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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

2022-08-01黄大勇周芳雅

农业科学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外包经营者劳动力

黄大勇, 熊 豪, 周芳雅

(1.重庆工商大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重庆 400067;2.长江师范学院,重庆 408100)

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农业机械化不仅通过代替劳动力投入克服了资源约束的问题,还凭借其较高的生产效率实现了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经营[1-3]。《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的更为迫切的要求,也为农业机械化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深入研究影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因素,对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家庭农场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农户农机服务选择的学术研究已取得了丰富成果。杨进[1]通过对比“互帮互助”式、雇工、自我购机作业和购买机械化服务4 种粮食生产方式的生产成本,论证了购买机械化服务是种粮农户的帕累托最优选择。对于农户选择农业机械化服务的原因,董欢[4]认为规模主体选择何种方式实现机械化作业取决于购机作业与外包作业2 种交易成本的比较。芦千文等[5]通过对比中日两国农机服务使用行为的变迁,得出我国农机服务选择行为存在路径依赖,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随着市场化农机作业服务主体的形成,购买农机作业服务成为农户主要的农机使用方式。展进涛等[6]和蔡键等[7]基于微观调研数据发现,土地细碎化是农户产生农业机械服务外包需求的根本原因,而新一轮农地确权促进了农户对农业机械服务外包方式的选择[8]。对农业机械化水平存在明显促进作用的因素还包括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9-10]、农户对技术密集环节外包有效性的认知[11]、信息技术水平的提升[12]。而农业劳动力数量的增长[13]、地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14]、山区地形的阻隔效应[15]等因素则对农业机械化水平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然而,目前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植不同农作物农户为对象,研究其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报道尚不多见。鉴于此,本文基于对安徽、湖北、江西、四川、重庆五省(市)的612 家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的调研数据,深入分析影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主要因素。

1 数据来源与基本描述

1.1 数据来源

为了保证调查问卷的有效性,课题组成员于2020 年9 月在重庆市涪陵区选择10 家水稻种植家庭农场进行了预调查,并对调研中出现的问题作了修订。2020 年10 月中旬至12 月底,调研小组分别前往安徽、湖北、江西、四川、重庆五省(市)的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展开调研。为确保调研人员的安全和调查问卷的质量,课题组于调研前对调研成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并为每个调研小组配备一名教师进行全程指导。本次调研收回水稻种植家庭农场调查问卷704 份,剔除少量数据不完整及存在异常值的问卷后,共获得有效问卷612 份,有效回收率为86.93%。样本区域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样本区域分布情况

1.2 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总体特征

1.2.1农机持有情况 农机持有情况是影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重要方面。随着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并不是所有家庭农场都会购买所有农机。以稻田耕整机械为例,自购农机的家庭农场共408 家,占比为66.67%,未自购农机的有204 家,占比为33.33%,自购农机的家庭农场数量是未自购农机的2 倍,这表明大部分家庭农场倾向于自购稻田耕整机械。从家庭农场购买的农机类型看,在自购农机的家庭农场中,选择购买大中型农机的比例为69.60%,选择购买小型农机的比例为30.40%,前者是后者2.28 倍,可见大部分自购农机的家庭农场更倾向于购买大中型农机。

1.2.2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的选择 自购农机的家庭农场并不一定会进行自我服务。据调查,在耕整环节,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主要包括自我服务和服务外包。其中,自我服务是指家庭农场主要通过自购机械和自家劳动力完成生产作业的一种生产方式;服务外包是指家庭农场主要通过购买农业机械化服务完成生产作业的一种生产方式。样本家庭农场中进行自我服务的共276 家,占比为45.10%,采用服务外包的共336 家,占比为54.90%,采用服务外包的家庭农场是自我服务的1.22 倍,这表明在耕整环节多数家庭农场采取服务外包的机械化服务方式。此外,进行自我服务的家庭农场占样本总量的45.10%,而自购农机的家庭农场占样本总量的66.67%,前者较后者低21.57个百分点,这表明持有农机的家庭农场并不一定会自我服务。原因在于,自我服务需要投入相对较多的劳动力,导致其生产成本也相应提高,而随着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采用服务外包方式更加划算,不过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自购农机的闲置与浪费。

