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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地质矿产司法鉴定品牌
——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司法鉴定团队服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纪实

2022-11-10李亚辉杨雅

资源导刊 2022年8期
关键词:司法鉴定矿产资源河南省

□ 李亚辉 杨雅

在河南省地质工作一线,有这样一个团队,从事地质矿产司法鉴定20多年来,他们刻苦钻研、主动创新,实现鉴定意见百分百被采纳、鉴定服务零投诉。他们就是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地质矿产司法鉴定团队(以下简称地矿司法鉴定团队),全省唯一的面向社会提供地质矿产类司法鉴定服务的技术团队。

健全制度提效能

2001 年,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原河南省煤炭地质勘察研究总院依法成立了河南中原煤炭地质司法鉴定所,今年5 月,根据省直地质勘查机构重塑性改革部署,该机构整合至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为保证各项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我们首先从建制度着手,制定出台了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接待登记制度、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鉴定材料接收登记保管制度等20 余项制度,确保了司法鉴定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分管负责人说。

同时,河南省地质研究院从严格选定主鉴人,到遇到重大技术问题由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再到经鉴定委员会审查后方可出具最终鉴定意见,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运行监督机制,有效保障了地质矿产司法鉴定的质量。

技术支持助破案

“我们亟需矿产司法鉴定,帮助侦破案件。”2016 年4月3日,地矿司法鉴定团队接到濮阳县公安局的求助电话。

接到电话后,地矿司法鉴定团队第一时间派出专家组深入现场调查取证。经过实地调查发现,该案件主要涉及粉煤灰的特性鉴定。当时,由于公安部门对粉煤灰特性缺乏了解,虽多方咨询但仍不能确定破案方向,案件迟迟难以推进。

了解了公安部门的诉求后,专家组制定了科学、详细的鉴定方案,决定使用全套拓普康防爆全站仪,并配合三联脚架法对现场鉴材进行细致的取样检测,最终作出了涉案粉煤灰处于自燃状态这一科学的鉴定意见,为公安机关高效结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感谢你们提供的鉴定报告,为我们依法判案提供了依据。”2016 年4 月7日,濮阳县公安局办事人员收到鉴定报告后感激地说。

树立品牌立标杆

作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的“主力军”,地矿司法鉴定团队承揽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大部分挂牌督办案件、重大疑难案件以及井下越界开采案件的鉴定工作。

“井下越界开采案件的鉴定工作,由于环境恶劣,对技术水准、设备仪器和人员素质的要求较高,至今都是一类令人生畏的鉴定事项。”地矿司法鉴定团队技术负责人说。

2018 年11 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将位于海拔1200 多米的小秦岭娘娘山井下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任务交给了地矿司法鉴定团队。

在去目的地的过程中,负责人任聚奎发现小秦岭娘娘山道路崎岖、通行困难,技术人员在这种条件下佩戴劳保设备,“全副武装”负重前行,体力消耗极大。

面对这样的情况,任聚奎决定成立先导小组、协助小组、后勤小组,由先导小组携带专业设备,负责探查前方空气质量及巷道通行情况。随后,由协助小组负责协助鉴定人员搬运仪器。其间,由后勤小组负责食品和饮水补给。

3 个小组通力配合,经过10 余小时的奋战,最终圆满完成井下鉴定工作。鉴定成果得到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领导的高度肯定。

“当时的小秦岭娘娘山寒风凛冽,温度直逼零下,而井下巷道温度却近40 摄氏度,空气中含氧量仅18%~19%,工作条件十分恶劣。”说起当时的情景,任聚奎仍记忆犹新。

在做好各项鉴定工作的同时,地矿司法鉴定团队牵头拟定了《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通则》《破坏价值鉴定报告编制大纲》等文件,为开展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提供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地矿司法鉴定团队累计完成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新疆、内蒙古等省(区)各类地质矿产类司法鉴定案件100 余件,在业内树立了河南地质矿产司法鉴定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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