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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到中国: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概念史研究

2022-07-10郑子健

西部学刊 2022年11期
关键词:矛盾论实践论辩证法

摘要:“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极为重要的术语。“辩证法”概念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于中西俄日多元文化互动的背景下在中国确立、延续,并焕发生机。从“Dialektik”到“辯証法”,是日本学者以桐城学派为典范对这一西学新词的创译。“辩证法”通过日本译介和留日学者在中国得以传播,然而“辩证法”相较政治术语则来的稍晚,成为科学玄学论战的遗憾。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苏俄逐渐取代日本成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主要渠道。毛泽东在苏联教科书基础上对“唯物辩证法”的话语创新,使“辩证法”焕发生机并指引了中国革命实践的成功道路。

关键词:辩证法;概念史;科玄论战;《实践论》;《矛盾论》

中图分类号:D61;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2)11-0025-04

马克思主义的汉语术语,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概念史作为沟通社会实践与语言文本的桥梁,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概念和范畴[1]。十九世纪,黑格尔在《历史哲学讲座》中将概念史作为考察艺术、法学和宗教历史的史学类型,并将其纳入哲学史范畴。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概念史逐渐成为人文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2]。

“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极为重要的术语,亦有其独特的概念形成及词源和语义变动的历史。在概念史中考察“辩证法”,有助于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途径、社会背景以及跨语际译介过程中的文化差异等问题。

一、桐城典范①的日译新词

英语世界的辩证法概念“Dialectic”,最早是从一系列希腊词汇演变过来。希腊语Dialektike意为“哲学讨论和辩论的技术”,Dialektos意为“辩论、交流”;十二世纪,可以在文献中找到古法语“Dialectique”和拉丁语“Dialectica”的表述;十四世纪后期写作“Dialatik”的辩证法用来指称“一种用于检验修辞和辩论中论题、形式推理、逻辑等是否为真理的方法”。“Dialectic”的用法于十六世纪八十年代在英语中最终被固定下来[3]。

1955年郭沫若在早稻田大学作“中日文化交流”的演讲时提到,中国的人民群众是通过“中国记者”从介绍马克思和恩格斯日语书籍那里听说了马克思主义[4]。“辩证法”概念由西入东,日本确实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辯証”benshō②一词最早是由日本近代哲学之父西周(NISHI AMANE)创造并使用,作为英文“Discursive Thought”的对等词汇。1874年西周在《逻辑与启蒙》一书中写道,“辯証……是逻辑原本包含的领域,是其本质,就是由逻辑所管辖的内容”[5]。该书出版后,“辯証”在十九世纪的日本词汇里逐渐成为形式逻辑中“推断的”和“符合逻辑的”代名词。

西周借由汉语语词“辯証”翻译“Discursive Thought”,毫无疑问是由于自幼经受儒学经典的熏陶而借用汉字作为西方哲学概念的译词。据资料记载,西周四岁时候修读《孝经》,其后又陆续研读四书五经③,达到能够诵读《近思录》等经典的程度,12岁时开始跟随山崎暗斋派研习朱子学[6]。深厚的汉学底蕴为西周提供了以中国古典智慧去接受和理解西学的方式。据手岛邦夫研究,西周赋予新意的转用语有具体、理性、物质等不下一百个,首创的双声词有240多个,借用词、再生词则达600多个[7]。作为对译“Discursive Thought”的“辯证”一词很有可能来自于西周对桐城学派④的转用。根据《说文解字注》,古时“辨”一般不与“辩”区别,因此“辩证”也常作“辨证”。辩是说理、治理,辨为区别、判断。“辨证”连用为“辨析考证”之义。清代方宗诚在《〈桐城文录〉序》中强调“义理—考证—文章”的学问之道,论及“其义理多刱获,其议论多豪宕,其辨证多浩博,而铺陈治术,晓畅民俗,洞极人情”,很有可能构成了西周对于带有论证推断之义的“Discursive Thought”的最初想象,“辩证”因此也成为他译制这个新词的理想典范。明治晚期的时候,日本启蒙学者通过给“辯证”benshō加上一个词素“法”ho创造了“辯証法”bensho-ho一词,用来对应“Dialektik”和“Dialektische Method”。

