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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的词义变化

2022-06-19窦毓灵

雨露风 2022年5期
关键词:听觉嗅觉

窦毓灵

摘要:从上古汉语的文献资料来看,“闻”在上古汉语中表示听觉义,而现代汉语中“闻”却以表示嗅觉义为主。本文将探讨“闻”从以听觉义为主变为以嗅觉义为主的过程。

关键词:闻;词义演变;听觉;嗅觉

先贤对“闻”的本义问题进行过不少的探讨,他们对“闻”本义的看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1)“闻”的甲骨文字形为像人跽坐而以手附耳,董作宾先生認为“闻”的甲骨文字是会意字,字形像一个为报告者跽而以手掩口之状,有的字形加点像口中液,其原为报告、奏事之专字。[1]

(2)张永言先生认为“闻”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是“听到”或“听见”,这从字形上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到了现代汉语里,“闻”却只有“嗅”的意思,词义从听觉方面转移到嗅觉方面来了。[2]张永言先生认为“闻”的意义始终就兼包听觉和嗅觉两个方面,以后才专用于听觉方面……再后来又从听觉转移到嗅觉,中间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3]

(3)洪成玉先生认为“闻”的初义是“上达”和“闻知”两个意思,感知声音、气味、事理等意义,是从“闻知”引申出来的。[4]

(4)殷孟伦先生也在文章中论述了“闻”的听觉义和嗅觉义的关系,他认为“闻”是先表听觉义,然后在运用过程中再派生出“知道”“传到”“达到”等意义。[5]

一、甲骨文、金文中“闻”的用例分析

现有的甲骨文卜辞中,“闻”字表示都是听觉义,如“听闻”或者“奏报(使……听闻)”之义,并未出现有表示嗅觉义的用例。例如:“癸未卜,争,贞旬亡无祸,三日乙酉夕月有食,闻。八月。”“王占曰……祸。三日……酉夕月有食。闻。”其中的“闻”字所表示的都是“奏报,使王听闻”的意思。“庚子卜,永贞,妣己闻?”“贞,妣己弗闻?”中的“闻”是表示“闻知”的意思。“闻”在现有的金文中,也是表示的听觉义,没有表示嗅觉义的用法。例如:“我闻殷述令,隹殷边候田?”其中“闻”表示的是“告知、奏报、使……听闻之义”“……闻于四国,恭厥盟祀,永受其福”中表示的是“传播”“被……听到”的意思。所以通过这些材料我们可以知道,“闻”早期是表示听觉义,并且表示听觉义的时候,还以表示“奏报”“使……听闻”的意义居多,所以我们可以认为“闻”字的本义就是表示听觉的,表示嗅觉之义应该是从听觉义上引申而来的。[6]

二、“闻”嗅觉义的出现

西周、春秋时期的文献,如《诗经》《左传》《老子》《论语》中“闻”未有表嗅觉义。但《尚书》中有两例,“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张永言先生把这里的“闻”字解释为“闻到气味”。但是这里的“闻”解释成为“闻知”可能更符合语境,因为殷商时期常用酒、御、告、燎、彡、?等祭祀方式,使被祭祀对象闻知祭祀者心中所求。孔颖达《正义》:“不念发闻其令德之馨香使祀见享升闻天。”通过祭祀,如德的馨香使上天闻知。又如《尚书·君陈》:“我闻曰:‘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此句意思是使神明感动于馨香,是知神明不是“嗅”到馨香。又如《国语·周语》中“‘国之将兴,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国之将亡,其政腥臊,馨香不登。韦昭注:‘……芳馨不上闻于天,神不飨也”“芳馨不上闻于天,神不飨也。”宜理解为芳馨不传达给上天,神明不飨用。故“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中之“闻”不宜理解为“闻到气味”义或“感知气味”义。《尚书·酒诰》:“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登闻于天”“腥闻在上”的结构是(v+)v+介词+对象。与其结构类似的还有“冒闻于上帝”“显闻于天”“闻于上帝”,都表示“使……闻知”之义。[7]

“闻”表示嗅觉义在先秦文献的《战国策》《韩非子》中有具体的用例。例如:《战国策·楚策》“郑袖曰:‘其似恶闻君王之臭也!”《韩非子·内储说下》“王强问之,对曰:‘顷尝言恶闻王臭。”这时“闻”表示嗅觉义的结构是“闻”+事物,其表示嗅觉义的结构跟表示听觉义的结构还是很不相同。

