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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重构布局 整体性重塑职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2023-01-08河北省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22年8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职能公益

●河北省委编办

2021年,河北省认真落实党中央赋予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以此作为系统性重构布局、整体性重塑职能的契机,坚持“试”出成效、“改”出活力,推动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公益属性全面彰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一、优化布局结构,系统重塑事业单位体系架构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致力于服务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重塑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一是全面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坚持党建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同谋划、同推进,优化调整事业单位的同时,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组织工作机构,共为涉改单位核定41名党组织书记、432名副书记等领导职数,有效加强党务工作力量。在事业单位“三定”、政事权限清单和章程中专章专款对党组织地位作用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加以明确。二是大力精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按照“保留一批、撤销一批、合并一批、转换一批”思路,除学校、医院外,省直部门和试点市直、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重点对功能萎缩、分散重复设置、职责交叉重叠和编制数少、空编率高的事业单位整合撤并。改革后,省本级共精简事业单位138个,精简比例达20.3%,收回事业编制2500余名。沧州、邢台2个试点市共精简事业单位286个,收回事业编制1270余名。三是系统重塑事业单位机构功能。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着眼单位功能定位,跨部门整合省直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数据、机关后勤、检验检测服务职能,推动整合科技创新、经济研究、水利事务、文物保护、档案管理、高校教育培训职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功能。以省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农林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将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教育工委党校调整为省委党校分校,实现强强联合、资源共享。按照市场规则组建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产学研资源汇聚机制,构建“事业+企业+社会组织”科技创新体系。四是突出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着眼消除“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等问题,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全面回归公益属性,清晰界定公益类别范畴,调整完善经费保障方式。坚持民生需求导向,将收回编制向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倾斜下沉,省级为食品药品监管、教学科研、农业发展、交通执法、住房保障等领域增加编制500余名,有力促进了优质服务公平可及、普惠共享。

二、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效能

坚持把完善制度机制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涉改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一章程、两清单”全覆盖。一是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全覆盖,明晰功能定位。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对改革后机构职能编制发生变化的省本级507个及试点市县事业单位全部印发机构职能编制规定,逐项列清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认真核定机构、编制和职数,切实厘清职责边界、明晰功能定位、规范管理运行。二是章程管理全覆盖,保障规范高效运行。围绕构建运行顺畅、协调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治理机制,对改革后省本级541个事业单位全部制定完善章程,逐一规范宗旨、业务范围、党的领导、资产管理使用、信息披露、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等。明确举办单位、服务对象与事业单位自身的权利义务关系,推动实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三是政事权限清单全覆盖,理顺政事管办关系。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组织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深入开展职权清理和履职分析,制定政事权限清单,准确界定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和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划清两者在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资产财务、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推进职能部门从“办事业”向“管行业”转变。目前,除部分明确为行政执法机构的单位外,486家事业单位全部制定政事权限清单,理顺政事管办关系,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四是公益服务清单全覆盖,提升服务质量效率。着眼改进优化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强化内外监督约束,在具有鲜明公益属性的141个事业单位创新建立公益服务清单,全面梳理公益职能,以清单形式列明公益服务的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工作流程、咨询电话、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要素,面向社会公开,做到服务事项“一目了然”、群众办事“有据可依”,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红利。

三、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创新

注重发挥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作用,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各项行业改革、专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切实增强综合效应。一是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2016年,选取石家庄市、唐山市作为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2 018 年、2 019 年,结合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同步实施、持续深化,共核减事业单位省直45个、市县950个,收回事业编制1.3万余名。2020年、2021年,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对全省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开展“回头看”,确保行政职能回归到位、机构编制调整到位。二是统筹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在前期改革工作基础上,2020年全省各级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采取“能撤则撤、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退则退”的原则,如期完成省直24个、市县1235个涉改单位改革任务。结合此次改革试点,再次开展全省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围绕机构调整落实情况、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应改尽改、全部到位。注重延伸扩大改革效应,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剥离办企业工作,省级52家、市县34 4家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三是统筹推进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严格落实“脱钩是原则、保留是例外”的要求,采取撤销、整合、保留、脱钩、转型等方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稳步推进北戴河地区22个和其他地方11个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转向健康养老服务业,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优化国有资产配置,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四是统筹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结合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创新公立医院、高校机构编制管理试点,探索建立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机构编制管理自主权,高校内设机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统筹挖潜力度,共增加事业编制2.69万余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编工作,推动公益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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