用“辩证法”来指代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则是由日本社会主义者堺利彦完成的。堺利彦是日本共产党主要的创始人之一,1906年翻译了一部恩格斯的著作《科学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恩格斯1880年在《社会主义评论》发表的主要介绍科学社会主义的经典著作《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8]121。在书中他将“辯証法”写在dialectic之后的括号中,或者用假名说明。同年,堺利彦翻译并发表了考茨基写的《恩格斯传》,这篇传记提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与黑格尔不同的是,他们将辩证法对世界进行唯物主义观察而用”[8]135-136。在这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含义已经得到了基本的阐释,一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对黑格尔哲学的颠倒,如《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所表述的,“在黑格尔,辩证法是倒立着;但是我们却因为要发现这种神秘的外衣包着的合理的核心,所以非将辩证法掉转头不可。”[9]二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作为对世界进行唯物观察而使用,“自然界的一切归根到底是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发生的。”[10]由此“辩证法”的译词,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通过日本启蒙学者的译著和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传播最终被确立下来,唯物辩证法的含义和原理也得到基本的阐释。不久以后,随着梁启超、郭沫若等中国留日学者的文化和社会活动,“辩证法”传入中国。

二、“辩证法”的晚来与论战的遗憾

新思想的活跃、交流和碰撞推动了中国的近代化征程,也带来一系列马克思主义话语的继受和发展。一个很明显的现象是,首先是“阶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革命”等政治词汇得到理论家和革命者们的关注。1899年,梁启超首次按照新含义使用“阶级”一词,谈到“欧洲有分国民阶级之风,而中国无之”的现象。1901年《清议报》上梁启超称“泰西社会主义原于……柏拉图。”1907年他在《天义报》社论中写道,“共产主义者……以田地为公共之物,以资本为社会之公产。”1904年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中分析了中国历史上的七种“革命”现象[8]150。

“辩证法”作为哲学术语则显得稍晚。1921年的时候,恩格斯《社会主义的发展》中文全译本出现了“辩证法”;1923年唐敬杲编著的《新文化辞书》可以看到用“辩证法”来指称黑格尔的辩证法。德裔美国汉学家KARL AUGUST WITTFOGEL考证,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国人自著的马克思主义文献当中尚未使用“辩证法”一词[8]171[11]。“辩证法”的晚来当然情有可原。一是“辩证法”概念是从苏格拉底演化到马克思的一种范畴推演或论证,一种命题化的非经验例证的学术方法,对于彼时刚刚才能通过译介了解世界的学人们尚属困难。二是当时处在“救亡与启蒙”的时代背景下,学人们更想寻找和探索的是能改良或变革社会的现实方案,而不是“密涅瓦的猫头鹰”,即“救亡”压倒“启蒙”。这一点在1923年的“科学与人生观的论战”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1918年底,有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巨大的物质破坏和精神创伤,梁启超惊叹“欧洲竟然做了一场科学万能的大梦”。在悲观气氛的感染下,他开始怀疑西方文明,增强对中国文化价值的信心。张君劢颇有同感,1923年在主题演讲时提出科学纵使如何發达,而不能解决人生观问题,人生问题惟赖人类之自身而已。但同去欧游的丁文江对此不满,批评张君劢的言论退回到了“科学”之前的“玄学”时代,并喊出要“棒打玄学鬼”。

科玄论战的后期阶段,陈独秀为《科学与人生观》作序并开启新的论战交锋,“社会主义”“阶级”等政治话语的熟稔为其论辩取得巨大的说服力。陈独秀指出“社会主义之发生,和公有财产制(的产生)是一事”“当前社会的守旧派与维新党的争论、经济上不同利害的各个阶级激烈的或隐晦的冲突,都是……旧社会制度中与经济变化不相适应的部分却依然存在并阻碍着经济发展”[12]。唯物史观原理成为分析中国当时社会制度问题的独特视角,有力回应当前的守旧和改良之争,以至于普遍认为唯物史观派及科学派以大获全胜而收场。

但另一方面仍有人认为这是玄学派的胜利。唐君毅在1976年曾说:“今天即使是十分崇拜科学的人……也不会承认人生问题完全可以用科学来解决……张君劢当年的主张,可说完全胜利。”哲学思维的不足可能是这场论战不够彻底的原因之一。闫润鱼指出,这场论辩没有辩出个结果,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从一开始就没有在概念上达成基本共识。例如人生观在张君劢那里是“不可测度之部分”,而丁文江称之为“不外乎觉官的感触”。在概念混乱的前提下讨论科玄关系,只能是越辩越乱。为了争夺发言权,双方使用大量的学科和概念,论域扩张至几乎所有问题,以至于这场论辩没有深刻揭示科玄关系,反而成为时代巨变中各自观点的单方强调[13]。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辩证法”才刚在中国传播,错失论战不无遗憾。如果彼时进行的是“义理—考证—文章”或“范畴推演的命题化”论证,那么想必这场论争会更加深刻,共识会更加广泛,同时所取得的胜利亦会更加彻底。