三、“闻”从听觉义到嗅觉义引申的过程

现代汉语中“闻”基本表示嗅觉义,而它在上古汉语中基本表示听觉义,我们现在看来这两个意思之间毫无联系,一般把“闻”这种词义的发展看作是词义的转移。但通过文献材料的分析,我们发现“闻”的嗅觉义并非跟其听觉义毫无联系,“闻”是从其本义,即从听觉义出发,引申出嗅觉义,经过听觉义和嗅觉义一段时间的共存,最后才演变成如今我们现代汉语中以表示嗅觉义为主。

如上文所说,“奏报”义可分析为使某人听到,着重表结果。如《晏子春秋·景公之嬖妾婴子死》:“晏子令棺人入敛,已敛,而复曰:‘医不能治病,已敛矣,不敢不以闻。”也可分析为使某人听,着重奏报的过程。如《管子·入国》:“凡国都皆有通穷。若有穷夫妇无居处,穷宾客绝粮食,居其乡党,以闻者有赏,不以闻者有罚:此之谓通穷。”当“闻”表示听者主动听到某种结果时,引申出“听见”“听闻”义,这时主语一般是听者。《说文解字》:“闻,知声也。从耳、门声。?,古文从昏。”所谓“知声”,指用耳朵感知到声音,即“听见”“听闻”义。如“我闻殷述(坠)令,隹(唯)殷边侯田(甸)”(西周大盂鼎)。《尚书·君奭》:“耇造德不降,我则鸣鸟不闻,矧曰其有能格?”孔颖达《正义》:“政无所成,祥瑞不至,我周家则鸣凤不得闻。”这两例是听者对事情、声音的一种主动感知,主语是听者。王筠《说文句读》:“《大学》‘听而不闻是知听者耳之官也,闻者心之官也。故《广雅》曰:‘闻,智也。”王筠以为“听”“闻”的区别在于,听入于耳,闻由耳入于心,甚确。此处之“心”非今日所指之具体脏器——心脏,乃是与感知相对应的抽象的事物。《孟子·告子(上)》:“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思从囟从心,《说文解字·囟部》:“囟,头会脑盖也。”古人以为心、脑皆思维器官,所以把思想的器官、感情等都说作心。故此句中之“心”是与思维相对应的抽象事物。“官”有器官义,如《黄帝内经·灵枢·五阅五使》:“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中医认为五官与五脏相关联,从舌的变化可以反映心的生理、病理情况。[8]此句中之“心”指具体的脏器——心脏。“官”之器官义,在具体语境中所指又会发生变化。“闻者心之官也”“心之官则思”中之“官”为“功能”义。通过以上对比分析可知,“闻者心之官”意谓“闻”不仅要用耳朵听声音,还要进一步达于内心,使内心感知到。“听见”“听到”行为涉及听者和说者(或发出声音者)两方。于听者而言,是对言者所说的话达于内心而获得某种了解和认识。于说者(或发出声音者)而言,是要传布自己的言语(或声音)使听者知道某事。在“闻”的整个事件域中所包含的行为和事体可用以指称整个事件。[9]000A81F4-1DB5-46EC-B194-479921783E08

“闻”表示嗅觉义我们在上文中提到,在《韩非子》和《战国策》中有用例,但是只是极少数的个例,这一时期的动词“闻”主要表示一种嗅觉感知状态“闻到”,而不表具体动作,用于表示具体动作行为的嗅觉动词一般用“嗅”。

徐俊霞认为,表示“闻到”这种感知状态的“闻”和表示动作行为本身的“嗅”长期并存,直到宋元时期,情况才开始发生变化。[10]

例如:狗子聞得又香又软,做两口吃了,先摆番两个狗子。(冯梦龙《喻世明言》)

不语不言,闻着酒只推瞌睡,枉了降贼见识。(王实甫《西厢记》)

“闻”后可以带上结构助词“得”和补语成分“又香又软”,表明“闻”是一种动作行为;“闻”后可以带动态助词“着”,表示“闻”作为一种动作行为可以持续。这两例中的“闻”都是用来表示“嗅”这种动作行为的。

从宋元开始,随着“闻”可以用来表示“嗅”这一动作义,动词“嗅”的用例开始逐渐减少,“闻”开始逐渐取代“嗅”而成为嗅觉动词的核心词。不过,“闻”表示“闻到”这种感知状态的用例仍比表示具体动作行为的用例要多。据徐俊霞的统计,《西厢记》中,“闻”表示嗅觉动作的有两例,表示闻到这种感知状态的有三例。

明代开始,“闻”用来表示嗅觉动作的用法在文献中已经比较普遍。

例如:众僧都闻不得那臭,个个道:“善哉!”(施耐庵《水浒传》)

