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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与生意:长沙文化书社经营状况研究

2022-11-21刘啸虎白钦哲

长沙大学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书社新文化本社

刘啸虎,白钦哲

(湘潭大学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20 世纪20 年代初,长沙传播新文化、新思想的刊物和社团纷纷涌现。1920 年8 月,易礼容、毛泽东、彭璜等新民学会成员邀集长沙教育界、新闻界人士,创立了长沙文化书社。书社大大推动了新文化运动在湖南的发展,日后更成为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

目前学界不乏对长沙文化书社的研究。这些研究多从思想文化领域入手,探讨长沙文化书社对新思想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在湖南的传播所起到的巨大贡献等①相关研究:郑华《中国早期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书刊发行机构——纪念毛泽东创建文化书社90 周年》(《出版发行研究》2011年第1 期)从新民学会与长沙文化书社的关系入手,研究了书社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历程;蒋国海、向飞《长沙文化书社的创办及其历史地位》(《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 年第5 期)研究了文化书社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团结革命知识分子、创建发展湖南党组织等方面的重要贡献;郝智浩《毛泽东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早期实践——以文化书社为中心的考察》(《党的文献》2020 年第5 期)探讨了毛泽东在文化书社创办和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等。。将长沙文化书社作为一个经营实体进行考察的研究则相对较少。龙正才、马继善从经营宗旨、资本筹措、人才选用、财务管理及广告传单运用等方面对书社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梳理,强调了毛泽东对书社的重要影响[1]。郑会艳则将长沙文化书社还原为一个书刊发行机构,研究了书社的发展历程、组织机构、管理模式、运营活动和历史地位等[2]20。本文尝试将长沙文化书社作为个案,分析受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的“新青年”初涉书店经营领域时所面临的种种难题,探讨这一时期“新青年”在“启蒙”与“生意”之间所遭遇的困境及其选择。

一 书社初创

朝气蓬勃的“新青年”往往充满理想和热血,但在创业时会受到诸多现实条件制约。20 世纪20年代初,长沙文化书社的初创历程同样如此,社会影响力不够、缺乏启动资金这两个限制因素尤为突出。

1920 年6 月毛泽东离开上海前,与易礼容有书信往来,创办长沙文化书社的念头应已萌发。易礼容在信中谈及,要唤醒湖南群众,须“采一种最和平、最永久的法子,造成一个好环境,锻炼一班好同志”[3]91。毛泽东深表赞同,不久便来到武汉,动员易礼容回湖南传播新思想。经易礼容介绍,毛泽东结识了恽代英,参观了恽代英创办的利群书社。交谈中,恽代英介绍了利群书社的经营情况,这使得毛泽东等人真正有了自己创办书社的想法。回到湖南后,毛泽东等人开始着手准备,尝试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寻求支持。

1920 年8 月2 日,毛泽东等人借用楚怡小学的场地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议。会议推定筹备员易礼容、彭璜、毛泽东三人起草议事会及营业部细则,并负责觅定房屋、通信外埠和订购书报等。长沙《大公报》报道此事并详载到会人员,从中可知毛泽东等人具体邀请了哪些人,进而可大致了解毛泽东等人的交际圈:

赵运文(湘雅医学专科学校秘书)、朱剑凡(周南女校校长)、李抱一(新闻界)、王正枢(教育界)、匡日休(新民学会成员)、熊梦飞(新民学会成员)、张平子(新闻界)、杨绩荪(新闻界)、朱让枬(新闻界)、龙寿彝(不详)、彭璜(新民学会成员)、易礼容(新民学会成员)、林韵源(不详)、左礼振(不详)、吴锦纯(不详)、王季范(教育界)、毛泽东(新民学会成员)等[4]1358。

显然,到会人员多为新闻界、教育界人士及新民学会成员,无政商界人士①到会者身份参见郑会艳《长沙文化书社研究》。郑文中,同意列名发起长沙文化书社者名单与《湖南新文化运动史料·二·文化社昨日开会》中的名单有出入。郑文提到列名发起人有易培基、左学谦等,而《大公报》无载。郑文言:“易培基、姜济寰,都是谭延闿政府的实权人物,使长沙文化书社披上了合理合法的光环,保证书社能够顺利进行经营。”由《新民学会资料》公布的文化书社社员名单可知,姜济寰系此后加入。。创办文化书社的核心成员都是受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的“新青年”,初入社会不久,尚无显耀的社会地位。加之这只是一家规模甚小的书社,自然难以吸引重要的政商界人士。至于书社地址,最初拟在长治路及省教育会等适中地点觅定,因时间仓促而不果。1920 年8 月20 日经发起人赵运文介绍,他们才从湘雅医学校租定潮宗街56 号湘雅旧址房屋为门面[5]52。对于这群“新青年”而言,创办书社以筹集资本为最难。易礼容回忆道:“书社开办的最初时期,由我经手向赵运文借款二十元开支。我和陈子博用五、六寸高,七、八寸直径的黄泥小火炉架着瓦钵做饭,当时无钱买小铁炉子。这样撑持了一、二个月。”[5]646-647文化书社初创条件艰难,由此可见一斑。