1.3 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差异比较

1.3.1不同规模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差异

1)农机持有情况。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呈U 形变化趋势。由表2 可知,种植规模为1.33~<3.33 hm2的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为76%,种植规模为3.33~<6.66 hm2的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为48.28%。然而,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逐渐上升,种植规模在20 hm2及以上的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为78.05%。可见,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先减后增,呈现明显的U 形变化趋势。

表2 不同规模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机持有情况

2)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的选择。家庭农场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的比例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先上升后趋于稳定。如表3 所示,经营规模为1.33~<3.33 hm2的家庭农场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的比例为28.00%,经营规模为3.33~<6.66 hm2的家庭农场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的比例为58.62%,后者是前者的2 倍。然而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家庭农场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的比例趋于稳定,基本维持在60%左右。

表3 不同规模水稻种植家庭农场采用农机服务外包方式统计

1.3.2不同地区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差异

1)农机持有情况。受经济发展水平、耕作条件、资源禀赋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家庭农场农机持有情况呈现明显差异(表4)。自购农机比例最高的是重庆,为83.64%;四川次之,为81.58%;江西为71.43%;湖北为44.44%;安徽最低,为30.77%,重庆自购农机的水稻家庭农场比例是安徽的2.72 倍。这一方面可能与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如图1 所示,重庆和四川的农机购置补贴分别为26.75%和25.15%,高于其他省份,较高的农机购置补贴可能是其持有自购农机的家庭农场比例较高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这可能与所在区域的地势条件有关,重庆多山地、丘陵,宜机化程度低,相较服务外包进行自我服务的成本可能更低,这导致了该地区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大幅上升。

图1 不同地区水稻家庭农场农机购置补贴

表4 不同地区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机持有情况

2)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受地形地貌、农业基础设施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家庭农场对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的选择同样存在较大差异(表5)。安徽服务外包的比例最高,为69.23%;重庆次之,为67.27%;湖北为59.26%;四川和江西较低,分别为31.58%和14.29%。重庆地处西南丘陵地带,其耕作条件虽然远不及平原地区,但近年来随着标准化农田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重庆地区宜机化程度不断提高,家庭农场服务外包的比例也在不断增长。

表5 不同地区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的选择

1.3.3不同劳动力投入下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差异

1)农机持有情况。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和家庭农场投入的劳动力呈负相关性。由图2 可知,当家庭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只有1 人时,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为47.37%,还不到样本总量的1/2;当家庭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增至2、3 人时,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分别增加至64.10%和75.86%;当家庭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持续增至4 人及以上时,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比例增至77.78%,是未自购农机农场比例的3.5 倍。这是因为家庭农场使用农机开展生产作业需要满足合适的人机配比,当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成员较少时,将无法有效开展农业生产作业。因此,自有劳动力数量越多的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可能性越大。

图2 不同劳动力投入下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机持有情况

2)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的选择。家庭农场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的比例随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的增加而下降(图3)。当家庭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只有1~2 人时,家庭农场使用服务外包的比例为56.70%,进行自我服务的比例为43.30%,前者较后者高13.40 个百分点;当家庭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3~4 人时,家庭农场使用服务外包的比例降为52.94%,进行自我服务的比例增至47.06%,前者较后者高5.88 个百分点;当家庭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达5 人及以上时,家庭农场服务外包的比例降至40.00%,进行自我服务的比例增至60.00%。可见,家庭农场选择农业机械化服务外包的比例与家庭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呈负相关性,家庭自有劳动力数量越多,其越倾向于自购农机并进行自我服务。

