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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税收征管方法

2022-11-14罗翔宇

大众投资指南 2022年17期
关键词:征管金融业税务

罗翔宇

(临清市财政局,山东 聊城 252600)

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主要集中在风险、模式和监管上,而对其税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现有财政政策的分析上。因此,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税收征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这是基于现行的金融税收征管指引,并结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一些特点。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应该关注其发展过程中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我们需要积极改变现行的互联网金融税收征管体制,使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良性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一)互联网融资理念

自崛起以来,中国互联网金融以其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创新商业模式,不断扩大和深化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然而,自互联网金融发展以来,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化和精确的定义,不同行业和不同理解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也会有所不同。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业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碰撞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业务模式,其中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使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和通信技术来为资本、支付、金融、金融投资和信息传递服务。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运营模式的创新,是中国传统金融业在大数据时代的衍生,是中国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信息技术融合的产物,但它不同于传统金融业。尽管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的技术特征,但它本质上仍然是金融业的一部分。互联网金融发展了互联网支付、网上借贷、股权众筹等创新金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中国传统金融业的业务范围,使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更加多元化。

(二)互联网融资的主要特征

1.金融服务依赖于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与传统金融机构基于面对面交易的商业模式不同,以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和网络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更多关于当前大数据技术、云计算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信息。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可以在互联网上使用各种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在计算机和其他移动设备上完成交易,甚至无须会面,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为双方节省了大量人员和时间成本。此外,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和数据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处理、传输和存储。这种无纸化交易模式也加快了信息处理的速度和效率。

2.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更广。经过长期发展,我国金融业已经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的传统金融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中国传统金融机构审查企业信贷要求的门槛很高,这往往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济实力,极大地限制了新型小微企业的资本要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弥补了这种服务的不足。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融资更能体现“普惠融资”的特征。它为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大多数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覆盖面更广,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税法不完善,不能直接适用于互联网融资

目前,传统金融领域或仅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内部结构,存在很多灰色地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的类似咨询服务的收入没有明确的确定性,各种税费的支付存在差异;另一方面,运营模式的虚拟化和网络化使得许多现行税收政策不能直接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离不开,监管体系无法完全覆盖,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风险的发展,税收征管无法依法保障。其结果是,首先,它会造成税收收入的巨大损失,其次,它会导致“过度征税”,影响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对于合法经营的公司来说,还存在税基不确定的问题。

(二)由于缺乏互联网金融税收体系,有效的税收征管变得困难

跨越并渗透互联网金融服务。很难及时确认许多项目收入的所有权,纳税人的限额也不清楚。此外,大多数贸易商都是自然人。您只能通过使用具有账户或域名的在线支付工具来执行互联网金融活动。这些交易和金融活动没有工商登记,也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对于“隐形”交易者来说,税务登记困难,纳税主体难以确定,税源管理无法控制,导致税源流失。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上的纳税对象类型往往变得模糊不清。就目前的形式而言,许多互联网公司更喜欢在海外上市,这使得监控和控制税源变得更加困难。那么通过在线数据收集和管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也就更难保证了。根据目前的税收管理体系,由于互联网融资的复杂性,很难实现有效的税收管理。

(三)税收征管技术有限,复合型人才匮乏

税收征管技术和手段的发展缓慢,往往滞后于互联网发展引起的应税行为的变化和发展。互联网金融交易者众多,交易凭证难以存储,行为隐蔽,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有效捕捉可控信息,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大量税收损失。同时,由于社会化的综合信息网络尚未建立,信息管理有待完善,税收征管信息获取渠道不足,无法有效监控互联网金融活动。税收征管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同时,也缺乏合适的网络人才,能够在符合条件的税收政策应用基础上执行相应的互联网运营和处理任务。大多数税务人员,尤其是基层税务人员,只能进行传统的手工税收征管,效率低下,难以保证质量、手工阅读账簿、核实数据。

三、互联网金融税收征管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税收立法已缓慢更新和完善

税法更新缓慢,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发展。中国互联网融资仍处于发展初期,税收政策不完善,不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收入没有明确的确定性,不同公司对各自的公司有不同的定义,导致增值税、所得税、物业税等各项税费缴纳存在差异,部分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实现零税,支付各类利息收入也存在问题。目前,金融业正在全面实施增值税取代企业所得税,但互联网融资的法律和指南仍需完善。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多样性和交叉性。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收入包括委托代理和咨询服务。同时,这种运营模式也呈现出虚拟网络化的特点,这是传统金融业无法推广的。

(二)税收制度缺乏科学效力

缺乏科学有效的税收制度,制约了税收征管的进程。目前,中国互联网平台下的税收制度无法完全适应金融业。以税务登记制度为例。在互联网金融中,有大量的交易者分散和隐藏在各种金融活动中。由于大多数贸易商都是自然人,他们没有进行有效的工商登记,缺乏固定的具体有形交易场所和场所,无法明确纳税人的商业活动发生在哪里,如传统的交易活动,因此,不可能正确行使税收管辖权。互联网金融对基本注册用户的信息和相关金融交易数据保密,税务机关无法正确注册。

