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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革命根据地的货币斗争(1945—1949)

2022-05-30韩洋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22年8期

[摘要] 1945—1949年,国共两党在东北的争夺,不仅体现在军事上,同样也表现在金融当中,尤其是期间的货币斗争。东北革命根据地的货币斗争是以东北银行的建立和发行货币开始的,东北革命根据地的伪满币、苏联红军票、蒋币之间的斗争分为两个阶段,并主要在区域形式、比价斗争形式和反假币方面进行斗争。在这曲折的金融斗争中,中共东北局逐步赢得了货币斗争的胜利。中共东北局在货币斗争中收获了经验,有力支援了解放战争的胜利。

[关键词]货币斗争;东北革命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金融货币

[作者简介]韩洋,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中图分类号] D23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8031(2022)08-0020-03

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在一定程度上,货币在战时成为一个政权信用与象征,往往也成为一个政权巩固与削弱的晴雨表。东北解放战争既有军事对抗的一面,也有金融货币对抗的一面。金融货币对抗即处理伪满币、苏联红军票、蒋币的问题。货币斗争的目的是稳定金融秩序,保持物价、本币币值稳定,争取民心以及摧垮国民党反动派政权。因此,它的重要性不亚于军事斗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东北与敌人围绕敌我货币的生存与毁灭展开斗争。

货币是政权和民众联系的一个重要纽带,是双方经济利益的交汇点。货币价值维系着使用者对发行者的信任,也体现了发行者对使用者的责任程度。维护货币稳定就是巩固群众和政权的关系。东北银行和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弥补了日本投降后东北通货的不足,信誉日益看好,逐步占领了货币市场,稳定了金融,对支援解放战争和巩固政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时货币流通市场上存在伪满币、苏联红军票以及国民党当局发行的货币。如何处理好这三种货币,是当时货币流通市场管理的主要任务。东北革命根据地货币斗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5年8月—1947年7月,第二阶段是1947年8月—1949年年底,这是以东北区第二次财经会议召开为分界线的。

第一阶段的货币斗争主要是伪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伪满币和苏联司令部在东北对日作战时发行的红军票。伪满币是伪满洲中央银行在抗战时期发行的货币,它的作用是提供日本关东军的军费和伪满洲国的开销用度。抗战胜利后,伪满币大多在东北人民手里。中共东北局认为既然伪满币已在人民手里,为了避免人民损失,那么暂时不宜废除,而是将其挤向国统区,加速国统区的崩溃。而国民党方面,抗战刚结束时法币币值较伪满币还要低,如果使法币和伪满币等值流通,势必会遭到东北人民的反对。因此,国民党政府在东北地区另外发行东北九省流通券,与伪满币等值,其目的就是攫取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剩余的财富。但国民党政府接受了日伪余产后,并不兑换伪满币,而是想把它挤入解放区。在这种情况下,东北行政委员会所属东北银行发行自己的货币——东北币来进行货币斗争。东北银行以国库为担保发行东北银行法币,与伪满币1:10比率使用。1946年1月,东北银行通化总分行成立,代总行发行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与伪满币1:1等值流通。原发行的东北银行法币按1:10收回。通过发行的货币,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法,即将伪满币一步步从小城市、农村挤向国统区的大中城市中,来达到驱逐伪满币的效果。首先是在南满安东、通化一带先停用100元面值的伪满币,小额面值的继续流通。其次在北满地区将伪满币折价使用,从而将伪满币挤向哈尔滨市,再通过商人到国统区购买棉、纱等物资将伪满币从哈尔滨市挤向国统区的长春市和沈阳市,而国民党政府则在1946年3月命令驻长春铁路沿线的部队停止使用伪满币。针对这项措施,中共吉林省政府随即宣布禁止伪满币在解放区市场流通,避免了国民党想将伪满币挤入解放区的企图。最后再通过逐步压低东北币对伪满币比价来达到驱逐和收兑的效果。1947年1月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规定伪满币壹佰圆、拾圆、伍圆券停用。至此,对伪满币的驱逐基本完成。

红军票是伴随苏联出兵东北而发行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也随之签订,条约规定了苏联红军可在中国东北发行货币,并事后由国民党政府负责收兑。但随着东北战局越来越不利于国民党政府,也或许是国民党政府从未打算真正地收兑苏联红军票,国民党政府于1946年8月1日突然宣布禁止百元面值的红军票流通,并且规定红军票持有者限期到指定银行缴存、登记,缴存时准先兑换10%的东北九省流通券,其余部分作为存款,不计利息。且据国民党的四联总处统计,截止到1947年1月底,只收兑了红军票26亿多元,而苏联红军在东北期间共发行了97.25亿元红军票,也就是说,国民党政府违背了承诺。它的这种做法无异于抢劫,使国民党在东北不得人心。对此,东北各省代表联席会议抗议国民党政府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认为这种“食言自肥,巧刮民财”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东北人民的切身利益。东北行政委员会也及时发现国民党政府目的是要以繳存办法将百元红军票挤向解放区。为此,东北行政委员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命令解放区各地暂时停用红军票百元券,听候处理,以免遭受损失。1946年12月,东北银行发布《关于十元、五元红军票流通内部掌握原则》,开始收兑红军票,目的是要清除红军票对解放区的金融货币市场的影响。但这一时期,东北币在货币流通市场还不充足,因此这一时间并未完全收回,也没有折价处理,而是等价收兑并将其代替辅币使用,对红军票的处理就这样暂告一段落。