图3 不同劳动力投入下水稻种植家庭农场采用农机服务外包方式的情况

2 影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因素

2.1 农场经营者个体特征

农场经营者作为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决策者,其个体特征是影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重要因素。首先,虽然机械化作业相比传统的“肩挑背扛”要轻巧得多,但是其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体力活。以稻田耕整机械为例,一台最小的微耕机质量在100 kg 左右。如果家庭农场经营者是女性或者年龄较大,其选择自购农机并开展自我服务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其次,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维护对使用者的文化程度有一定要求,如果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文化程度偏低或者学习能力相对较弱,那么其选择自购农机开展自我服务的概率也会相对较小。

2.2 农场经营者家庭特征

农场经营者对农业机械化服务的选择与其家庭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结构密切相关。农业机械化服务的主要优势在于通过节约劳动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如果家庭内部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较多,为了避免家庭劳动力的闲置与浪费,农场经营者选择自我服务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与此同时,也不能忽略家庭劳动力结构对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家庭劳动力结构主要包含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家庭劳动力年龄越年轻化,家庭男性成员和女性成员数量比例越合理,家庭农场就越倾向于选择自购农机开展自我服务。

2.3 耕作条件

耕作条件决定了农机作业的宜机化程度,直接影响着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的选择。耕作条件越好,宜机化程度越高,农业机械化服务成本就越低。与此同时,相较家庭农场主的自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的农业机械服务还能通过规模化作业实现规模经济,进一步降低农业机械化服务成本,提高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总体看,我国中东部水稻产区地势平坦,稻田成片,宜机化程度比较高;南方水稻产区多丘陵或浅丘,一些地方甚至还存在“巴掌田”“鸡窝地”,宜机化程度比较低。《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19)》统计数据显示,2018 年重庆的农机作业费用为179.54 元/667 m2,而邻省四川仅为111.33 元/667 m2。原因在于重庆水稻产区主要集中在丘陵地区,而四川水稻主产区主要集中在成都平原,因此四川水稻生产的宜机化程度比重庆高得多,其农机作业费用也相应较低。很显然,在耕作条件较好的地区,农机作业费用相对较低,家庭农场更倾向于采用服务外包方式完成农机作业。

2.4 政策因素

政策因素主要包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金融扶持政策、农业社会化专项补贴政策三大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是指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产品目录给予家庭农场一定比例的农机购置补贴。从调查结果看,目前各地的农机购置补贴比例为20%~30%,但对补贴的金额设有上限,例如规定单机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 万元,73.5 kW 以上拖拉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金额不超过15 万元等。农机购置金融扶持政策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免息或贴息等方式对家庭农场购置农机给予政策支持。农业社会化专项补贴政策主要是指当地政府为使用农业机械化服务的家庭农场提供财政支持。在实际操作中,政府一般按家庭农场使用农业机械化服务的面积进行计算。例如,重庆市永川区为了鼓励农民种粮,自2015 年起对选择全程农业机械化服务的家庭农场给予专项补贴,并且补贴力度逐年加大。截至2020 年,重庆市永川区对使用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家庭农场给予的专项补贴达到380 元/667 m2。一般而言,如果当地政府的农机购置补贴比例高,农机购置金融扶持力度大,那么家庭农场会更倾向于自购农机开展自我服务。然而,如果当地政府主要针对农业机械化服务使用方给予政策补贴,那么家庭农场选择自我服务的概率会相对下降,选择服务外包的概率会相对增加。

2.5 市场环境

市场环境对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业机械化服务主体数量和服务质量2 个方面。就农业机械化服务主体数量而言,数量越多,意味着服务的可及性越强,农业机械化服务需求方搜寻信息的成本相对较低;数量越多,市场竞争就越充分,农业机械化服务主体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利益就不得不收取较低的价格并提供更好的服务。就农业机械化服务质量而言,优质的服务不但可以直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而且还能直接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在农业机械化服务的供给主体数量较多且服务质量较高的情况下,家庭农场选择服务外包代替自我服务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3 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实证检验