三、“唯物辩证法”话语的延续和生机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巨大变化,苏俄逐渐取代日本成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主要渠道。“唯物辩证法”通过苏联的三本教科书译著对中国先进知识分子产生了很大影响:一本是《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西洛可夫等人著,李达等译,1932年出版),另一本是《新哲学大纲》(米定、拉里察维基等著,艾思奇、郑易里译,1936年6月出版),还有一本是《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米汀等著,沈志远译,1936年12月出版)。毛泽东在阅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时分别写下了一万多字和两千多字的读书批注,《新哲学大纲》教科书的译者艾思奇在延安和毛泽东成为深入交谈哲学的密友。1937年,毛泽东系统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并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讲课时写作课稿《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这本大纲第二章第十一部分是《实践论》的内容,后于1950年12月在《人民日报》正式刊登;第三章第一节是《矛盾论》,后于1952年4月1日发表在《人民日报》上。

任何话语的出现都不是突兀的,话语发展不是断裂的,而是在延续中的变迁与蜕变。中国的知识分子和马克思主义者确实是通过译著的方式了解到“唯物辩证法”,然而《矛盾论》《实践论》的不朽之处在于能够在既有话语延续中从哲学上深刻总结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并为中国革命、建设或改革提供思想指导。《实践论》形成了关于知行观的新思想和新观点,进行中国话语的新叙事,更重要的是《实践论》联系中国革命实际情况,从哲学的角度对中国革命经验进行归纳、梳理和总结,对“左”倾教条主义进行分析和批判,成为“辩证法”认识论上的突破与创新[14]。《矛盾论》是毛泽东话语体系和思想理论独特的另一创新,尤其又以矛盾特殊性原理为典型[15]。苏联教科书中关于矛盾特殊性原理表述含糊、含义隐晦,而《矛盾论》回应中国革命情况及经验,细致阐释了矛盾特殊性的具体表现,最终概括成五个方面⑤。

毛泽东自1920年在湖南创建共产主义小组以来,不仅时刻关注着政治时局与民风民情,而且投身领导工人运动、发动土地革命、突破敌军围剿等革命实践,近二十年中国革命经验不仅使其《实践论》《矛盾论》在理论高度、思想成熟性、语言表达、条理性方面都有一个大的推进和发展,而且形成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最生动的注脚。更何况,此后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在艰难困苦的革命与斗争中取得伟大的革命成果,进一步彰显了唯物辩证法在中国具体化的生机。日本学者松村一人就曾评价,《矛盾论》和《实践论》的深刻影响不仅仅是理论准确且有所开拓,更是在于它集中了数万万中国人民的斗争经验[16]。

二十世纪初至三十年代期间,毫无疑问是社会大变革的时代。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也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17]。“辩证法”概念从桐城典范、日译新词、苏联教科书语到闪耀着中国革命家智慧的哲学术语,展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在中西俄日多元文化互动背景下确立、延续和焕发生机的历史往事,也映射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学人及革命者们的艰辛探索与卓越努力。注释:

①桐城典范:姚鼐主张义理、考据、辞章三者并重,树立了桐城派古文之风范。姚莹少学于姚鼐,被曾国藩称为“姚门四杰”之一。方宗诚在《桐城文录序》中评价姚莹的文学风范为“议论豪宕”“辨证浩繁”。

②辯証benshō:是日语中的汉字写法,另有假名写法为べんしょうほう,平文式罗马字写法为benshō。罗马字写法是一种用拉丁字母来表记表示日语的一种方法。

③四书五经:是“四书”与“五经”的合称。四书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详细地记载了我国早期思想文化发展史上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史实资料以及孔孟等思想家的重要思想。

④桐城学派:中国清朝散文流派,创始人为方苞,继承者众,流传甚广,刘大櫆为承先启后者,姚鼐为集大成者,三人有“桐城三祖”之称,后继者有方东树,其后桐城派中兴者为曾国藩。

⑤矛盾特殊性的具体表现最终概括成五个方面:一是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有矛盾的特殊性;二是每一种运动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的特殊矛盾及其本质;三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矛盾的各个方面矛盾有其特殊性;四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矛盾的特殊性;五是事物发展过程阶段上的各个矛盾的各个方面矛盾有其特殊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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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55.

[11]WITTFOGEL K A.Some remarks on Mao's handling of concepts and problems of dialectics[J].Studies in Soviet Thought,1963(4).

[12]张君劢,等.科学与人生观[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2-6.

[13]闫润鱼,田湘红.“科哲关系”与“科玄论战”——学术史的分析视角[J].教学与研究,2015(10).

[14]陈红娟.从文本到方法:《實践论》话语创新及其当代启示[J].广西社会科学,2020(1).

[15]常改香.用文本比较为毛泽东《矛盾论》辩诬——以矛盾特殊性为例[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

[16]郑忠超.西方学者谈毛泽东[M].香港:新世纪出版社,1993:168.

[17]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8.

作者简介:郑子健(1996—),男,汉族,江苏无锡人,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责任编辑:冯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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