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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院校行动、成效与展望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实施为背景∗

2022-06-29韩冰玉王永仁

高等理科教育 2022年3期
关键词:导师研究生机制

韩冰玉 王永仁

(1. 兰州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院,甘肃 兰州 730000;2. 兰州大学 萃英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伴随着高等教育扩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急剧扩张,从1999—2009 年,研究生在校生规模从23.35 万人增至140.49 万人,增幅达5.02倍,年均增长率为19.66%。 规模的扩张不可避免地加重了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及科研基础设施等的压力[1]4。 与此同时,研究生教育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导师主导作用不显著、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凸显[2]。在此背景下,2010 年,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下文简称“纲要”),将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 《纲要》是二十一世纪我国教育事业迎来的第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也是10 年来引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战略指南[3]。 《纲要》为系统改革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提供了方向指引。 梳理《纲要》发布10 年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作为政府战略形成、确立并实施的历史脉络,分析改革成效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指出未来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方向,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回顾与反思《纲要》实施10 年来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历程之前,有必要先明确“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核心要义和具体维度:(1)何为“机制”? “机制”原意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将其引申到社会科学领域,便是指以一定的运作方式把事物或系统的各要素联系起来,使它们协调运行而发挥作用。 理解“机制”这一概念,关键要把握两点:一是,事物或系统是由各个部分或要素组成的。 二是,有各要素的存在,就有一个如何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问题,即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具体的运行方式。 (2)何为“研究生培养机制”? 与“机制”相适应,“培养机制”指人才培养体系的构成及其运行方式,“研究生培养机制”则同样涉及研究生培养体系的构成要素与运行方式:①从构成要素或环节来区分,培养机制涵盖了从研究生招生入学到毕业的全方位、全流程,是涉及从宏观的制度建设和条件保障、中观层面的奖助体制和培养模式,到微观的课程教学、科学研究活动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 ②就运行方式而言,协调研究生培养体系各要素、各环节之间的关系,需综合运用激励、制约、保障等多种方式,通过激励的手段来调动研究生教育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从而统整研究生培养体系使其发挥作用——一是通过行政、法律和舆论等制约手段保证研究生培养活动有序化、规范化,二是通过为研究生培养提供经费、设备等物质条件和观念导向、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等精神条件以及提供管理或服务等方式,保障研究生培养过程诸环节落实到位。(3)何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就是对上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各要素、各环节及其运行方式的改革,旨在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推进,在国家层面往往需要通过系列文件、政策、会议、攻坚举措等,在高校层面则会体现在研究生培养机制各环节或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行动措施上。

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作为政府战略的形成与确立

(一)《纲要》出台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酝酿与蓄势

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作为国家战略,在教育系统内部经历了长期的试点探索:1978 年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在规模上已经进入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面对更加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对科教兴国战略的召唤,面对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研究生教育亟待提高培养质量、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但是,以往形成的研究生培养机制,由于缺乏激励机制,制约着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一是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不健全。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研究生教育资源日趋紧张,国家已无法包揽研究生教育的全部经济投入,但国家、用人单位、高校、导师、研究生等利益主体合理分担研究生教育成本的成本分担制度尚未成型,研究生资助体系沿用计划经济的分配形式,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阶段脱节,且科研激励制度也并未完善,对研究生科研热情的激励程度甚微,难以激发研究生从事科研活动的内生动力。 二是研究生导师权责划分不明晰。 导师负责制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制度构成,确立了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指导作用,然而导师负责制仅强调了导师在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论文写作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权利与责任划分始终模糊不清,另外还存在招生名额平均分配等问题,导致导师对研究生的责任意识和科研指导不足,无法激发研究生的竞争意识和学习热情。

鉴于此,教育部于2005 年开始酝酿、2006 年起开始在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之后,试点高校的范围不断扩大,从2007 年的17 所扩大到2008 年所有研究生院高校,再到2009 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09〕1 号)发布,要求中央部(委)属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均开始实施培养机制改革,并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选择部分所属高校进行改革试点。 总体上,试点阶段的改革普遍强调以科学研究为导向,旨在完善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4]。 另外,伴随着规模迅速扩大,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也成为改革的重要任务。 经过近5 年的试点改革和不断推广,在教育部多次论证、座谈、调研以及试点高校的积极探索和落实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上平稳有序推进,社会各界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也取得了比较清晰和一致的认识[5]。