1920 年11 月6 日,开业月余的文化书社在《湖南通俗报》首次刊登营业报告,内有详细的投资人名单及投资规模:

从八月二号成立会起截至十月二十二号第一次议事会止,投资者有姜济寰、左学谦、朱矫、杨绩荪、方维夏、易培基、王邦模、毛泽东、朱剑凡、匡日休、熊梦非(原文有误,应作“飞”)、何叔衡、吴毓珍、易礼容、林韵源、周世钊、陶毅、陈书农、郭开第、彭璜、邹蕴真、赵运文、潘实岑、熊楚雄、刘驭皆等二十七人,共收银五百一十九元[5]52-53。

经营数月能吸引如此多的投资人,实属不易,足见当时新思想受欢迎的程度。但也应注意投资人身份及投资总额:除姜济寰、左学谦分别为政界和商界重要人士,其他投资人仍多为教育界和新闻界人士,且投资总额不大,与著名的上海开明书店对比,相差甚远。其实开明书店在1926 年成立之初,创办人章锡琛、章锡珊兄弟仅募得千余元,与长沙文化书社的启动资金差不多。当年年底,章氏兄弟对开明书店进行重大经营调整,邀请文化界名士夏丏尊入社,主政编译事务;而后广邀新文化知识分子、社会知名人士及浙沪两地实力店铺入股。历时一年,开明书店共募得六万七千五百元,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书店迅速发展壮大[6],可见社会影响和资金对书社发展的重要性。长沙文化书社始终因资金不足而无法发展壮大。这群“新青年”遭遇了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

二 书社经营的外部环境

长沙文化书社成立后一度颇受长沙人民欢迎,且与上海泰东图书局、亚东图书馆、中华书局、新青年社、北京大学出版部、学术讲演会等形成了长期业务关系[5]58。然而受外部和内部两方面的影响,书社经营和扩张困难,进而影响到新思想的传播。从外部来讲,书社地处内陆湖南,受众有限;就内部而言,书社的经营模式,尤其是销售模式和资产共有制,存在局限性。这两个方面的因素体现了“启蒙”与“生意”间的冲突。

从外部市场环境来看,近代长沙书业肇始于晚清光绪年间,及至民国初年,长沙书业市场大致形成了四股力量:一是官办书局,因有充足经费,且不以营利为目的,故不纳入讨论范围;二是外地出版社的分支销售机构,即外来书店;三是长沙本土图书出版发行机构,即本地书店;四是旧书业[7]。外来书店在民国初年的长沙书业中占据突出位置,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广益书局、锦章书局和世界书局等垄断了湖南全省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商务之高中教科书、中华之初中教科书、世界之初高级教科书销路极为发达,外来书店还大量经售各自总店出版的新书刊[8]53。本地书店大都在外来书店影响下开办,经济实力远不如外来书店。且长沙的开放程度远不及上海等地,出版发行图书在品种和内容上都不占优势,因此在竞争中只能处于从属地位[9]。据载,民国初年至“马日事变”前,长沙本地书店共五十八家,其中收购古今旧书的书肆三十家、专营宝庆雕版书十家,其余大多杂卖教科书及学习用品[10]129-141。旧书业主要有两种经营方式:一是古旧书店租用旧版片重印或汇印发售;二是古旧书店收售古旧书,从中获利。旧书业经营以第二种为主[7]130。这就是长沙文化书社所处的市场环境。长沙《大公报》(1920 年8 月24 日)详细报道了长沙文化书社的创社缘起:

新文化严格说来,全体湖南人都和他不相干……彻底些说罢,不但湖南,全中国一样尚没有新文化。不但中国,全世界一样尚没有新文化。一枝新文化小花发现在北冰洋岸的俄罗斯,几年来风驰雨骤,成长得好,成长得不好,还依然在未知之数。诸君,我们如果晓得全世界尚没有真正的新文化,这到是我们一种责任呵。什么责任呢?“如何可使世界发生一种新文化,而从我们居住的附近没有新文化的湖南做起”,这不是我们全体湖南人大家公负的一种责任吗?文化书社同人愿于大家公负的责任中,尽出力所能胜的一个小部分,因此设立这个文化书社[4]1359。

