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路径探析

2022-05-26潘秋梅

艺术科技 2022年2期
关键词:水族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摘要:三都水族自治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水族民间美术瑰宝马尾绣、水书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独特稀缺,但却濒临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需要民间传承人保护,更需要制定属于当地的法律条例等,用法律的方式加以保护,以保证非遗得到更好的传承,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水族;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2)02-0-04

我国是一个民族文化丰富多彩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了我国淳朴的风土人情和独特的精神風貌,在历史舞台上占据重要的位置,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水族是我国56个民族之一,自称“睢”,水族与古文化发源地睢水流域有紧密关系,唐代开元年间设立的以水族人为主体的羁縻抚水州,是封建王朝承认水族为单一民族的开端[1]。水族不但有属于自己的语言——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而且还有独特的文字——水书,同时也有自己的服饰、历法、风俗节气。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中,水族人口为52万左右,主要分布在贵州省南部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和其领土接壤的四个县及都匀市等地,广西、云南、湖北恩施、福建泉州、浙江云和县亦有少量分布。贵州境内水族人口有49万左右,占全国水族人口的94%左右,而三都县的水族人口占全国水族人口的49%左右。

1 三都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

水族人民在历史长河的流变中,创设了水族文化。目前,水书习俗、马尾绣、端节、水族双歌是水族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端节、水书习俗、马尾绣于2006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水族双歌“旭早”于2021年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曲艺类。

1.1 水书习俗

水书,水语称为“泐睢”。水族文字虽然只有500余单字,但其文字的构造以及水书内容具有独特的文化内蕴,记录了水族从古至今的民俗、法律、艺术等重要信息,是水族人生活中的指明灯。水书习俗侧面反映了水族人的生活状态。多年以来,水书都是靠水书先生通过口传、手抄等形式流传下来,在水族民间传抄传用,保存在其家里和头脑中[2]。在清朝过后,水书才逐渐被外界所认识,全国水书藏量大约5万册,目前,在我国已收集、整理的水书约2.3万册,藏在北京市和贵州省的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内。

1.2 马尾绣

马尾绣被称为“刺绣中的活化石”,属于水族独有、贵州特有的民间美术,是水族妇女世代相传的一种将马尾作为刺绣艺术品底物的一种独特手艺。马尾绣主要由马尾和白色细毛线缠绕制成,水族妇女再将其缝制在衣服、鞋子、围腰、背带上,再在此基础上添加其他颜色的线绣成花、草、虫、鸟等图案从而构成生动形象、多姿多彩的艺术品。使用马尾绣技法制作的艺术品极具浮雕感,尤其是背带的艺术效果十分奇特,初看给人眼花缭乱的感觉,但是细看会发现水族马尾绣的背带并非错乱排放,其上有甲骨文“册”图案,并有“中正”“饕餮”“九数”等殷商文化特征[3]。

1.3 端节

端节是水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与汉族的春节很相似。水族端节一般通过水族历法推算而出,每年举办时间都不固定,一般在汉族阳历的8~10月,长达49天;是全球持续时间最长,为庆祝稻谷成熟、丰收而举行的节日。现在一般依不同地区分为7批主要取亥日过节,亦有一些地区取午日过节。端节期间主要举行祭祀、吃美食、登高跑马、唱水歌、敲铜鼓和木鼓等诸多民间活动,是每年三都县最热闹的几个节日之一,是亲戚互相走访、团结邻里的好日子。端节祭祖不同于春节,禁止用除鱼以外的其他动物做供品,最常见的是用南瓜、豆腐、花生等做搭配。端节期间的民间文化活动为艺术传承、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文化空间。

1.4 水族双歌

水族双歌即“旭早”,又称为“旭薅”“旭凡间”“旭呕希”,因唱段数目为双数而得名。其内容主要源自水族的一些民间寓言,采纳水族民歌旋律音调,并结合说、唱的一种艺术形式[4]。水族双歌主要由说白、吟唱、表演(斟酒动作)三部分组成,说白在前面起到引言作用,通过简短的几句话或一个短小的故事,概括介绍唱段中需要表达的人物和内容;吟唱是歌的部分,和其他歌唱一样,只是结尾不同,有固定的唱句,在场众人都跟着一起唱和;同时,演唱者在酒席上边演边唱做出许多敬酒动作,具有“戏”的特征。双歌一般在祝寿、嫁娶、上梁、小孩三朝或弥月酒席等喜庆场合演唱。

2 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概况

1985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于2004年成为第六个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我国在2006年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颁布《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称《非遗法》);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贵州省关于非遗的保护条例较少,2002年颁布《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已废除);2012年颁布《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08年,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府专门针对水书颁布了《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保护条例》,以期对水书实现立法保护,但是在实际执行层面可操作性不强。2021年11月7日,三都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发关于国家非遗馆藏(展)品征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保护水族马尾绣、水族双歌“旭早”、水书习俗、水族端节这四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文化自信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民族自信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至关重要。当今,受外来多元文化的冲击,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很大的挑战。

