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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视角下种业贸易竞争性、互补性及发展潜力探究

2022-10-13杨志杰邓岩陈燕娟

对外经贸实务 2022年9期
关键词:发展潜力东盟中国

杨志杰 邓岩 陈燕娟

摘要:种业贸易是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双方粮食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文章通过UNComtrade数据库搜集有关数据,对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竞争性、互补性和增长潜力进行分析。研究表明,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竞争性较弱,互补性逐步增强,贸易增长潜力较大。中国与东盟应依据双方贸易关系特点,灵活运用利好政策,拓宽种业贸易合作领域,探索种业贸易新模式,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关键词:中国;东盟;种业贸易;发展潜力

一、引言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东盟大多数国家也将农业视为立国之本。种子是农业赖以延续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农业技术进步的重要载体,对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具有决定性作用。种业贸易是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双方粮食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由于人口增长、气候变化和耕地减少,全球粮食安全形势日趋严峻。新冠疫情引发部分國家或地区采取限制粮食出口等措施,俄乌冲突导致全球农作物播种总面积减少、粮食供给受阻,或将引爆全球粮食危机。因此,中国与东盟加强种业合作,不仅可以共同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还可以推动区域内种业及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农产品市场融合,带动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也有利于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落到实处,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目前,关于中国东盟农业合作的研究内容比较丰富。一是关于东盟农业发展现状。已有文献着重阐述东盟农业生产状况、农业技术、农业支持政策、农业基础设施以及自然条件等内容,为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卢肖平,2010;GolanA,KohliH,2013;Daite,Rich-ardB,2015)。二是关于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的潜力及路径。郑一省(2002)、李先德等(2009)、汤鹏主(2009)认为,中国和东盟多数国家都将农业当作主导产业,且互补性也在不断增强,合作潜力巨大。陈前恒等(2009)、曹云华等(2015)、王永春等(2018)、吕玲丽等(2019)基于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在不同领域的发展现状分析,为促进双方农业合作升级提出了路径选择。三是关于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唐盛尧(2008)认为中国与东盟存在相互竞争的农产品是少数。孙林等(2003)、贺梅英等(2008)、郑晶等(2015)运用出口相似性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指标分析双方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以互补性为主。赵雨霖等(2008)运用传统引力模型预测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仍有较大的贸易空间,双边农产品贸易发展潜力有待开发。仇焕广等(2007)、周曙东等(2010)、屈四喜(2011)、原瑞玲等(2014)研究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对农产品贸易的作用,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促进了双边农产品贸易增长,对农产品贸易的推动作用明显。

总的来看,已有研究充分证明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与可行性。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合作直接影响农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但鲜有关于中国与东盟种业合作的研究内容。因此,本文拟根据相关指标的测算分析,从竞争性、互补性以及贸易增长潜力三个方面探讨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发展潜力,为双方进一步拓展种业合作探寻方向和路径。

二、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概况

中国与东盟地缘相近、人文相通,是区域合作和睦邻友好的典范。2021年11月,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双方领导人共同宣布中国-东盟由“战略伙伴关系”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这是双方关系史上新的里程碑。30年来,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日益密切,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相互投资蓬勃发展。1991年双方贸易额为79.6亿美元,2021年达到8782亿美元,扩大了109倍多。中国自2009年起连续13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2020年东盟跃升至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至此形成了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良好局面。

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全面启动,双边种业贸易也得以快速发展。从2010年到2020年,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额由14496.80万美元增长到66069.52万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4.78%;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额占中国种子进出口总额的比率从0.52%上升到13.20%,占东盟种子进出口总额的比率从15.23%上升到31.76%;中国对东盟种子出口额占中国种子出口总额的比率从8.99%上升到12.67%,东盟对中国种子出口额占东盟种子出口总额的比率从27.17%上升到55.27%。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规模持续增长,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见图1)。

从种子出口品类来看,中国主要出口蘑菇菌丝、蔬菜种子、种用稻谷等,而东盟则主要出口蔬菜种子、种用玉米、种用其他脱荚干豆等。从出口市场分布来看,中国种子出口主要集中在东亚、东南亚、东欧以及美国和非洲部分国家,东盟种子出口主要流向东亚、南亚、西亚以及美国、荷兰等地。中国和东盟的种子出口类别、市场分布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为双方深化种业合作、挖掘种业贸易潜力提供了基础和空间(见表1)。