第一阶段的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中共东北局对金融货币规律认识不清,未能充分地掌握主动性,大多是在国民党采取措施后才进行应对,自发性弱,处于一种被动状态。要想彻底赢得金融货币的斗争,把握主动权是必不可少的。其次,中共东北局对东北币数量发行不够,当然,乱发纸币会造成通货膨胀,但东北币数量不足,也无法保证充足货币对敌进行货币斗争,个别地区因此“有心无力”。再者,由于红军票的特殊地位,苏军还在旅大地区驻军,这一时间段也未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阶段的货币斗争是同蒋币的直接较量开始的,并伴随着红军票的收尾工作。这一时期重点是稳定本币,打好货币阵地战。国民党政府在东北流通的有东北九省流通券,盖章法币和金圆券。盖章法币是1945年11月国民党军队进攻东北,为筹集军费而发行的法币,该法币上盖有“东北”和“杜聿明”字样。金圆券是1948年国民党政府进行货币改革发行的,用来代替法币和东北九省流通券。“从发行九省券到1948年5月止,据国民党政府透露,发行数已达一万万亿元……到国民党在东北被消灭止,‘在东北,大约发行了金圆券2亿5千2百万元。”①中共东北局同蒋币的斗争在解放区内和解放区同国统区交界处展开。在解放区内,首先进行政策宣传,宣传国民党政府发行货币的实质是掠夺东北人民的财富,让人民自己认识到蒋币的危害性,自觉不在解放区使用。其次,在老解放区内禁止蒋币流通,而新解放区则1:1与蒋币兑换,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民众利益受损,争取民心。随着战局变化以及国民党货币的滥发,东北币币值上涨,蒋币币值大幅度跌落。而在贸易方面,解放区已和苏联、民主朝鲜打通,同国民党统治区贸易的必要性已经很小。因此,这时期对新解放区的国民党货币政策,是限期兑换不准流通,过期则按一定折扣兑换。如当时辽西一些地区就是这种情况。到1948年时,由于国民党军队已退缩到几个城市中,大量国民党货币集中在狭小地区,它的币值更为不稳,几乎每天都在狂跌。为了稳定解放区金融,从1948年开始,对新解放区国民党货币实行只公布敌我币值的比价,但不兑换、吸收,以便向外驱逐敌币。这样就把国民党货币排挤到几个点上,加速了国统区的金融崩溃、国民党政权在东北的垮台。

这一阶段也对红军票做了最后的处理。1949年8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东北银行登记红军票持有者,截止到同年9月15日,在银行登记的苏联红军票总额为14亿多元。到了12月,又规定红军票与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兑换比率为1:30,年底前兑完。部分地区少数人未能及时兑换的,东北银行秉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也允许继续兑换,不再向社会公布。就这样,流通了4年多的红军票消失在了货币市场上。

随着东北的解放,东北币本币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通过货币斗争,丰富了党员干部的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货币工作的认识加深了。首先是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蒋币的危害性,在这过程东北局的宣传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共东北局认识到货币斗争的胜利要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才能取得胜利,并向干部群众进行了积极有效宣传。其次,中共东北局逐渐摆脱被动,主动制定政策进行货币斗争,在货币斗争实践中逐渐掌握了金融货币市场的规律。

