严禁”“禁止”“赔偿”等词语的频率较高,这些命令式的表述很容易让读者出现阶层感或感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图书馆的服务产生排斥。

2.缺乏鞭策和激励制度

通过查阅本市图书馆读者行为规范发现,图书馆对读者损毁图书或图书逾期的处理均以罚款为主,同时在各项规范行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分别是处理、违规、处罚、罚款、遗失、赔款损毁,对于读者而言,这些词汇均属于负面反馈,只能被动接受,在所有规范行文中并未提到对于读者文明借阅或文明阅读的正向奖励性表述。此类以惩戒为主的管理制度弊端较多,一是图书馆罚款并无法律依据,双方之间容易产生争议;二是图书馆行为规范其根本目的是激发读者的内驱意识和自觉行为,并不是将处罚条款作为强硬的约束力,而应将图书馆与读者放在同一层面,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获得读者的认可,使读者能够产生自律性,从而调动读者的积极性,使其能自觉维护图书馆各项规定,同时亦能避免读者被多次处罚而产生不良心理,减少其对图书馆的排斥甚至报复心理,有效避免借阅逾期和故意损毁等错误行为。

3.对社会的开放程度不够

通过调查发现,国内多数高校图书馆都存在借阅权限,仅对校内学员和教职工开放,而对社会读者则只有临时阅览权限,不能借阅。公共图书馆只有市级以上的大型图书馆才具备高藏书质量,加上高校图书馆的开放程度不足,导致读者的可选择范围大大减小,如需在高校图书馆开通社会借阅权限,往往需要提供担保并缴纳押金和服务费,不仅不利于馆藏资源的传播,也不利于图书馆的管理。

三、对图书馆处罚制度的改善对策和建议

1.建立读者积分制度

图书馆处罚管理可使用激励制度,刺激读者利用馆藏资源积极参与到图书馆管理当中,使得图书馆的管理目标与读者的自律行为形成一致。目前,我国已实施了诸多图书馆管理制度,如积分制、诚信管理制度等,经实践证明,虽然制度尚未完全规范,但对于图书馆管理是行之有效的。将其应用在图书馆处罚管理当中,亦能激发读者的自觉行为,规范其在图书馆的借阅行为。积分制的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正向反馈作用。读者通过积累分值从而解锁更多的图书馆服务和权限,每积累一分或解锁一项服务,读者便会得到一次正向激励,与之对应的,读者一旦违反规则就会扣除分数,对现有的图书馆权限也会产生影响;二是磁性效应。读者通过借阅次数的增加以及时间的积累,分值越高服务越好,因此,随着时间不断推移,读者的磁性更大。积分制能够充分调动读者的阅讀积极性,使读者自觉养成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的阅读习惯,避免发生失信或不良行为。将积分制应用在图书馆读者处罚管理制度中,能够通过正向引导激励机制来约束读者的不正当行为,弥补当前处罚制度缺乏正向反馈,仅一味处罚所带来的不良心理,使得读者能够充分了解惩罚措施的良苦用心,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

2.全面、科学制定读者处罚管理制度

读者行为规范和处罚制度应当科学、全面,从制度的总体设计入手,对各项处罚内容作出细致、完善的规划,将各部门责任从源头上逐一划清,从而将制度落到实处,避免可能出现的制度执行漏洞。在制定读者处罚制度时,建议出台每条规定的解释文件,让读者了解处罚的原因以及赔偿金额的详细数据,使得读者能够了解该项处罚措施的实质性内容。同时,需要优化现有规范执行的过程,不能一味地使用罚款的方式来警示读者,可适当尝试多元化的处罚方式,以迎合当下读者对公共文化权利的需求。例如,将借阅行为与个人诚信相结合,如果读者屡次逾期或在馆内发生严重违规数次且不悔改者,可将此类信息录入个人征信中。在制定违规处罚制度时,不仅要合理有效,还要考虑规范的执行成本,提高读者违规成本,有助于加强读者对遵守图书馆规范的重视。另外,在执行规范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往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处罚读者时将其视为违规行为的源头,其内心可能产生厌恶感,态度傲慢,但在读者的视角里,处罚过程就显得较为冷漠且与执行人员存在距离感,导致执行效果不佳。图书馆工作人员作为规范的执行者,应秉承公正严明的工作态度,读者仅仅是违规行为且还是图书馆客户,执行时不能以冷漠、不耐烦的态度,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并不再犯。

3.加强建设社会监督体系

如果没有社会监督体系的干预,那么图书馆读者行为规范和处罚制度的执行就失去了社会价值,变成了图书馆自导自演的独角戏,无法与人民群众形成联动。因此,在制定图书馆读者处罚制度时要充分利用读者间口口相传来提升人们对图书馆规范的认知程度,使违反图书馆规定的人成为群众监督的对象,并逐渐形成一种积极的舆论环境,使违规者在社会无所遁形。图书馆可将本馆读者作为处罚执行效果的评分人员,结合读者评分情况对执行方案以及服务水平进行评定。同时,号召本馆读者积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馆内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图书馆在建立管理制度、借阅归还制度以及赔偿制度时,也需要考虑读者的意见,尽量使读者也参与其中,体现出管理制度的人性化。此外,在处理违规行为时,执行人员不能以居高临下的姿态面对读者,应通过语言艺术和引用实例使读者对处理方案心服口服,既要维护图书馆处罚制度的权威性,又要最大限度地将违规读者的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减少其负面情绪,避免发生争执的同时也能减少其后续再犯。

四、总结

图书馆作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常会因读者的个人行为而使文献受到污损甚至遗失,图书馆根据相关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无可厚非,但目前,多数图书馆所采用的处罚方式较为陈旧,读者接受程度低,纪律性差,仅仅依靠罚款很难使读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且对读者罚款虽然从社会角度而言是合乎常理的,但该行为缺少法律依据,这就导致在处罚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纠纷,严重损伤读者及图书馆双方的权益,极大地影响了图书馆的正常发展。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越来越多的图书馆开始取消罚款,然而所取得的效果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经济处罚在大范围内仍具有较高的约束力。图书馆没有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只依靠经济处罚是不可取的,同时也不利于图书馆的发展,需要在根本上对现有的处罚制度进行革新,保证读者和图书馆的双方权益。从长远角度而言,图书馆应适当授予基线部门一定的处罚权,以帮助图书馆在限定范围内对读者违规的严重程度和种类进行基本处罚,此举也能对图书馆的越权、违法处罚进行约束,同时,借阅者也可以利用图书馆依法被授予的处罚权限进行合法的自我保护,从而避免因图书馆乱用处罚权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应当合法合理,而读者的处罚制度更要注重保障读者的基本权益。当前,国内各大公共图书馆及高校图书馆都在大力推进依法施政,作为信息资源的共享地,需要制定并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定监督、激励制度,并运用多元化的处罚方式,使读者能够读懂规章、理解规章,遵守规章。而对于青少年群体,可以适当通过免除逾期处罚来使此类特定群体尽快归还图书,避免加大罚款在低收入群体中的不良影响,导致其与员工产生冲突,同时也能避免读者因推迟归还或账户欠费后不再前往图书馆。同时通过提高全民素质,加强图书馆的社交功能,以形成完善的社会监督体制,与图书馆管理人员一起共同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减少读者不良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处罚事件发生,促进图书馆事业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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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南工程学院图书馆)

基金项目:2022年河南省图书情报研究项目图书馆读者行为规范性法律对应性研究,项目编号:HNTQL-2022-015。

作者简介:高桂雅(1975—),女,汉族,河南南阳人,本科,馆员,研究方向:图书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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