(二)《纲要》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试点探索上升为政府战略

2010 年,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对前期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做出了肯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并把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纲要》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意义和任务的重申,标志着酝酿已逾5 年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教育系统内部改革或试点上升为政府战略,意味着我国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如果说前期试点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纲要》的颁布则属国家顶层设计,体现出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彻底性、全面性、宏观性、长远性和战略性,为整体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供了战略引领。

《纲要》作为国家教育治理工具,在实施十多年间受到相关部门的持续回应,各部门从宏观层面启动配套政策、召开会议、采取攻坚举措等,以全面贯彻执行《纲要》中提出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任务。 自此,我国开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一是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等出台了系列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政策。 如2013 年《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颁布,改革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一主线,旨在形成结构优化、满足需求、立足国内、各方资源充分参与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6]。 二是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 作为有组织、有领导、有目的的议事活动,会议起着决策、控制、协调的功能,是规范改革进程、落实改革任务的必要形式,能明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解决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并统一思想、协调工作。 如2014 年的“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这是自1978 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首次以质量为主题召开的全国性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对落实《纲要》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精神具有重要意义;2020 年7 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视与渴求[7],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推进以质量提升为中心的内涵发展、努力培育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的改革任务[7],是对《纲要》中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延续和深化。 三是采取系列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以深化改革攻坚。 如相继开展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工作等,标志着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关键阶段。 总之,《纲要》颁布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文件发布之密集、政策涉及之全面、部门合作之紧密、改革举措之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8]。 各省(市、自治区)也纷纷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出台系列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战略,积极推动本地区研究生教育改革。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战略下的院校行动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主体是高校,政府战略最终需要通过高校的积极响应和行动具体落实到位。 《纲要》颁布之后,高校纷纷采取积极行动贯彻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战略,核心内容和举措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质量为本构建研究生培养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 在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任务的过程中,各高校不断构建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严格培养管理,规范培养过程,保障培养质量,重点包括强化预答辩等过程管理、延长学制、实施研究生导师组和轮转制、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等。 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 年7 月颁布《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实施意见》,其中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出了明确设计,在培养体系建设、招生选拔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位授予质量管理、导师管理制度、研究生管理与服务体系、研究生培养国际合作、评价监督机制、保障机制等9 个方面构成了完备、健全、有机统一、逻辑严密的制度体系,同时涵盖34 个改革措施。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成果落到实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制度体系:一是规范培养工作,制订和完善《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研究生任课教师工作规范》,建立研究生教育督导制等。 二是严把论文开题和论文质量关,制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实施学位论文实行匿名评审制度等。 为解决博士生按期毕业率偏低,进一步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厦门大学等高校博士生学制纷纷从3 年延长至4 年。

(二)以发现创新潜质为核心改革招生选拔方式

研究生招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关键环节,关乎国家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关乎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纲要》实施以来,我国高校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以更有效地发现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生源:一是优化招生类型结构。 各高校纷纷取消过去研究生招生中惯用的“计划内”“计划外”“定向培养”等类别区分,用奖助学金类别替代招生类别[9]。 二是建立全新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 各高校都改变了以往招生名额在学院、专业和导师之间平均分配的状况[1]4-6,建立“保证基本、倾斜重点”的动态的招生名额配置机制,“普遍采取与科研任务、科研经费挂钩等办法,有效调控每个导师的招生数量和学科(或学院)的招生规模”[10],进而促进学科结构调整和优化。 比如兰州大学明确规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的分配与各院的研究成果、科研经费紧密挂钩,招生指标更多地向培养质量高、研究水平高的导师倾斜,向国家战略急需的学科专业倾斜[11]。 华中科技大学还设立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用于支持科研经费较少的学科教师、青年教师和新引进的教师支付计划招生费。 三是建立健全招生选拔机制。 在促进公平公正的同时,各高校纷纷探索多样化招生模式,普遍强调提升复试成绩权重,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能力、逻辑能力等科研综合素质,保障生源质量[1]8。 如截止 2020 年初,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约六十多所高校的所有院系全面实施了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三)以激发创新活力为导向构建竞争激励环境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如何释放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造力,使其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真正体现出青年科研工作者的创造性思维,是高校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一直探索的课题。 《纲要》实施以来,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成为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其实质在于通过奖助学金体系的改革,在研究生培养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1]8,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活力:一是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助覆盖面和奖助强度。 目前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包含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类型,且奖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不低于90%[12]。 二是实行动态评定机制。 将研究生的奖助与其实际表现联系起来,实行一年一评的评定模式,第二学年的奖学金根据第一学年综合排名计算得出,由此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激励作用。 三是推动导师资助制。 高校普遍采用导师与学校共同出资提供生活补贴等方式,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奖助中的作用,提升导师指导研究生的积极性[1]9。 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导师对博士生的资助比例最低为培养费及岗位津贴总和的27.7%,最高为74.1%[13]。 四是统筹设立创新基金。 如华中科技大学统筹研究生培养经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该基金用于研究生奖助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和研究生科技创新支持经费,以支持研究生科技创新、高水平学术讲座和优秀博士论文等项目[14]。

