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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调查研究

2023-04-06黄泽胜

绿色科技 2023年3期
关键词:怒江州苗圃种苗

黄泽胜

(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怒江 673100)

1 引言

林木种苗不仅是植树造林的物质基础,也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1,2]。2010年云南省成为国家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省区之一,经过多年发展,林木良种基地生产能力不断加强,育苗实用技术不断进步。“十三五”以来,怒江州将推动生态修复、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绿化造林作为主要目标,为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3,4]。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多种措施,要求下属各林业局积极准备种苗,全面完成林木种苗供给任务。随着怒江州林木种苗产业的迅速发展,在实施通道绿化、退耕还林的背景下,苗木需求也持续增加,为林木种苗生产带来了历史机遇的同时,也使其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对怒江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进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促进怒江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

2 调查地概况

怒江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地处东经98°09′~99°39′,北纬25°33′~28°23′之间。根据《云南省2020年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监测报告》显示,全州土地总面积1458576 hm2,林业用地面积占87.74%,非林业用地面积占12.26%。森林覆盖率达78.9%,有林地覆盖率70.25%,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覆盖率8.65%[5,6]。森林蓄积量达1.86亿m3,有林地蓄积量占99.75%,疏林地蓄积量0.04%,居云南省第2位[7]。

3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到2022年9月1日为止,历时3个月,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调阅怒江州林草局官方数据等方法,掌握怒江州苗圃所有制及育苗情况、林木种子采收及供应状况(2017~2021年)、苗木生产结构等情况。

4 调查结果

4.1 苗圃及育苗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怒江州共有规模级苗圃425处,总育苗面积达到3187.1 hm2,总产苗量20192.9万株。按照所有制形式、苗圃面积划分,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怒江州苗圃及育苗情况统计

从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个体苗圃占88.47%,产苗量最高,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怒江州退耕还林、绿化园林、造林等工程数量逐渐增加,对于苗木的需求量增多,而种植苗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比较高,极大地调动了个体苗圃育苗的积极性。从苗圃面积上看,面积小于等于20 hm2的苗圃数量最多,占比高达89.41%,但是其产苗量与面积20~66.7 hm2的苗圃相当。相反,面积大于66.7的苗圃数量虽然少,但是其产苗量最高,考虑原因可能是大型苗圃总投资大,生产条件、技术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均处于较高水准。

4.2 林木种子采收及供应

2017~2021年,怒江州各类林木种子采收量达到45510 kg,绿化和造林实际用种量8842.2 kg,平均每年采收9102 kg,平均每年实际用种量8842.2 kg,从种子采收、供应以及完成造林情况看,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州林木种苗用种数量充足,能够满用种需要,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2017~2021年林木种子采收及供应情况

4.3 苗木生产结构

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怒江州425处规模级苗圃总育苗面积达到3187.1 hm2,总产苗量20192.9万株,包括核桃、漆树、花椒、膏桐、红豆杉、云南松、香樟等,其中核桃育苗总面积、产苗量最高,具体见表3。

表3 怒江州苗木生产结构情况

从表3中相关数据可以看出,怒江州苗木品种以核桃为主,育苗总面积达到111.7 hm2,产苗量9136.9万株,主要是因为核桃育苗技术简单,需求量大。漆树、花椒是怒江州主要经济树种,育苗面积和产苗量分别占据第2和第3的位置。膏桐和红豆杉作为新育苗树种,近年来发展较快,产苗量所占比例逐年上升。

5 问题分析

5.1 个体苗圃数量居多,生产管理相对粗放

从本次调查结果上看,怒江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过程中,所需苗木在育苗上主要依靠个体苗圃,虽然数量众多,且产苗量比较高,但由于生产规模的限制,加之生产基地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在生产上更加注重产量,缺乏质量管理。与此同时,个体苗圃多采用传统育苗技术,总体育苗水平偏低,所能生产的苗木品种相对单一,苗木品质相对较差[8~10]。通过深入调查也发现,个体苗圃在进行育苗时,从业人员相对复杂,且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导致育苗技术应用不到位,造成苗木质量偏低[11]。