三、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竞争性、互补性及发展潜力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22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同时结合王磊等(2012)、陈龙江等(2013)、韩洁等(2015)的研究成果,划定农作物种业贸易的产品类别,涉及蘑菇菌丝(060290)、种用马铃薯(070110)、种用其他脱荚干豆(071390)、种用小麦(100111)、种用玉米(100510)、种用稻谷(100610)、种用大豆(120110)、种用棉籽(120721)、草本花卉植物种子(120930)、蔬菜种子(120991)、未列名种植用种子(120999)等42类商品及海关编码(简称HS)。而后,通过联合国贸易商品(UNComtrade)数据库,按照HS分类方法查找2010-2020年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数据,再通过指标计算相关结果。

(二)贸易竞争性分析

1.Lafay指数

Lafay指数由于既包含出口数据,又包含进口数据,可以测算一个国家某类商品贸易的比较优势水平,同时也可表明其产业内贸易程度。Lafay指数的一般表达式如下:

其中,Xi、Mi分别为一国i种子的世界出口额、进口额,n为种子贸易总类别数。若LFIi值为正,说明该国的i种子具备比较优势,且指数大小与其专业化程度成正比;若LFIi值为负,则意味着该国的i种子不具备比较优势,专业化程度低。此外,当LFIi值接近零值时,表示该国i种子以产业内贸易为主;若LFIi值偏离零值,则该国i种子产业内贸易不占主导地位。

表2是2010-2020年中国出口种子的Lafay测算值。从中可知,蘑菇菌丝的Lafay指数明显高于其他类别,2020年达到最大值6.8258,且总体处于上升趋势,表明中国在蘑菇菌丝贸易中不仅存在显示性比较优势,且贸易量较大;蔬菜种子的Lafay指数在2012年达到高位值,之后逐渐下降,但尚未出现小于0的情况,表明其显示性比较优势正在减弱,但仍有比较优势;种用稻谷的Lafay指数反复震荡,但整体均为正值,表明一直具备专业化优势,但贸易数量的稳定性较差;草本花卉种子的Lafay指数尽管一直为正,但数值不大,表明其比较优势不显著;脱荚干豆、种用玉米的Lafay指数有个别年份为负值,其他年份均为正值且趋近于0,表明这两类种子的产业内贸易程度较高,专业化优势较弱。

表3是2010-2020年东盟出口种子的Lafay指数测算值。其中,蔬菜种子和脱荚干豆的Lafay指数值较高,尤其是脱荚干豆在2010-2012年、2015-2016年的Lafay指数均大于10,表明东盟在这两类种子贸易上具备明显的专业化优势,产业内贸易程度较低;蘑菇菌丝的Lafay指数表现出持续下滑趋势,2020年甚至为负值,表明专业化优势持续减弱,甚至可能逆转为劣势;种用稻谷的Lafay指数为负值,种用玉米的Lafay指数除2017年外均为负值,从指标含义看东盟在这两类作物种子贸易方面处于比较劣势,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期依赖进口,且种用玉米的对外依存度更高;草本花卉的Lafay指数数值很小,但均为正值,表明其比较优势不显著,产业内贸易程度较高。

2.出口相似度指数

出口相似度指数(ESI)适用于测算在国际市场上两个或是两组国家产品的出口相似性程度,并反映两国间出口贸易的竞争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w代表世界,n为种业贸易种类数,X/Xiw、Xj/Xjw分别是i、j两国的k类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的产品总额占该国对国际市场出口总额的比值。ESIij取值范围为0-100,ESIij越大,则两国在国际市场的种子出口结构越一致,竞争程度越明显;反之,取值越小则竞争程度越弱。

通过表4可知,整体来看,中国与东盟种业出口相似度指数取值很低,均接近于0,表明中国与东盟种子出口结构差异较大,相互竞争程度较弱。从2010年到2020年,中国与东盟种子出口相似度指数从0.0166增长到0.0460,表现出缓慢上升的趋势。这虽然表明競争性有所加强,但从ESI指标本身的含义来看,这种增长非常微小。因此,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竞争性较弱。

