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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能源体系加快规划建设 绿色能源“风光”无限

2022-11-28章轲

中华环境 2022年11期
关键词:小水电风光发电

文| 章轲

在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的一座废弃矿山上,在阳光的照射下,一块块光伏板熠熠生辉,通过这些光伏板,清洁电能被源源不断地从山上输送至城市,并照亮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这个光伏发电站占地约1600亩,年均发电量5200万度,年减排二氧化碳约5.3万吨,产值达到5200多万元,实现了经济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而在同一时间,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黄海湿地上的风力发电场也正在并网发电。国家电投在江苏盐城、南通两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将达到64亿千瓦时,年节约标煤22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20余万吨。

在甘肃省敦煌市,光电产业园区的首航高科敦煌10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已经建成;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塔拉滩,已建起了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统计数据显示,十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约为1.15万亿千瓦时,基本相当于当年全国居民生活用电量。

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发生重大变革

近十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地推进能源革命,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革。

“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态势清晰显现。”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介绍,十年来,我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累计增幅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最大,电气化发展整体水平位居国际前列。其中,粤港澳大湾区与英国电气化水平相当,长三角区域接近德国同期电气化水平。

数据显示,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2021年达到83313亿千瓦时,是2012年的1.68倍。工业、建筑、交通部门和农村地区持续推动实施电能替代,2021年完成替代电量约1900亿千瓦时,带动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约26.8%,较2012年提高4.2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技术持续进步、成本快速下降,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持续巩固。我国风电机组产量占据全球2/3以上市场份额,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超过70%的组件。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平均度电成本,较2012年分别下降48%和70%,新能源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新阶段,为后续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杨昆表示,近年来,我国城乡用电普遍服务均等化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用电条件明显改善,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其中,2021年,农村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031千瓦时,是2012年的2.5倍,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前一年达到预定目标,累计完成160万口农村机井通电,为3.3万个自然村通上动力电,农村输配电能力与供电质量稳步提升。

■ 绿色能源“风光”无限 摄影/章轲

截至2020年底,我国北方农村地区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户数达到1063万户,支撑清洁取暖率提高到约28%。光伏扶贫工程被列为国家“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全国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户贫困户,成为农村地区搬不走的“阳光银行”。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多元绿色发电供应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3.8亿千瓦,是2012年的1.7倍,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突破3亿千瓦,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连续12年稳居全球第一,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连续7年稳居全球第一,海上风电和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跃居世界首位,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一大批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建设,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超过400万千瓦,并保持高速增长。

2021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0%,首次超过煤电装机占比。2012—2021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增量占全部发电量增量的53.8%,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发电供应的增量主体。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10月21日,在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的第五场记者招待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指出,过去十年,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平均6.6%的经济增长。2021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34.4%,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68.5%下降到56%。

伴随而来的是,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由2015年的每立方米46微克,降至2021年的每立方米30微克,成为世界上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

翟青表示,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稳妥有序推进全国碳市场。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多地出台政策支持绿电发展

在国家大力推进能源革命、电力市场体制改革的同时,多地出台相应政策,支持绿电发展。

北京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逐步理顺外调绿电输配、交易和消纳机制,加强需求侧管理,形成有利于促进绿色电力调入和消纳的政策环境。深化与河北、内蒙古、山西等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利用方面的合作,大力推动绿电进京输送通道和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

北京市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将达到70万千瓦,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3%~5%,市外调入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到2030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比重约为15%。

在相应政策措施上,北京市提出,深化电力、热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研究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供热计量收费政策。继续完善碳市场要素建设,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作用,创新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碳普惠机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扩大碳市场影响力。实现本市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有序衔接,做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建设。

北京市还提出,要率先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持续推进绿电交易,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加大财政资金对低碳技术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

10月8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该规划提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直接应用。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同时,结合增量配电网试点,积极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直流配电网,扩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

■ 图为西安市一家大企业的屋顶上,布满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光伏产品 摄影/章轲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的《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推动绿色能源转型。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区县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最低占比。

此外,《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均提出,持续推进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绿电市场交易,试点推进省内绿电交易,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完善清洁能源市场交易机制。研究出台新能源调度工作办法,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发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加快推动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持续完善绿色电力交易的常态化交易机制。扩大光伏、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供给,持续推进工业绿色电力消费,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这一要求,既说明了发展水电的必要性,又表明了处理好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的重要性。

造成生态影响、引发生态破坏的水电工程主要是小水电,即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以长江经济带为例,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问题突出。

2018年12月,国家启动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长江经济带上总共有2.5万多座小水电站,存在问题的有两万多座。

■ 通过突破燃煤发电灵活调峰等关键技术,保障我国能源和产业链安全 摄影/章轲

以四川省为例,该省共有小水电5010座。截至2020年底,需整改和退出的小水电有4705座,占总数的94%。整改类电站平均需完善手续1.8项,其中最多需要完善5项手续。四川省有关方面表示,退出类电站需要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整改退出任务艰巨。

长江水利委员会农水局介绍,长江上游一级支流赤水河全流域有小水电站373座。截至2022年6月底,赤水河全流域共拆除退出197座小水电,占应退出总数的54%,其中,云南省已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了赤水河流域17座小水电站拆除退出任务;四川、贵州两省将在2024年底之前全面完成退出任务。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全国累计退出小水电站3500多座,修复减水河段9万多公里,累计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870座。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在解读《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时表示,国家将针对小水电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清理整改成效,严格控制小水电、引水式水电开发。严格用水总量及强度控制,强化小水电清理整顿,切实保障基本生态流量(水位),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一些地方湿地萎缩,水生态系统失衡,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亟须突破。”王金南说。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由水利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等参与,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出台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和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推动限期退出类电站按要求完成退出,加强生态流量监督管理,逐站落实生态流量。鼓励和引导沿江省(市)再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有序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复核,研究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标准;将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纳入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及年度调度计划,以此作为流域水量分配、水资源统一调度、取用水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行动方案》提出,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实施方案,加强生态流量(水位)监管,完善生态流量(水位)监测体系,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动态管控,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总体专家组组长曲久辉表示,将推动长江污染治理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其中包括:利用同位素技术识别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成因;利用环境DNA技术实现污染源的精准溯源;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智能监管能力。

“ 《行动方案》强调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翀介绍,有关部门将按照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应用“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开展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逐步建成水陆统筹的水功能区划体系,优化调整具体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出台统一的水生态监测与评价考核标准体系,推动全面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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