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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2022-05-30

莫愁·智慧女性 2022年9期
关键词:莫莫出资民法典

网友来信:我和丈夫刚结婚时没有什么财产,买房时双方父母都出了钱。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应该如何分割?

莫莫:您好,对于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因此,如果没有明确表示为对某一方的赠与,则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莫莫建议您可以与丈夫充分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比例等各种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网友来信:我和丈夫准备离婚,房子是他婚前按揭买的,婚后我们一起还贷。请问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一般怎么处理?

莫莫:您好,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莫莫建议您与丈夫先行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原则上,房产归不动产登记人所有,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就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可以由对方向您补偿。

网友来信:我发现丈夫婚外与他人同居,还把我们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转到他人名下。最近我提出了离婚,想咨询一下房子应该怎么分割?

莫莫:您好,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于夫妻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等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的,依法可以给其少分或不分。莫莫建议您可以先与丈夫沟通协商分割房屋等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依法判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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