又把文字来鼻头边闻一闻道: “果然有些老婆香!”(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

这一时期,表示嗅觉感知状态一般用“闻得”。

例如:合殿里只闻得一阵氤氤氲氲,非烟非雾,扑鼻的御炉香。(高明《琵琶记》)

“闻”表示“闻到”这种感知状态的用例比“闻得”要少。据徐俊霞(2003) 的统计,《二拍》中“闻”表示动作本身的有三例,表示感知状态的仅一例,“闻得”共有五例。而嗅觉动词“嗅”在《二拍》中仅有一例,且是用在对举格式中,用来避免用词的重复。[6]

例如:翰林如痴似醉,把桌上东西,这件闻闻,那件嗅嗅,好不伎痒。(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

可见,“闻”从明代开始已经成为主要的嗅觉义动词。

“闻”的本义是表示听觉义的“奏报”“使……闻”之义在前文中已经做过阐释,这里就不再进行阐释,它表示这个意义的结构是(v+)v+介词+对象,“闻”嗅觉义的引申跟“闻”的对象有关系。“闻”表示“奏报”意义的时候,所闻的对象一般是真实的、具体的对象,但是因为殷商时期常用酒、御、告、燎、彡、?等祭祀方式,使被祭祀对象闻知祭祀者心中所求,所以在这个时候“闻”的对象就由具体的人变成了抽象的上天、祖先等。从这个角度来看,“闻”的嗅觉义可能就是通过这种两者之间形式相似的状况引申出来的。殷商时期人们用的“燎”祭是把玉帛、牺牲放在柴堆上,焚烧祭天,他们认为燃烧的烟雾可以直通上天,燃烧的烟雾不仅是一种信号,在燃烧烟雾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味道,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与上天沟通,使上天知晓他们的愿望。

从语言外部来看,大多数学者认为词义的转移与人所产生的通感是分不开的。史存直先生认为“闻”这个词之所以发生词义转移既因为听觉和嗅觉既存在着某种类似之处,又因为二者可以关联到一起才发生由听觉到嗅觉的变化。对此,殷孟伦先生也表示同意,可以由听觉义转用为后起的嗅觉义因为把“闻”作为有嗅觉义也是由于某一气味的传播作用于人的嗅觉器官和由于某一种声音的振动而作用的听觉器官一样……

从语言内部来看,正如徐通锵先生所指出的语言系统结构的不平衡是制约语言要素变异的系统机制之一,非线性结构中的结构不平衡性是变异之源,是语言系统自发地进行自我调节的内在杠杆和机制,从这里发出变异的指令而敲开结构的开放大门。“语义是语言系统中的一个结构要素,因而,不平衡性同样是语义演变的动因之一,但语言作为一种思维与交际的工具,无时无刻不处在与此相关的动作之中,因而任何属于思维与交际但同时又同语言有着密切联系的非语言因素,都会在适当的时空领域中促使语言发生转变。”而在词义发生转移时,“与交际时主观能动的发挥应该是语义发生演变的直接原因 。而系统的不平衡性以及其他许多语言内或语言外的原因是根本性原因”。

四、结语

“闻”的本义是表示听觉义,而且其嗅觉义是从其听觉义上引申出来的,二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存,演变成为现代汉语中以表示嗅觉义为主。“闻”的本义是表示“奏报”的听觉义,从魏晋开始,“闻”的嗅觉义开始得到发展,并在宋元时期取代“嗅”成为主要的嗅觉动词,听觉义则慢慢退化,到现代汉语中变成以表示嗅觉义为主的词语。在“闻”词义的演变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词义的转移可能并非没有词义引申的参与,可以把“闻”看作是词义的引申而使得本义的退化,形成了看似毫无联系的古今词义的转移。

参考文献:

〔1〕董作宾.董作宾先生全集[M].台北:艺文印书馆,1997.

〔2〕张永言.词义演变二例[J].中国语文,1960(1):33-35.

〔3〕张永言.再谈“闻”的词义问题[J].中国语文, 1962(05):229.

〔4〕洪成玉.释“闻”[J].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05):107-112.

〔5〕殷孟伦.“闻”的词义问题[J].中国语文,1962(11).

〔6〕罗书肆.略论“视”与“见”、“听”与“闻”及“嗅”与“闻”本义上的区别[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01):44-52.

〔7〕谢晓明.“闻”的词义发展及其与“嗅”的共时比较[J].汉语学习,2011(6):32-36.

〔8〕李经纬,余瀛鳌,蔡景峰,等.中医大词典(第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9〕李福印.认知语言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0〕徐俊霞.“闻”的词义演变[J].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98-99.000A81F4-1DB5-46EC-B194-479921783E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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