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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中国弹拨乐合奏课教学实践探究

2023-01-09

关键词:院校素养高职

余 皓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01)

0 引言

高等职业院校(简称“高职”)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为社会培养高层次职业人才的作用。作为艺术类高职院校,如何从学科专业设置完善化的角度去培养新时代艺术职业人才,对推动艺术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加大职业院校艺术教学改革力度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以艺术类高职院校中的中国弹拨乐合奏课教学为例,结合笔者的理论思考和教学经验,从高职院校中国弹拨乐合奏课教学的现实意义、现状问题、实践路径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述,以期能够为此问题的探究提供切合实际的理论研究思路以及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可行性实践路径。

1 高职院校中国弹拨乐合奏课教学的现实意义

1.1 传承民族器乐艺术,增进学生音乐素养

中国弹拨乐合奏指的是以民族弹拨乐器演奏为基础,以声部划分和音色融合为表现形式的一种器乐合奏体裁[1],它最初存在于各地、各民族的乐种中,或者在民间曲种、戏曲的伴奏和器乐曲牌中也能够找到它们的雏形。虽然弹拨乐合奏在民间音乐中并没有形成独立体裁形式,但弹拨乐中所使用的各种乐器以及演奏技巧都有着不可抹去的“身份印记”。因此可以说无论是独立性的弹拨乐器个体还是具有合奏特征的音乐形态,无疑都是民族器乐艺术的结晶。在高职院校音乐教学中,融入以中国弹拨乐合奏的形式,贯穿以中国传统音乐的审美精神、艺术智慧和文化意蕴,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习练兴趣、提升学生的演奏技艺和音乐表达能力,在增进学生音乐素养方面的价值是无可估量的。

1.2 创新合奏表现形式,培养学生审美能力

创新合奏表现形式的目的着重指向于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同时起到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作用。中国弹拨乐合奏有着较强的随机组合性、应用灵活性[2]。所谓随机组合性,指的是弹拨乐合奏可以是固定式的,也可以是根据实际要求进行自由组合。现代意义上的固定模式如著名民族音乐家胡登跳老师创设的“丝弦五重奏”组合。其它以乐团、组合命名的弦乐形态则有着自由性的特点。所谓应用灵活性,指的是在乐曲的创作、演奏等方面则体现出创作者、演奏者主观意识的特征,在创作手法上或移植、或改编、或原创,演奏呈现形式更是丰富多样。因此,根据以上两种“传统”,给与了中国弹拨乐合奏广泛的创新空间,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则起到丰富学生听觉体验、感知音响魅力、培养表现能力的作用。

1.3 完善教学评价体系,积极促进改革发展

在艺术类高职院校音乐教学中,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起到反馈、调节、导向的作用。开展满足学生发展要求的教学形式,一方面依赖于主体意识的发挥,另一方面则依赖于教学评价体系的完善。从当前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评价体系的现状看,仍然存在着体系不完善的情况,表现在只是针对学生进行评价,而缺少对各个教学元素评价的情况。通过对中国弹拨乐合奏的教学,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水平,强化学校以及专业学科教育的组织与实施能力,还可以有效地弥补现阶段教学评价体系不完善的情况,这对高职院校音乐教学的改革而言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以中国弹拨乐合奏教学实践为框架的评价前提下,通过审视、反馈、优化、再实践的环环相扣,发现和探索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激发和释放创新活力,使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各个元素纳入教学评价体系的范畴,这也是开展弹拨乐合奏教学的重要目标。

2 高职院校中国弹拨乐合奏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学生层面——音乐基本素养有待提高

音乐基本素养不仅包含着音乐本体要素如听力、视唱(奏)、乐理、识谱等方面的素养,同时还体现在技术驾驭能力、音乐表现能力、音乐文化修养等方面[3]。相对于本科层面的音乐专业学生而言,高职学生在音乐基本素养方面较为薄弱,这就导致在中国弹拨乐合奏课教学上首先要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首先,弹拨乐合奏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性”艺术,这种综合性既体现在学生对乐器性能的把握(如调音)、识谱能力(如乐理)上,同时也体现在对乐曲的诠释(包括音色、力度、节奏等)和音乐表现(如形象塑造、情感表达)等方面。尤其从中国弹拨乐的角度看,因其包含着传统文化意蕴、传统美学思想的内容,没有一定的底蕴和思维则达不到表演的目的和要求,这就是要求在合奏课教学中,与之并行的是学生音乐素养的跟进与提升。

