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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地方政府创新奖的定性比较分析

2022-10-13林晶晶毛雅婧

关键词:可持续性制度化变量

林晶晶, 毛雅婧

(西南交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31)

“创新”一词最早由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他认为创新是一种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全新组合。Walker认为政府创新是政府首次采纳某一项目或政策,无论这一政策是否被其他政府所采纳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创新和变革逐渐成为各国政府追求的重点。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的十九大也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确定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六大任务之一。同时,实践也证明,随着我国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创新显得尤为重要,地方政府的创新符合整体性改革的发展方向,推动着地方治理变迁,有力地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政府在地方发展与管理上拥有一定权力, 同时由于国家的鼓励支持, 近年来地方政府已成为政策创新最为活跃的主体。 目前我国对地方政府创新的研究大致可分为四个方面: 对地方政府创新基本理论的研究, 对地方政府创新与政府改革、政府绩效的研究, 对地方政府创新趋势研究以及对地方政府创新动因与持续性的研究。 其中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不仅关系着现存地方政府创新项目能否持续下去, 也对探寻地方政府创新的背景以及内在逻辑, 激发创新活力有着重要作用。 2000年,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和中共中央党校比较政党研究中心联合发起了首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活动, 至今为止已举行了八届, 在这期间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地方政府创新案例, 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创新活力, 同时也引发了我国学者对地方政府创新的深入研究。 然而有学者通过对获奖的地方政府创新奖项目进行追踪调查发现, 差不多三分之一的项目已经名存实亡。 由此可见,虽然我国地方政府创新积极性较高, 但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还存在一定问题。 地方政府创新为何不能持续? 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哪些因素在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驱动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路径是什么? 本文基于上述问题, 通过对地方政府创新奖案例的定性比较分析, 试图找出影响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因素以及驱动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的路径, 从而丰富地方政府创新发展的经验研究。

一、 文献综述和分析框架

1. 文献回顾

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包含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狭义的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指的是创新项目在时间和空间上存续甚至进一步发展,广义的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指的是创新项目中核心要素得以留存和扩散[1],目前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创新的可持续更多体现在创新要素和内涵的延续与扩散上。包国宪等认为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是指在地方政府竞争与合作过程中,地方政府创新的优良因子在选择、模仿和试错学习过程中得以保留和扩散,从而产生新的政府创新,保持持续性的创新活力[2]。王焕祥等认为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创新主体,通过协调、控制各个创新要素,从而维持和增进创新的长期公共利益[3]。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实质在于政府的创造性改革能够持续增进公共利益[4],研究政府创新持续性的重点在于对政府创新何以成为可能的因素的分析[5]。

地方政府创新动因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其一,是内外部环境的需求和压力[6]。 内外部环境是地方政府创新的必要条件, 地方政府创新的部分动力来源于国内外环境的冲击[7], 林文弢等从国家社会层面出发, 指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地方政府创新的原动力[8]。 有学者则更为细致地将地方政府创新动因划分为一般外部环境、具体外部环境以及内部环境三个方面。 其二,政府组织和官员对绩效以及升迁的追求也是地方政府创新的重要动因[9]。 有研究表明, 地方政府创新实践与政绩产生之间存在着“政绩安全区”的中介机制, 通过这个机制的作用, 可以使地方政府不再消极规避政绩风险, 转而去面对化解风险, 从而促进创新的持续性[10]。 其三,还有一些学者从其他方面对地方政府创新动力进行分析。 郁建兴等基于制度变迁理论将创新动力分为直接动力和间接动力, 间接动力是政府创新的意愿触发机制, 直接动力则是地方政府就特定创新的成本—收益考虑[11]。 此外,政策企业家也是推动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因。 在政策创新过程中, 政策企业家作为“变革中介”,是将政策创新意识转化为现实方案与政策的行动者[12]。 中国政策企业家具有“政策首次创新的推动者”和“政策持续创新的主导者”的复合身份, 贯穿政策创新的各个步骤, 是影响政策创新的重要主体和力量[13]。