(三)贸易互补性分析

1.贸易互补性指数

贸易互补性指数(Cij)常用来测算国家间同类产品贸易的互补水平,并评价其贸易关系的密切程度。该指数基于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得出,但又有所修正,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X代表i国出口,M代表j国进口,w代表世界,Cij为i、j两国k类商品的贸易互补性指数。RCAi为i国k类商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Xik为i国k类商品的出口总额,Xi为i国的出口总额,X为k类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Xw为所有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RCA为j国k类商品的贸易比较劣势,Mjk为j国k类商品的进口总额,Mj为j国的进口总额,M为k类商品的世界进口总额,Mw为所有商品的世界进口总额。通常以1为标准,当01时,表示i、j间的贸易关系比较密切,贸易互补性较高。表5和表6分别是以中国和东盟为出口方计算的结果。

由表5可知,中国对东盟种业贸易的综合互补性指数较低,表明中国出口与东盟进口的种子吻合度较低,种业贸易互补性较弱。种用稻谷在2011年、2016年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大于1,其余年份的互补性指数虽小于1,但仍然较高,表明中国在种用稻谷出口上还是具备一定的比较优势。从种子类别来看,除种用稻谷以外,其他类别种子在各个年份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均小于1,特别是种用玉米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在一些年份甚至接近于0,也表明在这些类别上中国出口与东盟进口种子的贸易互补性较弱。另外,随着时间推移,蘑菇菌丝、脱荚干豆和种用玉米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在缓慢上升,草本花卉、蔬菜种子和种用稻谷基本保持稳定,表明中国出口与东盟进口的种业贸易互补性也是稳中有升。

如表6所示,东盟对中国种业贸易的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较低,且有缓慢下降趋势。从脱荚干豆来看,贸易互补性指数均大于临界值1,甚至在2011-2015年连续五年都超过10,表明东盟出口与中国进口有很强的互补性,东盟的脱荚干豆符合中国进口需求,在中国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从草本花卉和蔬菜种子来看,东盟与中国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呈持续缓慢升高态势,表明贸易匹配度在增强,但互补性仍然较弱;其他类别的种子贸易,尤其是种用稻谷、种用玉米的贸易互补性指数一直接近0,表明贸易吻合度极低,互补性极小。

2.产业内贸易指数

国际贸易理论中将一国既出口又进口同种商品描述为产业内贸易,而产业内贸易指数可用于测算中国与东盟种子贸易的产业内贸易状况,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Xi、Mi分别表示i类产品的出口额、进口额。GLi取值范围为0至1,当0

从2010年到2020年,中国与东盟种子产业内贸易指数呈波动上升态势(图2)。从产业内贸易指数数值来看,2010年、2011年基本接近于0,自2012年起显著上升,2019突破临界值0.5,在2020年达到最高值0.57。总体而言,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已经由产业间贸易转型为产业内贸易,表明双方种子产业分工与专业化合作水平不断提升,供需匹配度较高。

(四)贸易增长潜力分析

1.贸易强度指数

贸易强度指数常用来测算两国之间贸易联系的密切程度。本文用来测算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密切程度,并基于此评价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增长潜力。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Mjw、Mww和Miw分别代表j国、世界和i国种业贸易的进口额,TIIij表示i国对j国的种业贸易强度;Xij/Xiw表示i国种子对j国出口额占i国种子对世界出口总额的比例。当TIIij<1时,表明两国的种业贸易联系较弱;当TIIij>1,则表明两国的种业贸易联系较强。

从表7可以看出,2010年、2011年东盟对中国的贸易强度指数小于1;在其他年份,无论是中国对东盟的贸易强度指数,还是东盟对中国的贸易强度指数,均超过临界值1,表明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联系强度很高。此外,自2010年以来,中国对东盟的种业贸易强度指数呈波动下降之势。东盟对中国的种业贸易强度呈上升趋势,且除2010年、2011年以外,贸易强度指数都较高,并在2020年达到最高值6.6915。这表明东盟对中国种子出口的增长潜力较大。