2.2 教师层面——教学能力亟待提高

弹拨乐合奏教学与个体乐器教学最为明显的不同在于前者具有全面性、立体性的特征,因而对合奏课教师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首先,教师要对各种民族弹拨乐器的特点有着深度的把握,如调音方法、技巧应用、音色表现等,才能够从合奏的角度去进行声部的规划与协调;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审视个人教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的基础上,还应当对学生的学法给与正确的指导,包括如何练习、如何排练、如何表现等。尤其是在排练过程中,教师既要对各个声部的音色进行处理,又需要展现出个人的指挥能力[4]。当代著名民乐指挥家朴东升在《指挥漫议》一文中说道“一位优秀的指挥家可以带出一个优秀的乐团。”因此作为合奏课教师,其指挥能力与否,决定了弹拨乐合奏教学的实效性;再次,作为教师,还应当具有创作、改编、分析作品的能力。严格意义上的具有可供高职院校教学与表演的中国弹拨乐合奏曲不是很多,加之弹拨乐合奏有着较强的随机组合性、应用灵活性特点,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教学中应因地制宜、因人而变。由于在对曲目的选择和应用上决定了教师的“创作者身份”,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充当了“作品分析者、解读者”身份,所以作为一名高职院校弹拨乐合奏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认清教学的规律和特点,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

2.3 内容层面——传统曲目还未充分运用

高职院校中国弹拨乐合奏教学在内容层面上主要是曲目排演。从曲目的选择和应用看,在传统曲目方面较为薄弱,还未充分运用。传统曲目,指的是在民间世代流传的能够展现地域或者民族风格的曲目。这些曲目不仅代表了地域本土人民的生活美学和精神追求,也是各地、各民族风俗人情的集中展现。从传统曲目未充分运用的原因看,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曲目的挖掘是一个比较繁复的工作,既需要从民间音乐中探索和发现可用于符合高职院校合奏教学的曲目,又需要根据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传统曲目进行改编,因此需要教师具有一定的编创水平。二是在弹拨乐教学内容上难以向传统曲目靠拢。当前音乐文化已经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特别是以欧美、日韩体系为主的流行音乐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如何实现传统文化自信和传承中国古典音乐文化产生了阻力,这也导致了传统曲目应用程度不高的局面。

2.4 客观层面—教学相关元素尚待规范

中国弹拨乐合奏教学的立体性、综合性决定了各个教学相关元素要配合到位,如课程安排、课时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设施等都需要满足教学的要求。所以,高职院校在中国弹拨乐合奏教学的实践过程中要考虑周全,不能盲目跟风。如在课程安排上,虽然中国弹拨乐合奏注重实践性,以排演为主,但还需要各种理论课程的支撑,如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分析、和声学等,都是学生必须掌握的理论基础,才能够在教学中有效助推排演实践,而这些课程的安排也决定了课时的设置以及师资的配备,这说明各个教学元素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

3 高职院校中国弹拨乐合奏课教学的实践路径

3.1 音乐素养与音乐表现并行发展

针对高职学生在音乐素养方面薄弱的现状,应注重音乐素养的培养与音乐表现力的培养并行发展。

首先,从音乐素养的培养看,一是要通过课程进行完善,在现有音乐基础课程实施的前提下继续深度挖掘有效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对于还未进行设置的相关课程,要及时配齐。如音乐美学、音乐史、音乐分析等课程有助于学生从音乐艺术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角度去理解作品的创作背景、时代特征以及风格特点,在对作品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能够以正确的认识论进行解读,增强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理解力。当代音乐学者纪德纲在《具象 意象 抽象——略论中国当代作曲家曲库作品的标题性》一文中认为“乐谱是作曲家创作思想的最忠实传递者,其中的任何一个微小标记,都承载了作曲家的慎重严谨的创作信息”。因此,应当采用综合性的音乐学科理论去解读作品,以《快乐的啰嗦》为例,此曲是一首经典的弹拨乐合奏曲,在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从彝族音乐特点的角度对乐曲的音高组织、装饰音特征、节奏音型等方面进行理解,同时还需要从民族习俗的角度去理解乐曲的产生背景。

其次,在音乐表现上,需要以学生的音乐素养为基础,通过对作品的解读、诠释去真实地再现作品。以弹拨乐合奏《天山的春天》为例,作品在创作的过程中融入了新疆维吾尔族手鼓的节奏音型、木卡姆歌舞中的复合节拍以及少数民族弹拨乐器热瓦甫、冬不拉的音色等。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让学生理解乐曲在风格上所呈现出的特点,对其中的特殊音型、特殊节拍要有着良好的把握,特别是在进行声部合奏训练时,在音准和节奏上要有严格的要求。在音乐的表现上,则需要从音乐形象、音乐情感的角度进行,尤其是在音乐情感方面,如何实现作曲家、作品、教师、学生之间的情感共鸣,则是音乐表现的关键。19世纪德国著名美学家黑格尔说过“通过音乐来打动的就是最深刻的主体内心生活,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所以,在教学中从“心情融通”的角度进行人与乐、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勾连”,则是音乐表现的关键。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弹拨乐合奏教学也要体现音乐情感的表达,而在这个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前提则是要不断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把握好音乐素养与音乐表现这一对关系,是开展弹拨乐合奏教学的基础所在。