关于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的影响因素,学者们从多个维度进行了探讨。从制度伦理角度来看,官员流动对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有着重要影响,地方政府创新过程中“领导者个体偏好”与“民众社会需求”之间的偏差导致“人走政息”现象的产生,进而影响地方政府创新的可持续性[14]。从制度演化角度看,地方政府创新需要满足多样性选择主体的内生需求,同时需要地方政府不断地进行学习并保持一定的“企业家精神”,在创新过程中还需要摆脱原有创新的路径依赖,形成良好的地方政府竞争与合作关系,提高制度创新与非正式制度的契合度以及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制度化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地方政府创新的可持续性[15]。从行政生态学视角来看,地方政府在创新过程中处于特定行政生态环境之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会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16]。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看,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与创新所涉及的主体有着重要关系,其中政府层面的领导支持是影响创新可持续性的重要因素,公众层面的民众需求与满意度对创新可持续提供了重要支持[17]。从创新项目周期和政策周期协同角度看,项目周期和政策周期都是影响创新的关键因素,两者之间的协同作用会对创新可持续性产生实质性影响[18]。从政策扩散角度来看,政策扩散可以加快政策合法化进而会对政策创新持续性产生影响,不同政策扩散路径对地方政府创新的时间持续性和空间扩散性影响强度有所不同[19]。从创新内容上看,技术创新以及创新成果制度化程度也会对创新可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技术创新是技术性创新模式中的关键要素,创新中采用了新技术或新工具更有利于创新的可持续性[20]。创新成果制度化为创新提供了合法性支持,从而保证其持续性[1]。陈朋归纳了影响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三方面因素:一是结构性影响因素,即区域发展水平、府际间竞争和上级政府的态度;二是个体化影响因素,即地方官员的主动作为、“政绩创造”的理性计算以及创新策略的灵活运用;三是事件性影响因素,即治理危机的现实“倒逼”以及宏观政策的潜在引导[21]。此外,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离不开上级政府的支持、民众认可、媒体关注及学术关注[20]。

上述研究为我们认识和了解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影响因素提供了丰富的成果经验,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能看到现有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虽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研究, 但不难发现, 现有研究多是基于经验逻辑理论分析, 少部分应用统计调查的研究也仅是简单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还需要更具说服力的实证研究, 研究结论也有待进一步证实。 其次,在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影响因素的分析上, 学者们多是分析单一要素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 然而地方政府创新环境复杂, 涉及多方主体、要素,单一要素很难真正去解释其内在机理, 因此需要考虑多要素的综合影响。

2. 分析框架

本研究将以2009—2014年三届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中26个获奖案例为研究对象, 使用fsQCA分析软件, 采用清晰集定性比较方法(csQCA)对案例进行组态分析。 通过文献阅读与筛选, 本研究以技术创新、非特定问题创新、上级政府(领导)支持、媒体关注、学术关注、创新扩散、创新成果制度化等七个条件为条件变量, 将技术创新、非特定问题创新归为主体维度, 上级政府(领导)支持、媒体关注、学术关注归为资源维度, 创新扩散、创新成果制度化归为效用维度[22], 建立起“主体—资源—效用”三个维度的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影响因素分析框架(见图1), 探索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及其因果机制。

图1 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影响因素研究框架

(1) 从主体维度来分析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内在原因

其一,技术创新。地方政府创新需要技术创新的支持,技术创新通过采用新的技术手段与工具为地方政府创新提供有力支撑[20]。从地方政府创新奖的类型来看,主要有两类借助新技术进行地方政府创新的模式:一类是引入互联网技术,在政务公开、社会参与以及行政审批方面进行了创新;另一类则是借助企业管理技术,将现代企业管理与政府管理相融合,以提高政府运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技术创新有利于地方政府创新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延续,同时也可以激发出更高层次的后续地方政府创新,为地方政府创新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为后续地方政府创新提供了先决条件,进而增加了创新的可持续性[1]。