(四)以提高创新能力为要旨改革培养模式

培养模式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抓手,以提高创新能力为要旨改革培养模式,成为《纲要》实施以来各高校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的核心举措:一是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实施分类培养:各高校都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研究生的目标定位和分类培养办法。 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比如兰州大学,建成联合培养基地226 个,其中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6 个;针对学术型研究生,积极构建研究生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比如兰州大学打造“百年兰大·名家讲坛”学术品牌,支持研究生参与各类学术大赛以及实践活动,搭建“兰大研究生微沙龙”等学术交流平台,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术交流的积极性。 二是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尊重学生的个性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前提。 各高校普遍贯彻“因材施教”教育思想,推行以科研为导向的个性化培养方案的制订。 如山东大学全面实施以“一个学生,两个导师,三种经历”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其中,“一个学生”即个性化培养与重点培育相结合,导师可根据课题需要制定单独的个人培养计划,真正使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完成培养过程。 三是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载体,近年来高校都在不断优化课程体系。 比如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等均探索构建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按一级学科改革课程体系、贯通本硕博课程以促进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增设科学研究方法类课程等[15]。 四是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考核分流:具体措施包括增加预答辩环节、引入淘汰机制、加强培养环节和培养质量的检查评估等,加大考核与分流力度。 如2020 年,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三十多所高校清退一千余名硕博研究生。 五是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包括扩大研究生出国研修、短期科研和合作培养的规模,资助优秀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建设与国际接轨的课程教学体系等,以期拓宽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增长学术见识、了解前沿信息。

(五)以素质保障为目的加强导师评聘与考核管理

素质优良的导师队伍,是研究生培养质量最有力的保障。 《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如何通过导师评聘、考核管理,建立导师激励机制与淘汰机制,保障研究生导师素质,成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各高校重点解决的问题。 高校普遍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明确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责权利,实行研究生培养导师负责制:在要求导师对研究生负有资助和指导责任的同时,赋予导师在招生和培养过程中更多的权力,调动指导教师严格要求、悉心指导的积极性[16]。 如兰州大学 2019 年发布《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研究生导师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基本素质要求以及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做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系列禁止行为。 二是改革导师评聘和考核制度,打破导师资格“终身制”:研究生导师本质上是工作岗位而非一种头衔或荣誉称号。 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能充分调动导师群体的积极性,激活科研和师资资源。 基于此,高校近年来普遍通过改革评聘制度,打破导师“终身制”。 如北京理工大学出台《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上岗备案和注册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导师资格与注册分离制度,导师资格相对稳定,而注册动态变化,通过“导师申请”“定期注册”和“质量反馈”等改革措施,逐渐淘汰一批“三无”(无科研、无成果、无经费)导师,极大地促进了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十余年来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成效与困境

(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1. 高校研究生培养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近十年来,《纲要》作为国家教育治理工具,对研究生培养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适应培养机制改革需要,各高校普遍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健全质量保障体系:(1)研究生招生制度逐渐优化。 杜绝考试违法现象、维护招生公平的招生制度初步建立,研究生招生分级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研招信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为促进我国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2)研究生培养制度不断完善。 各校普遍都制定了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方案、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学位授予标准、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和论文开题、考核分流制度、淘汰机制等制度规范。 (3)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各高校也相继制定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等,基本建立起了高校内外部协同作用的质量保障体系。 (4)导师管理制度初步建成。 各高校普遍都修订了导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健全导师责权机制。

2. 高校人才培养结构不断优化

《纲要》强调要“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鉴于此,近10 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点逐渐从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具体体现在:

一是人才培养层次结构趋于稳定。 自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来,在强调从规模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的改革理念引导下,我国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年增长率从2006 年之前的20%逐渐下降到2019 年的3%左右,硕、博士研究生教育均稳步发展。 如表 1 所示,从 2010—2019 年,硕、博招生规模的比例基本保持在7 ∶1 左右,研究生教育层次结构趋于稳定,形成了适应社会人才资源需求的研究生培养层次结构。