对比绝大多数本地书店的定位,“新”是长沙文化书社最突出的特点,即所售之书、所宣扬思想之新。而且在书社成员看来,“真正的新文化”专指“发现在北冰洋岸的俄罗斯”的“那枝小花”——马克思列宁主义。他们认为,文化书社成立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宣传这种“新文化”。

“启蒙”与“生意”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晚清以降,“新学猖狂”造就了一大批成功的新书商,前文所言的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即其中的佼佼者。但是,为何长沙文化书社这样的书店,在民国早期的长沙罕见?或者说,将自身定位为宣传新文化或某一种新思想的书店,为何在民国早期的长沙罕见?主要原因应有二。

其一,当时湖南新文化运动方兴未艾,而马克思主义只是涌进国门之滚滚文化潮流中的一种。售卖新文化书籍应时而起,但在缺乏市场基础的情况下专售此类书籍,恐难维持经营。从长沙文化书社后来所经销的书目中也可以看出,只宣传一种“新文化”是一种“理想状态”。考虑到书社的经营维持,书社也销售了很多其他的新文化书籍,如各种无政府主义著作、世界时政读物、哲学丛书、名人讲演录、西方小说等[4]1360-1369。彼时书社的畅销书即最好证明。盘点半年经营,书社最畅销的书籍与马克思主义无关,而是《杜威五大讲演》[4]1381,原因应是1920 年杜威应湘城教育会邀请来长沙讲学,在当时一度引起“杜威热”。

其二,“新”具有一定风险,彼时投资者更为慎重。有学者指出,由于民国初年动荡的政治、社会环境,大书店更多考虑经营风险,倾向于出版市场大、回报高、风险小的教科书和工具书,对引领时代的前沿思想持观望甚至拒斥态度;而近代革命书刊大多出自小书店,遭禁封门的也多是小书店[11]447-450。民国初期,湖南军阀对进步出版事业的镇压查禁常有发生。长沙文化书社以宣传马克思主义为目标,日后更发展成为宣传工农革命思想及共产党员进行联络的地下场所,1927 年“马日事变”后被国民党当局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对于嗅觉灵敏的投资者来说,商业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营利,正所谓“生意就是生意,即使它关乎启蒙”[12]25。“启蒙”市场的不稳定,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三 书社经营的内部问题

“新青年”们成立长沙文化书社,目的在于快速广泛地传播新文化和新思想。文化书社多方面采取行动,招揽顾客并扩大影响。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为廉价销售,其二为给予分社最大优惠。

在商品售价方面,长沙文化书社尽可能低价售书。如《杜威五大讲演》一书,文化书社照定价降低一角五分,只卖七角;《办学指南》定价八角,文化书社只卖六角;《小学唱歌教材》定价八角,文化书社只卖六角八分[2]20。文化书社经理易礼容晚年回忆,文化书社曾售卖过一种只要三个铜板的新刊物,目的是使更多学生、工人和农民有能力购买[5]645。低廉的售价确实吸引了大量顾客,店内书报一度供不应求,但也造成了利润过微的局面。1926 年记录长沙各大书店经营情况的《乙丑书业盈亏调查记》有载:“世界书局交际员杨行健,张罗生意且有特长,故去岁营业骤增一倍(往年六万,去年十二万),但价值低廉,仅保血本,幸有普通书千余种,可以弥补。”[10]85相同的销售方式,即使世界书局这样的大书店也难以长期采用,更何况长沙文化书社这样的小书店。

在给予分社优惠方面,长沙文化书社也竭尽所能让利,《分社简章》中有详细说明:

(一)折扣 照各出版原店给与本社之折扣全部让与分社。

(二)邮费 归分社任。

(三)消耗费 归分社任(每价一元加消耗费四分)。

(四)交价 先交价,后取书。有特别情形的,能邀请为本社所信用之人向本社为切实之担保,得先交半价取书,其余每月一结。

(五)领书 分社察看该地需要情形,在本社书目内选择所需要之书报杂志,开单交来本社,本社即日照单发寄分社。

(六)领报 分社能分销上海《国民日报》、《时事新报》、北京《晨报》及湖南《通俗报》每种十份以上的,经本社向报馆交涉,可由报馆直寄分社。

(七)退书 分社领去之书及杂志不能尽数售出者,在一个半月内可退还本社。但污损者不能退,杂志及日报不能退。退还邮费归分社任[5]48。

长沙文化书社在折扣、供销、售后等方面均给予分社极大优惠,成效确实显著,短短半年就将分社扩展至长沙以外如平江、武冈、衡阳、宁乡、溆浦和岳阳等地,极大扩展了新文化的传播范围[5]60。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长沙文化书社在此过程中让利过多,结果分社越多,主店经济压力越大。对比《文化书社第一次营业报告》,第二期《文化书社社务报告》即显示利润下滑:临时营业月余利润约三十五元,正式营业后七个月总利润仅约一百零六元[4]1381。