其二,非特定问题创新。一些地方政府创新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特定现实问题,回应特定时期的社会需求。一般情况下,这种地方政府创新是在较强压力下进行的,是一种“问题倒逼型”的地方政府创新。这一类地方政府创新的创新动力主要来源于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压力,具有一定的应对性,往往持续性不够[3]。通过政府创新,特定社会问题紧迫性有所缓解或是问题被彻底解决后,创新项目就失去了一定的必要性,进而影响地方政府创新的可持续性,甚至会导致创新项目的终止[1]。非特定问题创新不为解决特定现实问题,不具有“问题导向性”,创新的持续性也会优于“问题倒逼型”的地方政府创新。

(2) 从资源维度来分析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资源条件

其一,上级政府(领导)支持。我国现有行政体系是自上而下垂直覆盖式的权力结构,中央和上级政府往往掌握着更多的权力与资源,下级政府在行动过程中往往会考虑上级政府的意见和态度,同时在官员“晋升锦标赛”和向上负责制的行为模式下,上级政府(领导)的支持成为地方政府创新能否持续的关键因素[23]。在地方政府创新过程中,如果创新项目得到了中央以及上级政府的肯定和支持,就会大大提高地方政府创新的积极性。同时,中央和上级政府掌握着下级政府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如果地方政府创新项目为中央或上级政府所认同,中央和上级政府也会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撑,从而有利于创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1]。

其二,媒体关注。随着信息化程度的加深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媒体在政府治理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媒体可以通过宣传使广大民众了解相关创新项目,同时网络媒体也代表着社会舆论对政府创新项目的态度。因此,网络媒体关注度会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22]。媒体对地方政府创新项目关注度越高,越能够使民众了解该创新项目,也能使政府了解社会舆论走向与民众需求,从而更好改进创新项目,同时也为创新项目的可持续推进发挥监督功能,有助于其获得民众的认可[23],从而促进创新项目的可持续性。

其三,学术关注。在地方政府创新过程中,学术关注发挥着重要作用。创新需要一定的理论基础与知识积累,学术界的关注和研究为政府创新提供了理论经验的支持,也对创新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对学术关注的了解发现自身创新中的不足之处,从而改进和完善项目[23]。另一方面,学者对创新项目展开调查研究,并将相关理论知识与创新项目融合形成具有价值性的学术成果,会使得创新项目发起方对项目价值意义更具信心,同时也会更加明确和坚定项目方向,从而促进创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学术关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创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助于创新的推广与扩散,进而影响创新的可持续性[20]。

(3) 从效用维度来分析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关键要素

其一,创新扩散。 创新扩散实现了政策创新在不同主体之间的空间流动以及在空间上的延续与拓展, 创新扩散的过程是创新政策合法化和制度化强化的过程。 创新扩散是政策触发与政策发展之间的重要中介因素, 通过政策扩散,使得政策得以延续和发展[19]。 此外,创新扩散意味着该创新项目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价值意义。 创新项目被其他地方政府所借鉴学习, 也会增强当地地方政府对该创新项目的信心, 地方政府也会更愿意去推动该项目的持续进行。 当地方政府创新项目得到扩散时, 该创新项目的持续性也会更强[22]。

其二,创新成果制度化。创新能否持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新成果能否上升为制度,也就是创新成果的制度化程度。政策制度化是成功政策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创新持续性的保证[3]。地方政府创新一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甚至国家性法律条文,就意味着创新成果得到了制度的支撑,通过创新制度化实现政府管理需求向民众社会需求的转变[23],提高创新成果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进而保证创新的持续性。