表1 我国研究生分层次年度招生规模概况

二是人才培养类型结构逐渐优化。 为落实《纲要》提出的“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10 年来,大力调整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是各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 具体说来,2009 年后,部分高校开始招收应届本科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之后,如图1 所示,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迅速扩大,所占比例大幅提升: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占比从 2009 年的 1.37% 增长至 2019 年的9.88%,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从2009 年的15.9%增长至2019 年的58.46%。 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研究生规模的60.00%是学位类型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17]。 如表 2 所示,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从2009 年的14.14%迅速提升到2019 年的52.88%,基本实现了学术型与专业型并重。 规模扩大的同时,专业学位培养条件也取得重大突破,多个专业学位在案例库、培养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18],保证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质量。

图1 我国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

表2 我国研究生分类型年度招生规模概况

三是学科结构不断优化。 《纲要》强调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内涵发展。 为此,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等攻坚举措,我国高校学科结构不断优化。 据统计,各高校2016—2018 年分别撤销学位点 576 个、340 个、489 个,3年来共撤销学位点1 405 个,新增列学位点仅为767 个,通过学科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学科生态和人才培养结构,目前已形成涵盖13 个学科门类、111 个一级学科和47 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学科体系[19],研究生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地方发展需求的能力也得以进一步提高。

3. 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纲要》实施以来,我国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很多重要指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具体表现在:

(1)研究生参与研究课题和科研项目的比例不断提升。 创新能力是研究生培养规格的核心。近年来,我国研究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主要表现在各高校研究生参加科研课题或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的比例越来越高。 如表3 所示,我国研究生参与高校研究与发展项目的人数已从2006 年的215 482 人增长至2019 年的733 043 人,无论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还是试验发展,研究生参与人数均逐年上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代表着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水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与者一般都具备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研究生参与比例也在逐年升高。如图2 所示,从2001—2019 年,研究生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比例逐年提高,比如研究生参与地区项目的比例由16.76%增长至41.24%,参与重点项目的比例从20.06%增长至53.25%,参与青年项目的比例从36.06%增长至48.6%,参与面上项目的比例从35.41%增长至55.22%。

图2 研究生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比例

表3 研究生参与高校研究与发展项目情况

(2)研究生教育中生师比趋于稳定。 生师比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生师比合理才能够使教师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既做科研又承担教学、辅导学生,释科研之疑,解人生之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师资配置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从2008—2019 年,研究生在校生人数从1 283 046增长至2 863 712,研究生指导教师数也从223 944 增长为430 233,如图3 所示,研究生教育中生师比始终维持在6 ∶1 左右。 按照国际经验,5~6 名研究生是导师精力许可范围内能够保证培养质量的上限[20]。 可见,高校的生师比基本能保证导师对研究生的有效指导。

图3 2008—2019 年我国研究生生师比

(3)研究生满意度逐年提升。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因此,研究生对研究生教育中各个要素或环节的满意度,是反映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维度与指标,也是监测和评估《纲要》实施10年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成效的重要观测点。 为持续追踪研究生对研究生教育的满意度情况,自2012 年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连续组织开展年度全国研究生满意度调查研究。 连续8 年的研究生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如图4):我国研究生对研究生教育的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从2013 年的67.4%升高到2020 年的82.7%。 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方面,研究生的满意度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满意度从2013 年的66.5%升高到2020 年的83.2%;研究生对导师的满意度从 2013 年的 86.2%升高到 2020 年的90.2%;研究生对在学期间科研训练的满意度从2013 年的69.9%升高到2020 年的83.6%;对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满意度则从2013 年的68.8%升高到2020 年的78.1%①。 总之,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各维度上的满意度逐年提高,说明近年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切实促进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

图4 2013—2020 年我国研究生总体满意度

(4)研究生奖助力度和覆盖面持续扩大。 奖助学金是研究生心无旁骛倾注于学业,致力于学术创新,从而全面提高学习质量的基本条件。《纲要》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改革研究生奖助体制。 如表4 所示,近年来研究生奖助力度和覆盖面持续扩大,从2014—2019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人数和奖励金额年增长率分别为19.47%、25.63%,获奖人数从64.76 万增至157.61 万人,奖励金额从39.05 亿元增至122.22 亿元;国家助学金奖励人数和奖励金额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97%、21.53%;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奖励人数和奖励金额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40%、18.67%。 研究生奖助学金力度和覆盖面持续扩大,为广大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研究和生活环境,为广大研究生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4 研究生资助情况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面临大学治理能力不足的制约