5.2 林木种子满足要求,宣传工作不够到位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2017~2021年,怒江州林木种子采收以及供应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能够满足全州林木用种需要。但是从现实情况看,民众对于农业种子的了解比较多,对于林木种子知之甚少,对全州林木种苗产业稳定、良性、健康发展带来一定影响。而出现此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林业部门对于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种子基地建设关注不够,且缺乏宣传。除此之外,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种子储备方面,由于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为全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带来一定阻碍[12,13]。

5.3 苗木生产结构单一,种苗供需矛盾较大

从怒江州2021年林木育苗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林木生产育苗主要以经济树种(核桃、花椒)、绿化树种(漆树、膏桐、香樟)、造林树种(红豆杉云南松)和果树为主,苗木生产结构相对单一,虽然能满足全州绿化、造林以及经济作物需求,但是经济作物种苗供应量大于实际需求量,种苗供需矛盾仍然存在,并且地区间供需不平衡情况比较显著,乡土景观树种、优质经济林品种和珍贵树种供应明显不足,与云南省推行美丽乡村建设、“三沿”绿化、造林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14,15]。

6 对策建议

6.1 增加先进技术应用,保持种苗稳定供给

对于个体苗圃育苗技术、育苗水平、苗木品种、苗木品质等问题,建议有关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个体苗圃中,对从业人员开展系统性育苗培训,指导育苗管理[16,17]。同时,加强种苗科技基础技术研究,对于现有研究成果,要持续加大转化和推广力度,以市场为导向,完善管理制度,转变粗放管理模式,将苗木生产质量作为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18]。在此基础上,加强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在保护本地资源的前提下,重视外来优质苗木繁育工作,充分利用怒江州现有苗圃所有制形式,合理布局,建成功能齐全、高效增产的良种基地。

6.2 持续提高社会认识,落实种苗质量监管

近年来,怒江州林木种苗事业取得非凡成就,要持续加大林木种苗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知。例如,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相关文章,邀请电视台录制专题新闻节目等,使社会和公众能够更加充分地了解林木种苗相关工作,从而提高其良种意识,助推林木种苗产业发展[19,20]。与此同时,严格按照《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中相关要求,积极协调专项资金,完善林木种质资源加工贮存、良种选育、种子基地建设、种子发展规划等工作。督查县级、镇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木种子质量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质量抽查检验制度,并将检验结果进行通报,把好“有调必检”“有用必检”“有存必检”关,确保林木种子稳定采收及供应[21,22]。

6.3 调整苗木生产结构,解决种苗供需矛盾

怒江州苗木生产结构单一,弊端较多,应积极对苗木生产结构进行调整,制定种苗生产计划,引导各类苗圃科学选种、采种以及调种,在满足食品产业种植、城镇绿化和造林需求的同时,持续增加乡土景观树种和珍贵树种的供应,调整育苗结构,并加强对优质经济林品种的育苗研究,形成林木种苗多样化产业结构,满足全州林业建设需求[23,24]。为进一步解决种苗供需矛盾问题,及时掌握全州种苗生产以及供应情况,结合种苗需求,确保面对市场所提供的种苗品种对路,在质量上过关[25]。

7 结论与讨论

7.1 结论

本次调查以怒江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为出发点,寻找个体苗圃育苗、林木种子、苗木生产结构存在的问题,旨在为发展怒江州林木种苗产业提供一定依据。通过调查发现以下3点问题:一是个体苗圃数量虽然比较多,但是其生产和日常管理相对粗放,为此提出加强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改进育苗技术的建议;二是林木种子虽然满足需要,但是在良种选育、种子基地建设等问题上,存在宣传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建议加大种苗宣传力度,科学引导各类苗圃各选种、采种、调种工作;三是苗木生产结构相对比较单一,且种苗供需仍然存在较大矛盾,提出调整调整苗木生产结构的建议,并结合市场需求,重点对种苗供需矛盾加以解决。

7.2 讨论

林木种苗作为怒江州林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促进产业发展,需要立足于实践,积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结合本地区林木种苗工作重点,提出解决林木种苗产业发展问题的相应对策。目前,怒江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相对稳定,但是苗圃构成上存在不合理,且个体苗圃育苗技术有待提升,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苗木生产结构上也存在一定问题,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当然,本次调查也存在一定问题,如未涉及怒江州林木种苗基地规划和建设相关信息,应在未来相关研究中适当增加此方面内容,为完善研究提供更多切实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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