二、 研究设计

1. 研究方法

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CA)最早于1978年由查尔斯·C.拉金在《比较方法》中提出。与其他研究方法相比,QCA更加适合用来对中小样本进行比较研究,采用组态比较的方法,建立条件变量与结果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识别结果发生的多种原因组合。

本研究主要应用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主要原因在于: 一方面,本研究的案例为26个,属于中等样本数, 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解释最佳。 另一方面,影响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因素有很多, 现有多数研究只考虑单一因素对创新持续性的影响, 但实际上,地方政府创新环境复杂多变, 往往不只有单一因素在发挥作用, 因此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考虑不同条件组合对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的影响更具有科学性。 此外,本文结果变量与条件变量均采用了二分变量进行操作化处理, 因此采用清晰集定性比较方法展开研究。

2. 样本选择与变量界定

(1) 样本选择

本研究案例来源于2009—2014年三届地方政府创新奖中优胜奖案例。三届地方政府创新奖中优胜奖案例共30个,剔除资料缺失案例4个,最终确定26个案例作为本研究分析的重点案例。

(2) 结果变量界定

本研究的结果变量是地方政府创新“是否持续”。以往研究表明,大部分学者认为地方政府创新持续不能简单地从时间和空间上来衡量,更多要看其内涵和要素是否延伸与扩散。因此一些项目虽然形式上可能已经消亡,但其核心要素仍然保留扩散甚至上升为制度,这种情况我们在研究中仍视其为“持续”。在本研究中,我们将创新项目深化和创新项目持续定义为“持续”,将创新项目转化和创新项目中止定义为“非持续”,这里的项目转化指的是项目核心要素已变迁[20]。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借鉴以往学者研究,对26个案例进行赋值,创新项目持续,赋值为1,创新项目非持续,赋值为0。

(3) 条件变量界定

将采用新的技术手段与工具的创新项目赋值为1,反之则赋值为0;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将不是针对特定问题进行的创新项目赋值为1,针对特定问题进行的创新项目赋值为0;本研究中如果上级政府将该创新实践列入政策文件并推广其做法,我们将其视为得到了上级政府(领导)的支持,赋值为1,反之则视为没有得到上级政府(领导)的支持,赋值为0;通过搜索,将被新闻媒体报道过的地方政府创新项目视为获得了媒体关注,赋值为1,其余情况视为没有获得媒体关注,赋值为0;通过中国知网进行检索,如果发现与创新项目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则视该创新项目获得了学术关注,赋值为1,反之则视该创新项目没有获得学术关注,赋值为0;通过搜索网络相关资料,如果发现该创新项目在实施过后,其他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借鉴了创新项目中的做法,则视为该创新项目得到了扩散,赋值为1,反之则视该创新项目没有得到扩散,赋值为0;基于网络搜索引擎,查阅各案例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如果通过搜索发现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了与该创新项目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则视该项目实现了创新成果制度化,赋值为1,其余情况视为没有实现创新成果制度化,赋值为0。

三、 实证结果分析

1. 真值表构建

通过对2009—2014年三届地方政府创新奖中优胜奖案例进行分析,结合前文的变量赋值标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对所有案例进行赋值(见表1)。

表1 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影响因素真值表编码

2. 单变量必要性检验

真值表构建后,通过fsQCA 3.0软件,对单个变量进行必要性检验,即一致性和覆盖率分析。一致性是指纳入分析的所有案例在多大程度上共享了导致结果发生的某个给定条件或条件组合。当一致性大于0.9时,我们认为该变量是结果的必要条件,即结果发生时,该条件总是出现。当一致性大于0.8时,该变量是充分条件。覆盖率是指给定条件或条件组合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了结果的出现。覆盖率越大,对给定条件或条件组合的解释强度也就越大。表2是结果变量为持续和非持续时的单要素必要性检验结果。由表2可知,当结果变量为持续时,媒体关注的一致性为1,构成了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必要条件。非特定问题创新、上级政府(领导)支持、学术关注和创新成果制度化四个变量一致性均大于0.8,构成了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充分条件,上述五个变量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此外,创新扩散的一致性为0.76,能够解释约50%的案例(覆盖率0.50),说明该变量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也具有一定解释效力。