《纲要》就本质而言是国家教育治理工具,其提倡的全面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质是一个复杂的治理过程,改革成功与否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等支撑体系是否健全,利益相关者作用是否发挥充分,高校的主体能动性和创新能力是否被激发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关。 回顾《纲要》发布以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10 年历程发现,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过程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成效,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着高校主体作用发挥不力、配套制度和平台建设不完善、改革举措简单“一刀切”、改革尚停留在研究生教育宏观层面、改革成效评估机制缺失等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是现行大学治理体系不健全的必然结果和大学治理能力不足的集中表现。

1. 院校行动尚局限于被动贯彻国家政策

当前,我国高校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还处于对国家政策的消化期,被动承接改革政策,而不是主动寻求改革路径。 高校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力,这是制约培养机制改革深化的关键所在。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在效仿苏联的管理模式建立的,在这种制度环境中,研究生培养单位更多的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为行事标准[21]。 培养机制改革同样如此,很多高校的改革方案都是国家政策的复述,忽略了在国家政策框架下根据本校实际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 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行为与政府既定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高度一致,很少进行制度创新,更谈不上主动转方式、调结构,这一方面说明高校自主改革的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说明高校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趋向于规避改革可能的风险。 事实上,创新是根本,不冒风险才是最大的风险,只有创新求变、主动“出牌”,才能实现新的发展。 高校亟待变被动贯彻国家政策为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在深化理解、统一认识基础上坚持发展,主动作为,从被动适应走向开拓创新。

2. 院校配套制度和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因为制度安排‘嵌在’制度结构中,其效率还取决于其他制度安排实现它们功能的完善程度”[22]。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与学校管理、导师队伍建设、财务管理、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及实践实习基地等平台建设密切相关。 显然,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尚未实现,基础性制度、设施建设滞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面临着支持体系不健全、运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不足、配套制度和平台建设尚未跟上等治理困境。 如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但其前提是高校有对应的导师专业化发展机制来保障导师的基本素质,使得导师有能力负责并有经费资源可以资助。 但是,当前在我国,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机制有待完善,“大多培养单位难以提供提高导师指导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有效渠道和系统方法”[23]。 此外,科学客观地评价研究生的学业进展和培养质量,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新奖助体制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成效的重要观测点。 再者,调整研究生培养结构、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点,但多年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需的实践实习基地、案例库等支撑平台以及双导师制建设等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

3.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内容尚待细化、深化

多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始终是体制变革与结构调整,在发展规模渐趋稳定,学位类型结构调整以及学位授权点评估等宏观制度基本建立之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入一个由外而内、由宏观到微观的新阶段[24]。 一方面,高校内部自我管理与激励机制的确立才是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的根本。 另一方面,纵观各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更多集中在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导师资助制等,还没有深入到培养的微观环节。 研究生教育系统固然需要良好的宏观和中观体制机制作支持[25],但微观层面的实验室、研讨班、课堂教学、学术沙龙、导师指导等环节才是落实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关键。 如果微观的课程教学方法及其模式改革不能有效跟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依然很难。 比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如何突出实践性? 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如何真正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 如何提升研究生导师的科研指导能力? 这些微观层面的问题,应是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深化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4. 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性缺乏评估和反思

伴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既有改革有效性的反思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反思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性,既关系到培养机制改革作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推行的合法性与价值性,又关系到我国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有效性”同质量一样,是一个中性的概念,英文中对应effectiveness 和validity,分别指“效力”和“正确性”。 相应的,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性”也包括这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改革政策本身合理、科学;二是改革效果显著,检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效果的核心标准是是否促进了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 但从《纲要》提出大力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之后10年的发展历程看,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高校层面,尚未对10 年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性进行调查、剖析和反思,学术界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研究也还停留在对改革政策的描述和高校推进改革的举措介绍上,缺乏基于大样本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背景下研究生培养质量调查和评价研究。