2.修正贸易潜力估计指数

基于进一步研究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潜力的目的,采用修正贸易潜力估计指数,对2010-2020年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潜力进行估计。其公式如下:

TPij=[min(Xi,Mj)-Xij]

其中,TPij代表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潜力,Xi表示中国种子出口总额,Mj表示东盟种子进口总额,Xij表示中国对东盟种子出口额。

从表8可知,不管是中国对东盟的种业贸易潜力,还是东盟对中国的种业贸易潜力,整体上都表现出增长趋势。从2010年到2020年,中国对东盟种业贸易潜力增长了89.59%,东盟对中国种业贸易潜力也增长了57.14%,双边种业贸易潜力增长很快。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1.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竞争性较弱

从Lafay指数来看,中国在蔬菜种子、蘑菇菌丝、种用稻谷等领域具有贸易优势,东盟在种用其他脱荚干豆、蔬菜种子等领域具有贸易优势。虽然在蔬菜种子优势上有所重叠,但中国与东盟蔬菜种子的市场分布各有侧重,并不会形成直接竞争关系。依据出口相似度指数,中国和东盟在世界种子市场ESI值都不超过0.04,双方种业贸易的竞争性也较弱。

2.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互补性逐步增强

由贸易互补性指数可知,中国出口种子与东盟进口种子的吻合度较低,但总体上处于缓慢上升状态,互补性缓慢上升;东盟出口种子与中国进口种子的互补性较低,且有缓慢下降的趋势,但贸易匹配度却在增加。中国与东盟在种子贸易类别上各有强弱,从而形成结构性优势差异,彼此之间互為需求。从产业内贸易指数来看,种业贸易从产业间贸易转型为产业内贸易,表明双方种业贸易合作关系日趋成熟,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种业贸易互补合作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3.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增长潜力较大

从贸易强度指数看,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联系非常紧密,尤其东盟对中国种子出口增长潜力较大。从修正贸易潜力估计指数来看,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增长潜力整体上也处于上升趋势,也表明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仍有较大增长潜力。中

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竞争性较弱、互补性逐步增强,意味着双方种业贸易增长潜力更大。

(二)发展建议

中国与东盟种业合作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和战略价值,但要将种业贸易增长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还需突破制约中国与东盟种业合作的主要瓶颈,构建能够保障中国与东盟种业协同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

1.拓展种业合作领域,突破种业合作瓶颈

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受到双方品种管理制度、商业化育种体系、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制约。研发能力是种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也是深化中国与东盟种业合作的关键所在。种业研发包括种质资源收集、新品种选育、品种测试和市场化运营等基本流程,同时也是中国与东盟种业合作的瓶颈。中国与东盟在继续提高种业贸易水平的基础上,拓展种业合作领域,既能突破种业合作瓶颈,也能进一步发掘种业贸易增长潜力。

2.探索“种子+”发展模式,挖掘种业贸易新潜力

种子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季节性商品,种业贸易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为了实现种业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与东盟可以延伸种子产业链,探索“种子+”贸易模式。比如,中国高产型杂交水稻种植需要配套的农业机械,东盟进口中国种子可以采用“种子+农业机械”贸易模式。“种子+”贸易模式可以带动农机、农资等种业关联产业合作,为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发现新机遇、探索新路径、挖掘新潜力。

3.制定种业合作目标,细分种业贸易领域

中国与东盟农业资源环境差异很大,对作物品类特征特性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为了提高种业合作效率,通过对比中国与东盟主要作物的种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总产量等数据,分析同类作物的产量差异及增产潜力,可以选定适合种业合作的作物类型及配套技术领域,从而针对性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依据作物类别、种子销售量、市场规模等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种业合作目标,并细分种业贸易发展领域。

4.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共建种业命运共同体

针对中国与东盟种业贸易发展现状,结合双方种业及农业发展需求,围绕种业合作目标和技术领域,将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国际权力观、全球治理观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运用到种质资源收集、新品种选育、品种审定测试、市场化运营等种业研发流程,建立种质资源共享机制、联合育种机制、品种认证认可机制和知识产权协调机制,构建权益对等、标准统一、交互认证、双边协调的长效合作机制,从而共建种业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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