表2 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影响因素的单变量必要性分析

3. 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影响因素组合分析

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影响因素是复杂的,单一变量的解释力有限,因此,需要考察不同条件变量组合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通过fsQCA 3.0软件进行分析,可以得到三种不同简化程度的方案,分别是复杂解、中间解和简约解。通常来说,复杂解是对所有案例条件组合的直接呈现,简约解包含了所有逻辑余项,而中间解则是保留了符合理论的重要逻辑余项。因此,学者们在研究过程中会重点分析中间解,参照简约解找出核心因素与边缘因素。在本文研究中,经过fsQCA 3.0运算,得出了6条复杂解、3条简约解以及6条中间解,其中复杂解与中间解结果相同,通过借鉴以往学者经验,我们将重点对中间解进行分析,见表3。

表3 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影响因素路径组合分析

由表3可知,促进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影响因素组合路径共有6条,其中P1的原始覆盖率最高,为0.476,可以解释47.6%的案例,净覆盖率为0.095,说明有9.5%的案例只能被该路径解释。P5的原始覆盖率为0.381,可以解释38.1%的案例,净覆盖率为0.095,有9.5%的案例只能被该路径解释。P4的原始覆盖率为0.238,可以解释23.8%的案例,净覆盖率为0.238,有23.8%的案例只能被该路径解释。可见这三条路径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因果机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P3的原始覆盖率为0.143,可以解释14.3%的案例,净覆盖率为0.048,有4.8%的案例只能被该路径解释,此路径有一定的解释力。此外,P2和P6两条路径的解释力度则相对较低。

为提高最终路径的解释力,基于布尔运算的基本原理,将路径进行整合归纳,得出推进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三种模式:资源支持模式、制度支撑模式以及创新扩散模式。具体见表4。

表4 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条件变量组态分析

(1) 资源支持模式

这一路径模式包含了路径P1和路径P2,基本表达式经过布尔简化后为:上级政府(领导)支持*媒体关注。其中上级政府(领导)支持为核心条件,媒体关注为一般条件。由表4可知,这一路径可解释57%的案例。我们把这一类地方政府创新归纳为资源支持模式。该模式表明,如果地方政府创新所具备的资源较为丰富,在创新过程中得到上级政府(领导)的支持,并获得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则这一地方政府创新更容易持续下去。

(2) 制度支撑模式

这一路径模式包含了路径P3和路径P4,基本表达式经过布尔简化后为:上级政府(领导)支持*媒体关注*学术关注*创新成果制度化。其中上级政府(领导)支持和创新成果制度化为核心条件,媒体关注、学术关注为一般条件。由表4可知,这一路径可解释37%的案例。将这一类地方政府创新归纳为制度支持模式,该模式表明,在地方政府创新过程中有足够的媒体关注与学术关注,并且创新成果最终上升为制度性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那么这一地方政府创新则更容易持续。

(3) 创新扩散模式

这一路径模式包含了路径P5和P6,基本表达式经过布尔简化后为:非特定问题创新*媒体关注*学术关注*创新扩散*创新成果制度化。其中创新扩散和创新成果制度化为核心条件,非特定问题创新、学术关注和媒体关注为一般条件。由表4可知,这一路径可解释43%的案例。我们把这一类地方政府创新归纳为创新扩散模式,该模式表明,如果地方政府创新属于非特定问题创新,在创新过程中得到了媒体与学术的广泛关注,创新实现了制度化,并且创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扩散,那么该地方政府创新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4. 稳健性检验

