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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研究

2022-11-21刘亚丽

法制博览 2022年24期
关键词:法治化营商民营企业

刘亚丽

中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党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50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刻阐明了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明确提出了用法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要求。自此,各地不断从法治角度来寻找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从法治的视角来看,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新一轮的振兴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因此,有必要对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用优良的法治为营商环境的发展保驾护航。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的重要意义

营商环境优劣深刻关系到民营企业的发展[1]。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保证政策的稳定,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提高地方市场的创新程度和创造活力。而法治则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一)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符合市场经济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企业营造和谐安定的生存环境,让企业能够心无旁骛地运营和产出,充分激发民营资本以及民营企业的发展动力,提高企业活力和生命力,为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前提与保障。同时,法治建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府以及相关工作人员,避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使得企业能够得到更加全面和高效的服务,减少企业间的恶性竞争。通过合理有效地运用法律权力,促进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最大化法律对市场的利益,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既需要严格遵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也需要充分发挥法治引导和规范作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呈现出不平衡的问题,而法治营商环境水平则直接影响了招商引资的效果,从而影响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法治投资环境则是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区域时的一项重要参考因素。良好的法治投资环境能够加大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增强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引入法治,能够有效发挥其规制作用,让投资过程规范化,让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三)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提供动力

创新创业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创新创业的保护也需要得到重视。一方面,法治教育能够让创业者们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确自身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促进创业者自觉依法依规创办、运营企业,规范创业者的行为和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地区的法治建设可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保障。在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中,侵害企业利益、危害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企业生产等违法行为能够得到依法打击,从而降低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企业经营的恶劣影响,能够鼓励创业者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利益,让优质项目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因为发生矛盾而被扼杀在萌芽中。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地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明显进步,但仍然需要持续向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

(一)法律素养低,传统思想较为严重

目前,普法力度虽然有所提高,但针对性不强,政府工作人员和民营企业相关人员对于其领域内的法律学习有待加强,人民群众也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视程度。此外,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仍然有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限。这些地区缺乏过去的经验积累和长远化、国际化的眼光,传统思想较为严重,对新出台的相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等学习、理解的程度都还不够深入,利用程度不甚乐观。

(二)政务规范不完善,信息壁垒亟待消除

营商法治环境实质上是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2]。政府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新兴事物的不断问世,政府在处理新兴经济问题时,较难实现灵活治理和监管[3]。此外,随着企业不断增多,业务不断细分,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会涉及多个部门,使得各部门之间的联络不断加大。但行政工作存在职责不明确和监管力度较小的现象,且各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相关数据没有完全公开、共享,导致一些工作的开展效率低下。

(三)条例落实有待强化,民营企业保障较弱

目前,各地对于相应新出台的营商管理条例的学习只是局限于各级领导之间,并没有将学习向下深入落实到各工作人员,导致条例指导工作开展的能力没有被充分挖掘并发挥出来。且对于知识产权、商标权等的保护较弱,导致创新型、科技类企业不愿入驻。

(四)市场秩序不规范,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但是市场秩序的规范程度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仍然存在个别问题。从民营企业来看,企业的生存环境不好,一些民营企业对相关法律不了解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甚至是投机心理。从执法者角度看,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依法行政的观念,欠缺依法执法的能力,对于相关事件的处理方式不够成熟。

(五)司法公信力不足,执行难问题难以破解

大部分民营企业没有专门对接法律事务的部门,对诉讼的重视程度匮乏,不愿为司法问题分散过多精力,因轻视或退缩导致的败诉现象时有出现。与此同时,司法面临着判决执行困难等问题。有的被执行人本身就资不抵债甚至名下没有资产,有的被执行人运用各种理由延期执行甚至使用各种手段转移财产,致使法院在执行判决时难以操作,这也让民营企业对通过诉讼来保障合法权益的方式丧失信心,甚至一些民营企业一旦涉及诉讼,便直接放弃。

三、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非一朝一夕之事,亦非一二人之事,需要长期贯彻,合力推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法治教育,推动思想观念转变

一要开展普法教育,扩大普法范围,增强普法针对性。让各民营企业知法、懂法、守法、遵法,着重引导他们学习《公司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引导民营企业熟悉司法审判流程,使其对司法充分信任,不再因畏惧诉讼而让正义缺席。同时,让各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对《宪法》以及《行政法》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外,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律学习与普及中来,营造全民学法、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二要加快推动思想观念转变,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思想支撑。只有在正确思想的引领下,才能走出正确的道路。因此,必须要在科学理论和正确政治方向的指引下解放思想,抛弃原始较为落后的思想观念,用开放包容的心态拓宽眼界,用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三要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对条例的认识理解程度,确保各级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充分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能够按照条例的指导进行工作。同时,要引导各民营企业认识到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能力。引导它们充分利用条例规范推动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二)提高行政工作水平,强化法治监督机制

一要深入推进审批业务一体化、标准化。要深入贯彻落实“做到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的思想,继续完善一站式办事大厅的服务工作,继续推进网上办事网站,简化办事流程,减少民营企业的跑腿时间和鞋底成本,并同时强化监督机制,做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本职工作。

二要建立大数据中心,让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一方面明确各部门的管辖范围,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另一方面,数据共享可以避免数据冗余,方便管理不同项目的部门共同对民营企业实施管理和监督,避免出现行政交叉和无人管辖的灰色地带。

三要重点整治行政工作中效率低下的现象,要全面加强监督机制,明确效率低下的原因,对消极怠工的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和整顿,对工作能力不足的工作人员要给予理解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以此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要让各工作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保证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

(三)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提供对企法律服务

一要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不断强化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众参与为法定程序的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精准度。此外,要不断完善并整合相关法律法规,将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4],为未来的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要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要全面清理不合时宜或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法规制度,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营商环境,破除创新产出的规制壁垒,为创新成果打造自由的沃土。另一方面,在当前知识生产率极快的时代,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侵权等行为给与严厉打击。建议在法院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能,为招商引资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入商事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一方面深入企业了解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与解释服务,争取最大可能地避免纠纷的产生,减少司法诉讼案件;另一方面,在企业产生诉讼案件后,起到调节作用,通过非诉讼解决平台,争取不用诉讼解决问题,提高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

(四)提高依法执法能力,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能力。执法人员直面人民群众,必须要保证较高的素质和平易近人的执法态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因此,要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培养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透明执法的执法人员,为市场规范提供人员保证。

二要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系统。让各民营企业以及人民群众深入参与到执法行动中去,一方面对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充分监督社会、市场上的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弥补相关单位监督的疏漏,实现政府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

三要着力加大执法力度。要建立并完善重点产品的追溯体系,加大对合同违约、恶意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要打破地方保护行为,破除行业垄断壁垒,依法保障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要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五)维护法院司法公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要创新司法理念。司法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专业素质,转变审判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提供诉讼服务。同时,人民法院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能,让司法审判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营造公正、权威、和谐的司法保护环境。

二要在司法案件中平等对待国企和民企。民营企业能够提高市场的活跃程度,对于营商环境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努力构建公平的司法机制,让相关企业当事人通过法官的裁判,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打造良好的法治商业环境。

三要破解“执行难”问题。一方面,法院可以为民营企业相关案件搭建绿色通道,提高立案速度和审判效率,保证判决及时生效并得到执行。同时,要增加执行法官数量,简化执行程序,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高效、公正司法,畅通法律救济途径[5],完善市场退出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破解执行难等问题,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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