3.1 指标设定与变量选择

3.1.1被解释变量“农机持有情况”和“采用的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是反映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选择差异的主要方面。通过调查发现,样本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在稻田耕整环节已全部实现农机作业,但不同家庭农场在“农机持有情况”和“采用的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本文将家庭农场“农机持有情况”和“采用的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作为因变量进一步检验影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的重要因素。其中,“农机持有情况”包含自购农机和未自购农机2 种情况,若家庭农场自购农机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采用的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主要分为自我服务和服务外包2 种情况,若家庭农场采用服务外包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由于上述2 个变量均属于二分类变量,因此本文将建立二分类Logit 模型对影响家庭农场农机服务方式选择的因素进行实证检验。

3.1.2解释变量 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选取家庭农场经营者个体特征、农场经营者家庭特征、家庭农场耕作条件、政策因素和市场环境5 个层面的相关变量,进一步检验其对家庭农场农机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其中,农场经营者个人特征主要包含农场经营者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3 个变量;农场经营者家庭特征主要包含家庭纯收入、劳动力投入2 个变量;耕作条件主要包括田间道路条件和农地细碎化程度2 个变量;政策因素主要包含家庭农场专项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2 个变量;市场环境主要包含劳动力价格和农机作业费2 个变量。

表6为各原始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农场经营者个体特征看,农场经营者性别均值为0.91(男性=1),标准差为0.29,离散程度较低,这反映出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为男性;农场经营者年龄均值为3.10,标准差为0.87,说明家庭农场经营者以40~50 岁的中年人为主;农场经营者文化程度均值为3.57,标准差为0.96,这反映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初、高中之间。结合农场经营者的家庭特征看,样本家庭农场全年纯收入均值为11.53万元,标准差为9.72,离散程度较高,这反映出家庭农场之间的家庭纯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家庭农业劳动力均值为2.46 人,标准差为1.03,这反映出大部分家庭农场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为2~3 人。从耕作条件看,样本家庭农场田间道路条件均值为2.82,标准差为1.47,离散程度较高,这从一方面反映出大多数家庭农场的田间路况较差,仅能容纳二行机或四行机通行,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样本家庭农场的田间道路条件存在明显差异。从政策因素看,家庭农场专项补贴均值为126.29 元/667 m2,标准差为73.59,离散程度较大,农机购置补贴均值为24.56%,标准差为8.80,离散程度较小,这反映出不同地区的家庭农场专项补贴差异较大,但农机购置补贴差异相对较小。就市场环境而言,劳动力价格均值为118.38元/日,标准差为14.86,离散程度较小,农机作业费均值为86.23 元/667 m2,标准差为15.40,离散程度较小,这说明不同地区间劳动力价格和农机作业费相差不大。

表6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3.2 模型构建与估计方法

本文旨在对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检验,被解释变量为家庭农场“农机持有情况”和“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由于上述2 个变量均属于二分类变量,因此本文使用logit 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p表示家庭农场选择自购农机或服务外包的概率;p/(1-p) 表示家庭农场自购农机与未自购农机的机会比或者服务外包与自我服务的机会比;Xi是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农场经营者个人特征、农场经营者家庭特征、耕作条件、政策因素、市场环境5 个方面的影响因素;α0为常数项;αi是待估参数,反映各个影响因素对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影响系数的大小,系数为正表示其可能增加自购农机或服务外包的概率,系数为负表示其可能降低自购农机或服务外包的概率;εi为随机误差项。本文使用极大似然估计法对logit 模型进行估计。

3.3 参数估计与结果解读

本文基于612 个样本家庭农场的调研数据对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的一般规律,回归结果如表7 所示。

表7 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因素

1)农场经营者个体特征对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存在显著影响。男性家庭农场经营者选择自购农机的概率较女性家庭农场经营者高1.221 倍,而女性家庭农场经营者选择农机服务外包的概率比男性农场经营者高1.686 倍。原因可能是男性相对于女性对农业机械操作更为擅长,因此男性家庭农场经营者自购农机以及自我服务的概率会增加。农场经营者年龄对自购农机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即年龄越大的家庭农场经营者自购农机的概率越小,这可能是因为年龄大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其体力难以胜任农机操作,因而其自购农机的概率会降低。农场经营者文化程度对自购农机和服务外包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333 和0.396,且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这是因为文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学习能力以及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更强,因此其自购农机和服务外包的概率会增加。