QCA研究方法中,案例的选择、变量的编码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少学者批评QCA研究结果具有较大的敏感性和随机性,因此有必要对研究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关于稳健性检验的方法有多种,如调整一致性水平、调整校准阈值、增加与结果相关的其他条件、补充或剔除案例。在本研究中采用的是剔除案例的检验方法,根据地方政府创新奖的评选时间,我们把第七届地方政府创新优胜奖的九个案例剔除,并再一次进行分析。单变量必要性检验结果表明媒体关注仍然是影响地方政府创新持续性的必要条件,条件组合分析结果与初始研究结果只是在个别条件以及覆盖率上有细微差别,由此说明本文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四、 结 语

本文关注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问题,构建了影响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主体—资源—效用”分析框架,以地方政府创新奖案例为研究样本,采用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从三个维度七个因素出发,分析影响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重要条件变量与因素组合路径。主要研究发现有:其一,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受到多方面因素及其交叠效应的影响,其中单一要素对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有限,只有综合考虑不同因素的组合效应,才能更好解释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原因。其二,媒体关注是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必要条件,在地方政府创新过程中,媒体的关注能够扩大创新“知名度”,增加外界对于创新的了解,减少来自内外部对创新的阻力,也有利于创新的扩散与推广,进而维持创新的活力与持续性。其三,非特定问题创新、上级政府(领导)支持、学术关注和创新成果制度化是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充分条件,是促进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重要因素。

本文通过条件变量组合还分析了实现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组合路径,具体包括资源支持模式、制度支撑模式以及创新扩散模式。首先是资源支持模式,这一模式从资源供给角度出发,解释了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其中上级政府(领导)支持是核心条件,在现有行政体制下,上级政府拥有相对较大的权力,对地方政府行政和决策上产生着重要影响。上级政府掌握的财力与权力是下级政府在创新过程中所需的重要资源,获得上级政府(领导)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创新更有保障。该路径也表明,资源的投入与保障是维持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关键。“辽宁省纪委、省政府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民心网”是该模式的代表案例,民心网是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下,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合作创建的网络平台,公开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在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三部门共同合作,保障创新落到实处,同时省政府每年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拨款758万元用于平台运营和维护,为平台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由此案例可以看出,上级政府(领导)的支持能够为地方政府创新提供充足的资源,进而保证地方政府创新的持续发展。其次,制度支撑模式也是推进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重要路径。当创新上升为制度时,说明该创新获得了制度和法律层面的认可,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而也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制度支持模式里,创新成果制度化、上级政府(领导)的支持是核心条件,一般来说上级政府(领导)越支持,创新成果更容易上升为制度。媒体关注与学术关注是一般条件,媒体关注与学术关注会为创新成果制度化提供一定的舆论和理论支撑,进而保证创新的可持续性。“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开放式决策”是该模式的代表案例,杭州市在实施开放式决策试点后发现这种方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故而在2009年颁布了《重大行政事项实施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实行开放式决策的事项和程序,成为开放式决策的法律依据。这一法律法规的颁布为该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该案例可以看出,这一创新实现了创新成果的制度化,通过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保障创新的持续推进。最后,创新扩散模式也是推进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重要路径。创新扩散说明该创新被证实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不仅在本地区适用,在其他地区也同样适用,创新在横向和纵向的扩散过程中增强了自身的合法性,提高了创新成果制度化的能力。在该模式里,创新扩散、创新成果制度化是核心变量,创新成果被借鉴和学习,证实了创新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创新被借鉴学习也会增强其信心,提高推动创新的积极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该模式的代表案例。2008年起,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的通知》,率先在子牙河水系实施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生态补偿机制。2009年,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省级全流域生态补偿的唯一试点省份后,四川省、河南省、湖南省、天津市等省份相继到河北省进行交流探讨,学习借鉴河北的经验做法,制定了自己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从该案例可以看出,创新扩散与制度化保证了该创新的持续发展,并且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与改进。总的来说,这三种模式都是推动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的重要条件组合,每一种模式的核心要素不尽相同。因此,在创新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创新模式进行创新,从而保证地方政府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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