究其根本,书社的资产共有性质决定了其无法长期作为一家经营性企业招揽投资人,而只能作为一群心怀共同理想的“新青年”的社团组织而存在。长沙文化书社的非商业性,注定了其不能在市场中长期有效运作。《文化书社组织大纲》写明了书社的资产共有性质:

本社资本金额无限。先由发起人认定开办费,从小规模起,以次扩大,以后本社全部财产为各投资人所公有。无论何人,与本社旨趣相合,自一元以上均可随时投入。但各人投入之资本,均须自认为全社公产,投入后不复再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无论何时不能取出,亦永远不要利息[3]252。

“本社全部财产为各投资人所公有”“均须自认为全社公产”“无论何时不能取出,亦永远不要利息”等文字表明,长沙文化书社的自我定位是一家不以营利为目标的书刊发行机构。仅此一点,足以使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事实上,书社并非不清楚这种模式对招揽投资的极大限制。《文化书社第一次营业报告》有关“资本”一条言:“本社既为公共组织,出资作为公产,亦无利息,则股本收入,事势上只能以同情于本社宗旨并互相了解之人为限。”[3]256可是仅靠“同情”,书社难以在激烈的书业竞争中存活。

由于所有投资都不会收回,筹资只适合采用募集和捐助形式。所以长沙文化书社多次发出募资启事,还通过散发广告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人士捐助资金。比如书社在销售的书籍中夹带小传单《文化书社敬告买这本书的先生》:

先生买了这一本书去,于先生的思想进步上一定有好多的影响,这是我们要向先生道贺的。倘若先生看完了这本书之后,因着自己勃不可遏的求知心,再想买几本书看——到这时候,就请先生再到我们社里来买或者通信来买,我们预备着欢迎先生哩!……我们很惭愧自己的能力薄弱,不能担负这传播文化的大责,希望各界有心君子予以援助。先生若能帮我们费一点口舌介绍之劳,那我们是特别感激先生的[3]277。

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长沙文化书社进行了社务公开,向社会广泛博取同情:

我们社里有的是书报,少的是本钱,为甚么呢?因为书报是外边来的,要几多也有。本钱是社员出的,社员不皆是富翁;社员所做的事又不单只书社这一件,那里有许多钱来做本?并且社的本是“公财”性质,没有退也没有息,我们这些穷社员,从那里出得来许多呢?……我们不知谁是愿意帮助我们的,自然不好到处去问,惟有将社务公开起来,庶几同情于我们的人,好自动的予以帮助[3]280-281。

仅凭“理想”无法换来投资人入股,书社自开业以来就长期面临资金短缺,严重影响了书社的经营和扩大。1924 年长沙文化书社出现第一次亏损,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下拨800 元为书社清理债务。1926 年因资金紧张,易礼容只得向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军长谭延闿争取拨款,以维持书社业务,谭延闿拨四百毫洋作为书社经费。这两次资金注入同样属于捐助,作为书社股本不可收回,也不计利息[2]26。

从以上内外两方面可以看出,在长沙文化书社的创办发展过程中,“启蒙”与“生意”的冲突日益突出。

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湖南许多“新青年”开始涉足书店领域,长沙文化书社正是其中代表。“新青年”固然有远大的理想,却经验不足。相较于一般书店,在他们创办和经营书店的过程中,“启蒙”与“生意”之间的冲突往往表现得更为明显和剧烈。这里的复杂性在于,作为“启蒙”的文化传播与作为“生意”的书店经营,其运行都必须遵循各自的内在逻辑,而这两种逻辑常常会产生矛盾。这一矛盾遭遇民国初年湖南的动荡环境,必然又呈加剧之势。事实上,能够长期经营下来且规模较大的长沙本地书店少之又少。及至1941 年,“开设在长沙的书店都是小型的,其中最大的资本也只一万元上下,最少的则为五百元以下。所以综合算起来,全部书店的资金约三十万元,这一个数目,当不及目前市上游资的一个零数”[13]602。但长沙文化书社的自身定位始终是“启蒙”,尽可能传播新文化、新思想始终是其发展中不变的旨归。即使“生意”经营不善,“新青年”也从未忘记“启蒙”之初衷,仍努力在困境中寻觅新路,以实现自己的文化主张。这正是彼时“新青年”追求革命理想的生动体现。他们在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所展现的先锋品格和克难精神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正是因为他们的苦心经营,“启蒙”的种子才能更多地扩散至社会中下层群体,从而为新思想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在湖南的传播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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