2)农场经营者家庭特征是影响其自购农机或服务外包概率的重要因素。家庭纯收入和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分别增加1 个百分点,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分别提高0.698 倍和1.289 倍;而农机服务外包的概率分别下降3.3%和68.8%。这反映出家庭农场的资金越充裕、劳动力越充足,其自购农机的概率越大,而服务外包的概率会明显降低。

3)耕作条件是影响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田间道路条件对自购农机和服务外包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74 和0.155,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这表明田间道路条件越好,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越小,使用服务外包的概率越大。另一方面,农地细碎化程度对自购农机的回归系数为0.041,但不显著,对服务外包的回归系数为-0.124,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原因在于,农地细碎化程度越高,地块数量越多,单块面积越小,越增大农机作业的难度,如果使用服务外包会大大提高农机作业成本。因此农地细碎化程度高,农户自购农机进行自我服务更为划算。

4)政策因素对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在统计上不显著。家庭农场专项补贴对服务外包的回归系数为0.589,即家庭农场专项补贴每提高1 个百分点,家庭农场采用农机服务外包的概率增加0.589 倍。除政府对家庭农场的专项补贴对农机服务外包的影响显著以外,其他变量均不显著。然而,农机购置补贴对自购农机的回归系数为正,对农机服务外包的回归系数为负,这依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农机购置补贴可能会增加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降低服务外包的概率。

5)市场环境对水稻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强。劳动力价格对自购农机的负向影响最强,为-15.123,对农机服务外包的正向影响最强,为13.246,即随着劳动力价格的增长,家庭农场主自购农机的概率降低,采用农机服务外包方式的概率增加。农机作业费用对自购农机的回归系数为11.653,对农机服务外包的回归系数为-11.484,这反映出农机作业费越高,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越大,服务外包的概率越小。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4.1 结论

1)从家庭农场经营者个人特征看,男性自购农机的概率高于女性;年龄越大的家庭农场经营者自购农机的概率越小;文化程度越高的家庭农场经营者自购农机和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的概率越大。

2)从农场经营者家庭特征看,家庭农场资金越充裕、劳动力越充足的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越大。

3)从耕作条件看,田间路况越好,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越低,选择服务外包的概率越高;农地细碎化程度越高,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越高,服务外包的概率越低。

4)从政策因素看,家庭农场获得的专项补贴高,可能会降低其自购农机的概率,但会增加农机服务外包的概率;家庭农场获得农机购置补贴可能会增加其自购农机的概率,同时降低服务外包的概率。

5)从市场环境看,劳动力价格越高,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越低,服务外包的概率越高;农机作业费越高,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概率越高,服务外包的概率越低。

从以上结论得出,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量,选择自购农机的家庭农场不一定会进行自我服务。如家庭纯收入、劳动力数量、农地细碎化程度、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费等因素均会增加家庭农场自购农机进行自我服务的概率,而家庭农场专项补贴、劳动力价格因素的影响则相反。农场经营者文化程度高会同时增加其自购农机和服务外包的概率,而农场经营者年龄越大,其影响则相反。从影响程度看,农场经营者个体特征、农场经营者家庭特征、耕作条件、政策因素对家庭农场农机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程度较小,市场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

4.2 政策建议

1)加强家庭农场经营者自身建设。有关部门应通过宣传、培训农业实用技术等方式,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力打造人力资源优势。

2)逐步将农机购置补贴调整为农机服务使用补贴。这一方面能降低购买农机服务的成本,激发家庭农场对农机服务的需求,降低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补贴政策的受益方由农机服务供给主体转变为农机服务需求主体,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家庭农场主盲目购置农机而产生的资金浪费、农业机械过剩等问题。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宜机化”程度。一方面,要大力研发适合国情、农民需要及先进适用的各类农机,加大先进农机具和技术的试验示范力度;另一方面,统筹各类有关资金和社会资本,加快推动农田“宜机化”建设,为农业机械通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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