四、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未来走向

(一)充分发挥高校在改革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还处于对国家政策的消化期,忽略了在国家政策框架下根据本校实际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 然而,我国研究生教育已处于改革的攻坚期,亟须高校开展自我革命、攻坚克难。 鉴于高校在行政主导逻辑影响下已经形成“自上而下”的行为习惯,国家引领便成为引导高校破立结合的关键:一方面,国家要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激发高校的改革精神和动力。 既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高校竞争激励体系,也要建立科学完善的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考评体系,只有如此,才能督促高校主动改革,锐意进取。 另一方面,学校是改革的主体,高校要结合国内外一流大学的改革经验和自身特色,走出自己的改革道路。 具体说来,要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者的专业化水平,促进管理者成为研究型管理人才,能有效与师生对话,理解国家政策的意图,结合本校实际主动研究研究生培养机制及其改革路径,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本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宏观设计、科学规划和组织实施,制定与本校整体发展战略相契合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长期目标、阶段性策略与行动计划,并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适时对政策的实施进行灵活的调整和更新。

(二)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配套制度和平台建设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系统。 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如学校、研究生院等相互作用、互相影响、彼此制约,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与其他相关制度、政策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 因此,一方面应该明确不同主体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推行中的权、责、利,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机制,充分协作、彼此支持,以确保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诊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状况,提出科学、合理、完善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战略的具体落实。 其中,尤其要强调的是:研究生培养的重心在基层和导师,高校在有效落实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的同时,务必把应该下放的权力还给基层院系或导师,权责相符,才能提高和强化基层院系、研究所与导师等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意识[24]。 另一方面,需要有配套制度和平台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效推进,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实习基地建设、多维多元多层次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及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导师专业化素质提升机制等。

(三)分层分类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特色路径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需要充分考虑地区之间、高校之间、学科之间发展状况、经费资源等特点,需要切实结合各培养单位的具体情况寻求特色化改革路径。 如推行导师资助制,必须意识到不同学科因研究性质不同,内外部收益也不相同,因此对不同学科导师资助金额应有所区别[26]。培养模式的改革同样如此,不同学科应探索不同的培养模式,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更应在培养模式上加以区分。 目前,研究生培养模式分类改革实际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各校都提出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不同培养目标和分类培养原则,但由于师资、实践基地等资源条件限制,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分野并不明显,两者之间差异不大,尤其是专业学位的实践性严重不足。 基于此:(1)要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规范性,如规范课程教学、加强导师指导,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 (2)要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性,核心是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等。 即要区分硕士和博士不同层次、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不同类型、人文社科和理工农医不同学科等,探讨各自独特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四)重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的实践转化与拓展深化

深化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一方面要重视改革政策的实践转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不仅仅包括政策文本所呈现出来的官方意图,也同样包括在实践互动中所生成的对政策意图的改造与发展。 从“文本的政策”到“行动的政策”,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关心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的初始意图,更要重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的实践转化,理解并解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文本与改革行动之间持续的张力与互动关系。另一方面,要重视研究生培养机制微观层面的改革。 宏观层面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最终需要落实到具体的培养单位、落实到微观层面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 重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的实践转化与拓展深化,意味着:一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要重视通过研讨、培训、座谈等,促进各高校及高校内部管理和院系层面形成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及其实施行为的基本认知和共识。 二是要考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在现实中的复杂性与丰富性,要更多地关注在具体的学校甚至实验室、课堂情境中的实际改革。

(五)加强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本身的研究与评估

(1)加强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极广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相关的理论研究和专业探索来提高对研究生培养机制内涵、机理及其改革规律性的认识。 伴随着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过去一直被忽视的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配套制度与平台建设等治理问题亟待解决,因此难度会越来越大,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尤其需要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理论研究,从历史的角度、比较的角度、逻辑的角度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责任主体、价值导向、目标定位、路径举措等方面不断探索,以更好地指导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践。 (2)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评价研究。 当前我国在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时,尤其要注意加强改革政策绩效评估制度的建立,只有如此,才能使各大学和院系保持危机感和责任意识,切实将改革政策贯彻落实。 具体说来,要在梳理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脉络的基础上:一方面审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本身的合理性与科学性:重点考察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模式、基本特征是否符合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如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分类分层的改革模式等;另一方面要基于大样本实证分析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成效:重点探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否切实保障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各类改革举措在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中是否发挥了理想的作用? 在上述理论研究和评价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治理现代化理念为观照,反思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困境,剖析制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层次治理因素,为未来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成效提供理论支撑。

注释:

①图4~图8 有关研究生满意度的数据,是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周文辉教授领衔的课题组连续组织开展的年度全国研究生满意度调查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统计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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