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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家”歧路

2022-08-17夏雨

检察风云 2022年16期
关键词:吴磊茅台酒飞天

文·图/夏雨

在白酒界,茅台酒虽然价格不菲,但销售形势火爆,“断货”几乎成了茅台酒专卖店员工的“口头禅”。要在线上平台预订到茅台酒,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茅台酒“一瓶难求”的现状,客观上推高了经销商的门槛,同时也吊足了一心想买茅台酒的消费者的胃口。这一切,在客观上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制造了机会——假借代购茅台酒诈骗钱财。

承诺批量买酒的背后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贵州药监局)原四级调研员吴磊(副处级),与贵州茅台酒厂(以下简称茅台酒厂)并无多少交集。然而,他所担任的职务容易让一些人产生联想。于是,他对外宣称有这方面的“本事”,导致主动上门请托代购茅台酒的人络绎不绝。

1971年出生的吴磊一直在贵州工作。其简历显示,他常年供职省级政府部门,包括药监局,但并不像他吹嘘的那样,与茅台酒厂有特殊关系。尽管如此,许多急于购买茅台酒的人还是上了他的当。

2018年10月,宗况听说吴磊很有能力,于是便辗转从其他人那里打听到吴磊的手机号,慕名拨打了他的电话,询问其是否有渠道帮忙以每瓶1499元的价格购买飞天茅台酒。吴磊在电话里称,“汇款后可以直接到茅台酒厂提货”,但表示一下子买太多有难度,只能尽力争取。

为方便汇款,吴磊向宗况提供了其工商银行账号。宗况挂断电话后欣喜若狂,将该消息与自己的朋友申轲分享。申轲听了信以为真,想都没想就同意汇款进货。10月16日,申轲通过其手机银行向吴磊的银行账户汇款90万元,用于购买茅台酒。

然而,吴磊收到该款后并未用于购买茅台酒,而是将该款项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以及转账给他人。由于吴磊收款后未按时向申轲交付茅台酒,申轲和宗况多次向吴磊催要。吴磊则以酒厂生产出问题、运货车辆出事故、自己在开会等种种理由搪塞。

后在申轲、宗况的一再追讨下,吴磊被迫于2019年1月和8月向申轲提供两批飞天茅台酒(按照每瓶1499元计算,共计价值19.8万元),并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间,分7次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共计归还申轲36万元。至案发时,吴磊仍有34.2万元未归还申轲。

慕名找上门的朱全荣也因托吴磊购买茅台酒而被骗。与申轲相比,其损失更大,不仅没有如愿买到酒,且支付的款项悉数未能收回。

与申轲和吴磊素不相识不同,朱全荣与吴磊有过一面之缘。2019年八九月份,朱全荣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吴磊,在获悉对方系贵州省政府部门官员后,与之互留电话并添加为微信好友。

此后,朱全荣通过吴磊的微信朋友圈判断,他拥有一些社会资源,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询问吴磊,是否有渠道购买飞天茅台酒。吴磊回复“可以办理”,并承诺打款后15—25天可以提货。

2019年11月13日,吴磊将收款账号通过微信发给朱全荣。朱全荣于11月15日、18日分两次向吴磊的银行账户汇款89.94万元,用于购买飞天茅台酒。吴磊收款后并未购买茅台酒,而是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以及信用卡还款。朱全荣多次催问、讨要,吴磊均以正在协调、节假日无人办理退款、相关人员因疫情被隔离等借口搪塞。至案发,吴磊未向朱全荣交付茅台酒,也未退还购酒款。

望眼欲穿的“经销商”

按照茅台酒厂的相关规定,在专卖店每瓶售价1499元的酒,一级经销商拿到手的批发价要低一些,中间有一定的差价。也就是说,一级经销商卖出一瓶飞天茅台酒,能得到一定数额的毛利。由于茅台酒是紧俏商品,市场上供不应求,只要有货往往就会被一抢而空,所以获得茅台酒的一级经销商资质自然成了许多酒商的梦想。

2017年夏季的一天,余胜在老乡聚会上对严义称,老家有亲戚想办理茅台酒经销商资质,问其有无渠道。严义与吴磊熟识,且知道其在贵州省政府部门工作。于是他向吴磊咨询此事。吴磊答复称“可以办理”。

2017年11月,吴磊打电话给严义,称茅台酒厂有一个经销商名额,需要100万元作为前期找关系的“活动经费 ”。后在一次老乡聚会上,严义将此消息告诉了余胜、苏达中。这两人约刘守芬、沈洁共同出资,四人各投资25万元,凑足100万元,准备将该款项用于委托吴磊办理茅台酒经销商资质。

在此期间,吴磊告知余胜,办理茅台酒经销商资质需要准备公司注册资料、门面位置图片、资金证明、可行性报告等申请材料。余胜按吴磊的要求交齐了材料,还提供了相关的可行性报告。吴磊煞有介事地对可行性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2017年12月中旬,吴磊通过微信将其朋友郑平山的银行账号发送给严义,并要求将100万元费用转入该账户。同年12月19日,苏达中将筹集好的100万元汇至郑平山的账户。郑平山收到该100万元后,通过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吴磊转账45.52万余元,并在经吴磊同意后,将其余款项用于日常消费、支付相关费用及向他人提供借款。

该100万元汇出后,余胜、严义等人见吴磊迟迟未能办理茅台酒经销商资质,遂通过打电话或发微信的方式催问,后又向吴磊追索100万元。吴磊以各种理由推托。至案发时,吴磊未给苏达中等四人办理茅台酒经销商资质,也未将100万元退还。

获刑12年

2020年6月8日,吴磊在其办公室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7月9日被逮捕。

该案起诉至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明法院)。南明法院经审理认定: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人吴磊虚构其能够办理茅台酒经销商资质,或以每瓶1499元的价格代购飞天茅台酒的事实,先后骗取苏达中等人钱款共计224.14万元。

2021年12月2日,南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人吴磊退赔被害人苏达中等人100万元,退赔申轲34.2万元,退赔朱全荣89.94万元。

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名酒实施诈骗

一审宣判后,吴磊不服,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提出上诉。贵阳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讯问上诉人吴磊,审阅辩护人的辩护词,认为本案事实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贵阳中院根据吴磊的上诉理由,专门对吴磊到茅台酒厂购买茅台酒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吴磊在与被害人朱全荣的聊天记录中提到,要找茅台酒厂“杨主任”买酒。经向茅台酒厂三名杨姓干部核实,其中两人证实不认识吴磊,另一人则证实,曾帮吴磊按每瓶1499元的指导价买过两瓶飞天茅台酒,但吴磊没有请托其批量购买茅台酒,或办理经销商资质。也就是说,吴磊所谓的委托茅台酒厂的人办理经销商资质,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且其从茅台酒厂购买的飞天茅台酒只有两瓶,却吹嘘可以大批量购买,并借机诈骗钱财。

贵阳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吴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人民币224.1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吴磊所提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2022年3月10日,贵阳中院对外公布本案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被告人吴磊的诈骗行为固然可憎,而本案的数名受害人也是因为轻信“找关系办事”,最终被骗。我们应当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坚持诚信做人,照章办事,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文中除吴磊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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