国共双方在东北地区货币斗争的基本形式有三种:阵地斗争形式,比价斗争形式和反假币斗争。其中反假币斗争是来保障阵地斗争和比价斗争的。

阵地斗争的作用是维护本币在解放区独立自主的地位,挤出蒋币,保障本币在货币市场的主导权。这一斗争的前提是中共在东北地区军事和政治上的胜利,手段是发行货币的同时握有充足的物资保障。具体来看是政策宣传和行政干预手段。首先是政策宣传,中共东北局派干部向东北群众解释蒋币的危害和劫掠的实质,说明东北币与蒋币的区别,向群众解释禁用伪币、红军票和蒋币的原因。如王企之发表在东北日报上《不让东北蒋币祸害人民》的文章揭露了国民党政府在经济上压榨东北人民的实质。“嫩江省政府在颁发布告时,还特意要求各地利用组织、各种会议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使广大群众清楚祸根的由来实为国民党当局所致。”②其次是行政干预,“东北政委会7日于第13次常委会上,议决停止使用伪满币……希我军政民彻底遵行,倘有故违,则以扰乱金融论罪,仰即周知为要”。③“根据东北野战军司令部、政治部颁发之新区入城布告第八项规定:自本军入城之日起,所有流通市面之各种蒋币如东北九省流通券、法币、关金及金圆券等一律停止使用,改用东北银行及各地分行之地方流通券为市场本位币。查沈市已经遵照实行,停使一切蒋币。今后一切公用事业收费与交纳税款只收东北地方流通券。”④这两种方式对货币斗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比价斗争是源于蒋币和其他货币的不断贬值。对此,中共东北局方面灵活调整本币与其他货币的比价,稳定东北币的币值,控制解放区的物价稳定。东北币和蒋币、伪满币以及红军票的比价是货币购买力的反映,也是双方在政治、军事和经济实力方面的表现。在比价斗争中关键一环是比价的调整,即面对形势及时并合理地调整东北币与其他货币的比价。如在国民党政府禁止长春铁路沿线部队使用伪满币后,中共吉林省委禁止伪满币在解放区使用,随着形势发展,后又改按吉林地方流通券與伪满币1:4.5或1:5兑换,把大量伪满币驱逐出解放区。再者,黑龙江省黑河地区1946年6月发布布告,决定东北币对伪满币比价调整为0.7:1。同年9月,又实行伪满币按东北币的六折通用,10月,伪满币按东北币的五折行使。就这样一步步通过调整比价将伪满币驱逐出了解放区。在斗争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就,也产生了问题。具体来讲,比价不是能随意调整的,它调整的前提是有充足的物资或黄金保障,同时也要保证群众的利益。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了矛盾。当时中共东北局并不能真正意义上提供充足的物资和黄金保证东北币的发行,结果导致部分地区在调整比价的过程中产生了物价上涨的情况,对群众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另外,决策者不能及时提高比价也产生了问题,它造成物资走私情况的发生,不利于东北的市场正常运转。综合来看,在比价斗争中把握比价的度是十分重要的。

反假币斗争面向两个群体,一是社会上一些不法投机分子利用战乱伪造东北币,另一个是针对国民党特务有组织有计划地制造假币运往解放区,这里的主要斗争对象是后者。国民党当局有组织有计划地伪造假币偷运到解放区境内,破坏解放区正常金融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例如,在延吉市破获一起由珲春奸商和国民党特务勾结,向解放区偷运90万元假钞的案子;1946年9月在哈尔滨市破获一起伪造东北币210万元,红军票40万元的案子。“1946年至1947年期间,屡次发现长春国民党当局组织偷运到解放区的壹佰圆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假币,仅吉林省银行就查获100多万元。”⑤在此过程中,假币印刷的质量也在上升,偷运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有藏在马车底的,有绑在布匹里的,还有夹在烧纸里的。总之,国民党不遗余力地充当了向解放区偷运假币的“搬运工”。对于这种情况,中共东北局和各地银行双管齐下,制定政策、发动群众同公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国民党制造和偷运假币的行为。东北行政委员会制定法律,规定偷运假币1万元以上处以死刑,对举报制造偷运假币行为的群众给予重大奖励,金额为5万元—10万元。而对于纸币本身,则提高印刷质量,改版印制发行。同时派广大党员干部向群众继续宣传真币和假币的区别,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由于解放区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使偷运假币的反动分子纷纷落网,群众财产得以保护,东北金融货币市场的秩序得以稳定,并充分地支援了阵地斗争和比价斗争。

中共在东北地区货币斗争中抓住金融货币规律,总结斗争经验,并以独立自主、实事求是的精神赢得了货币斗争的胜利。在货币斗争实践中,中共积累了经验,也为今天应对美元霸权,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给予启示。

第一,货币斗争应遵循客观金融规律。自然界和社会都有它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货币领域也是一样。在发行货币,发行多少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在东北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发行过多对物价有影响,发行过少,则无法达到进行货币斗争的要求。在这一过程中,中共东北当局逐步掌握了这个规律,把握度的要求,遵循客观规律进行,同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导致金融体系破产形成了鲜明对比。在货币斗争中,稳定了本币币值,赢得了民心,支援了东北乃至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

第二,货币信用对于政权的兴衰极其重要。货币在战时成为一个政权的信用与象征,往往也是一个政权巩固与削弱的晴雨表。在中国历史上,每一个新朝代的建立都会首先发行自己的货币,禁用过去的货币。那么,要想使群众使用发行的货币,就得取得群众的信任。得民心者得天下,不重视货币信用的政权往往意味着衰败的来临。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使得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完全丧失了群众的信任。蒋币信用的崩塌也伴随着政权的崩溃,而中共方面则在斗争中不断增强了本币信用,强化巩固了自身的政权建设。

第三,要重视金融货币斗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保障货币币值稳定,如何使人民币国际化,这是一个重大课题。在俄乌战争中不难发现美国在其中的挑拨作用。而美国的目的是什么,答案有很多种。其中很关键的一点是欧洲与俄罗斯的能源交易既往传统是以欧元来结算,这将一定程度上冲击美元霸权,所以美国才会不遗余力地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而人民币在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也會有来自美国和美元霸权的冲击,应清醒认识到,在国际上的金融货币斗争从未停止。因此,重视金融货币斗争工作在今天依然拥有重大意义。

[注释]

①朱建华 主编.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稿(1945.8—1949.9)[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第512页.

②周逢民,初本德 主编.东北革命根据地货币史[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第106页.

③朱建华 主编.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3辑)[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第383页.

④朱建华 主编.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3辑)[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第459页.

⑤周逢民,初本德 主编.东北革命根据地货币史[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第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