3.2 积极探求联动综合化教学方法

从人类在音乐教学实践过程中所运用的方法看,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而创用了不同的教学方法体系,如在基本要素的教学上,主要运用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柯达伊教学法等。根据高职院校学生现状以及在弹拨乐合奏教学上的经验,笔者认为,应当积极探究联动综合化的教学方法,在具体的实践运用上,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沉浸式体验法。音乐是一种以听觉为基础的音响实践形式。音响作为音乐呈现的基本材料,包含着作曲家要在其中塑造的音乐形象和表达的情感。在教学中,实施沉浸式体验法的目的就是让学生充分感知音响的特点,增强听觉记忆的能力。在很多具有非标题性特点的合奏乐中,由于难以把握准确的音乐形象,所以只有从音响风格的角度把握乐曲的特点。以弹拨乐合奏《三六》为例,此曲原为江南丝竹八大名曲之一,后由著名作曲家顾冠仁改编为弹拨乐合奏版本,乐曲的标题“三六”,本意为主题呈示与再现,由六段构成,本身不具备音乐形象的意义。所以此曲可看作是一首“无标题”作品,从作品在旋律、速度、节奏上的特点看,却表现出了欢快活泼、热情流畅的情感。因此,教师应引导学生以音乐情感作为音响体验切入点,以反复聆听的方式感受每一个乐段的特征,继而从整体上把握乐曲的风格。

二是主动学习法。在弹拨乐合奏教学中,教师在教学方法的应用上需要摒弃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尤其是在乐曲的教学上,需要“放权”给学生,鼓励学生去探索乐曲文本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然后采用集体研讨的方式解决乐谱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在当前大数据应用于教学的时代,学生可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知识学习和技能学习的方法,从而也体现出了线上学习与线下研讨的结合。孙兵在《人工智能时代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路径探析》一文中认为,在当下时代的教育教学中,学生应具备数据素养、科技素养和人文素养。教师和学生都应当成为教学过程的“操纵者”,从教师的角度看,则应当提升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教学领导力。如在《旱天雷》一曲的教学上,先将分谱分发给学生,由学生去了解自己声部在各个元素上的特征,并做出乐曲分析,然后集合各个声部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对乐曲中各个符号标记进行讨论,每个声部学生将主动学习的结果依次发言,用集思广益的方式解决乐谱中的难点问题。这样通过充分地交流活动,既节省了排练时间,又增强了学生的识谱能力和音乐表现能力。

3.3 建构多样风格的合奏教学内容

在音乐艺术的范畴中,风格可以说包含了所有的实践元素,如创作风格、表演风格、地域风格、民族风格等。王宏建在《艺术概论》一书中认为,风格是“因于内而符于外的风貌”[5]。所谓“因内表外”,指的是风格的形成和外化要基于一定的社会时代背景、音乐家个人经历背景等,正如我国现代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在《调性的表情》一文中所说“作曲家作一曲,必定有所感于心,故发为音,同时在他的作品中,他必定无意中将自己的个性和盘托出。”在很多民间乐曲中,由于受到不同地域自然、人文、语言等因素的影响,因而也造就了在音乐风格上的差异性。笔者认为,在高职院校弹拨乐合奏教学中,虽然运用的是民族弹拨乐器,但是在教学内容上则应当力求风格多元化。

从当前民族器乐教学看,合奏、重奏、协奏等体裁受到高度的重视,这种具有集体性参与的音乐体裁既能够凸显出个体乐器的音色魅力,同时又体现出了集体协作意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相互之间的配合能力,因此弹拨乐合奏为多样性音乐风格的表现提供了坚实的前提条件。近几年,作者本人在弹拨乐合奏课教学上也从多样性、多元化风格曲目考虑,编排了弹拨乐合奏《天池牧歌》《红歌串烧》《冬》《睡莲》,获得了一些佳绩,展现了弹拨乐合奏多样化的魅力。基于上述,在高职院校弹拨乐合奏教学中,从多样性风格的角度选择曲目进行教学,对丰富教学实践、提高学生演奏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4 结语

弹拨乐合奏课作为一门重要的音乐艺术实践课程,在高职院校音乐教育中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有效地开展弹拨乐合奏教学无论对音乐职业人才的培养还是对教师素质水平的提高、教学改革的推动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作为合奏课教师,既要直面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从问题意识的角度有序地开展教学,也要不断地增强自身的修养,只有针对弹拨乐合奏教学全面性、立体性的特点去完善教育教学能力,才能够在其中积极地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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