(三)缺乏先进的税收征管技术

税收征管技术的落后对税收征管产生重大影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如果我们不及时改进税收征管技术,跟上时代步伐,加强技术进步,很可能会使互联网金融税收陷入混乱。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信贷业务是在网上进行的。合同和发票等交易信息正变得越来越电子化。该操作是隐藏的,很容易追踪。该公司的线下业务不公开,资金进出和项目执行等数据难以监控。

四、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互联网金融和税收立法,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建议尽快澄清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各种信息和调解服务的收费性质。尽量不要设立新的税收。抓住机遇,在整个行业内以增值税取代贸易税,修订现行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和其他法律法规,并根据现行税法为互联网金融的空白区域制定适当的法律。目前,金融业的税率正在从5%变为6%,税收计算更加复杂。在实践中,进项税如何抵扣、贷款利息能否得到优惠等问题仍有待解决。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信贷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的贷款利息无法扣除进项税的情况需要解决。加快完善金融业进项税抵扣制度,明确抵扣规定,研究建立互联网代扣代缴制度。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或公司交易员负责系统中所有注册参与者的统计、嵌入式税务计算软件、交易过程中的自动税务计算以及提供电子发票。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用户的交易金额和税费,并定期发送给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和检查,以实现税务检查的电子化。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制定优惠政策,可以促进互联网金融更快发展。例如,较低的标准允许小微企业成为个体经营者,对个人和个体经营者家庭实施税收减免,使小型经济活动更具活力和活力,加大力度将其融入互联网金融活动,促进全民发展,让更多人等待成果,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和专门的税务登记系统

金融业全面实现了贸易税转增值税。借助这波浪潮,全面梳理登记信息,开发出配套、科学、高效的税务处理软件登记系统——申报身份信息,准确记录服务器地址等相关信息,逐步将互联网金融交易纳入税源管理。进行线上线下联合处理,可以进行网上发票认证、网上税务、网上稽查等业务。捕获和测试业务流程中的相关数据,以确保税务数据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确保税源,确认纳税标的和纳税标的,并向相关部门登记互联网金融业务。同时,税务登记人的身份必须经过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营业资格的验证,以及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登记备案。所有互联网金融参与者在同一税务处理软件平台上注册和纳税,将其公开,并使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智能监控。

(三)建立专门的在线金融税务登记系统

借助这一波全面的信息记录,我们拥有一套完整的税务处理软件、科学高效的登记系统、准确的身份信息、服务器地址等。在注册时公布相关信息,并在税务部门逐步开展网上金融交易。在线联合处理、在线发票认证、在线税务、在线检查等。捕获业务流程中的相关数据,确保税务数据源的可靠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税源安全,确定纳税标的和纳税标的,并在相关部门登记网上金融交易。同时,还必须核实税务登记人的身份。持有营业执照等营业资格证书,向有关部门办理网上金融交易登记。所有涉税员工在同一税务处理软件平台上执行并公开使用在线财务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他们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实时监控。这不仅确保了税务监控,还有助于提高在线交易的信誉度。

(四)促进网络财税技术的发展

目前,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已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增值税作为一种复杂的税种,需要在金融部门进行全面核算,而不是在金融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和技术管理。网上金融服务种类繁多,会计核算比较复杂,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在数据量大的环境下,尤其是在金融改革的浪潮中,一段时间内没有过度消化。如何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快速准确地处理数据采集管理和技术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智能监控平台,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改进统计核算方法,使之与增值税核算方法相适应;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智能化,利用互联网进行管理和监控。例如,为在线金融行业建立一个通用的交易平台,建立相关的税务软件,直接跟踪税务平台包围的国家或地方税务平台的数据、统计和记录。在线金融监管,企业数据监控。完善税收征管技术,适应网络时代的演进,实现更加准确便捷的税收征管。

(五)加快税务信息化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要求相关税务人员加强自主学习。企业税务和增值税管理的各种增值税发票也需要负责税务工作人员的经验。在提高税收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税收征管机构应加强电子学习和税收改革,加强电子金融改革项目的实施。建立适合网上金融活动的新型税收征管体系。开展企业培训,确保税务人员充分了解在线金融,支持企业改革的实施。熟练使用相关软件管理电子数据信息,参与网络融资的监控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网上金融快速发展,做好网上征管工作,在新的经济发展趋势下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有序发展,推动中国税收发展,更好地推动网上金融发展。

五、结束语

虽然互联网金融业是在大数据时代利用信息技术从传统金融业中崛起的新兴产业,但各种商业模式本质上属于金融服务业。然而,有一点是无法确定的,即传统金融业的商业模式是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具有不同于传统金融业的特点,因此税收征管不能完全照搬传统的金融业,但根据互联网金融自身的特点,应适应税收征管的发展。这不仅符合当前经济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而且使互联网金融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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