2.2 传承技艺后继乏人,面临严峻的传承窘境

水书自古以来就有传男不传女的习俗,而现在大部分年轻人更向往大城市的生活,再加上对水书了解甚少,对水书的兴趣不高,而作为水书传承载体的水书先生普遍进入老龄化阶段,目前三都县的水书先生不足300人,且超过90%为60岁以上的老人[5]。截至2022年,国家级水书传承人欧海金、潘老平等先生已进入耄耋之年,省级非遗水书传承人中最年轻的水书先生也已接近古稀。这些因素使得抢救水书习俗成为一大难题。水族马尾绣和水族双歌即便在短视频流行的当下也同样面临缺乏传承人的窘境,愿意将时间和精力投入传统工艺和传统民歌中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水族妇女的就业选择比以前多得多,为了更好地改善生活条件,越来越多的水族妇女倾向于高薪资的工作而主动抛弃了制作耗费时间长、收益颇少的马尾绣;还有很多水族女青年为求学或其他原因而背井离乡,缺乏水族生态环境的文化熏陶。而水族马尾绣的国家级文化传承人目前仅有韦桃花、宋水仙两位,而且她们都已近花甲之年。水族双歌“旭早”在水族的世代传承大部分体现在水族的中老年一代,老年人很热爱水族曲艺,喜欢用DVD或者录音机播放水族曲艺,对水族儿童形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大部分青少年都会一些附唱部分,但会主唱部分的人依然罕见,而且对现在年轻人的影响作用有限。当今,仅以传统方式庆祝端节概率很低,大部分人出于工作原因会提前去主人家过节,造成祭祖顺序发生很大变化,而且大多数年轻人对传统端节的文化记忆多停留在饮酒和品尝美食或其他娱乐方式层面,而关于祭祖、赛马、对歌等知识了解不足,造成水族端节文化的传承或多或少有些变味儿。

2.3 保护机制不全面

三都水族自治县在开展非遗保护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乡镇与村寨的非遗保护依然没能有效开展。留在农村的人大部分是老年人与留守儿童,不识字的较多,很难意识到非遗的意义与价值。乡镇的非遗保护工作开展较晚,缺乏专职非遗保护工作人员,在保护与管理工作上严重落后,仅用将水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收入博物馆、档案馆的方式对其进行保护,难免越俎代庖,人为割裂了水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水族社会生态环境的关系,造成无源之水,变相加速水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而且保护机构重视申报而轻视保护的现象较为普遍,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效益难以开发,导致放任其自生自灭的现象较为普遍。

2.4 法律保护机制不齐全

知识产权保护的是特定客体,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于其特殊属性,难以完全依赖知识产权保护。传承人对于自己的作品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导致一些不法出版商去当地收集民歌整理好后便刻录成电子资料售卖,侵害了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在水书习俗方面,对于一些传承人的法律保护仅仅是每年为他们发放补贴,而对其一些研究、技艺传承等方面缺乏保护;再如马尾绣等代表性较强的民族工艺品缺乏相应的商标权保护,没有特定的属于当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条例。

3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3.1 日本

当今世界最早关注非遗保护的国家是日本,1950年日本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便提及非遗的概念,并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对非遗的保护方法和范畴。日本政府把那些造诣深厚、身怀绝技的艺人和工匠称为“人间国宝”,并且于1955年就开始不定期选拔,确认后由国家保护,并在每年发放一定津贴作为特别扶助金以磨炼技艺、培养传承人。

3.2 韩国

20世纪60年代,韩国政府就开始注重对民间文化、传统民族文化的搜集与管理工作,并于1962年颁布《文化财保护法》,对不同级别的非遗分不同等级给予相关的经费保障。韩国政府为保护文化传承人制定了层级式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不仅为非遗传承人每月提供100万韩元的生活补助,并对最顶层的“保有者”的公演、展示、研究、扩展技能等各项活动提供全部活动经费。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韩国政府建立了从国家到省、地区的舆论监督体系,并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保证公平公正。

3.3 意大利及其他国家

意大利是全球第一个采用国内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意大利政府针对传统手工业、文化遗产颁布了相关法律,如1889年颁布了《文学艺术版权法》[6]。

对民间文学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意大利政府实行无限期制度;对于民间文化的使用要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并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后才可使用。意大利政府在保护非遗和文化遗产的长期实践中,探索了“意大利模式”——政府主要负责保护,管理和经营由私人或企业负责,这有效提高了私人、企业的积极性。

美国在1976年颁布《美国民俗保护法案》,经过工作人员的极力抢救,一些即将老化和腐蚀的资料基于民俗资料数字化技术得到了传承。埃及认为,民间的传统文化属于国家,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使用期限类似于意大利。

4 法律保护路径探析

4.1 制定非遗保护条例,完善法律系统

根据上位法的原则,在以我国的《非遗法》和贵州省的《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参照的基础上,依据三都水族的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制定属于三都县的切实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尤其是在水书习俗、马尾绣等保护上,应注重制定对传承人的保护制度。倡导公法主导私法辅助的方式,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机制,这样的立法方式更有利于三都县的非遗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法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商标法对马尾绣作品的保护。

4.2 积极发挥政府主要负责的法律保护模式的作用

我国文化自信的重要底气之一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对于保护非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可以充分调动人力、财力、物力进行非遗的抢救保护工作。因此,应该在政府主导下,引导民间群众参与非遗的抢救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借助新闻、报纸、短视频、电影等传播路径,加大对三都县非遗的宣传力度,提高非遗在民众中的普及程度,将非遗文化产业的工艺品推出去,进一步保护非遗产品。

4.3 将非遗纳入公益诉讼制度范围

通过公益诉讼制度实现对非遗的进一步保护。非遗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体现,非遗的所有者是国家,将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作为诉讼主体能更好地协调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关系。公益诉讼介入非遗保护工作,可以增强非遗保护的刚性,引发全社会同参与、全社会同行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5 结语

每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应该得到保护,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是各民族人民的一项义务。水族水书习俗、双歌“旭早”、马尾绣、端节这四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体现了水族的文化风貌,同时更是我国丰富多彩的文化的重要符号。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既要保护少数民族非遗艺术文化,又要保证其艺术价值不褪色,不仅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其加以保护,还应完善其他的非遗保护方式,保证对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尽最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潘朝霖,韦宗林.中国水族文化研究[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1-3.

[2] 韦学纯.中国水族[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189-190.

[3] 韋章炳.水书文化与中华断代文明:水书历史档案文献研究综述[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97-101.

[4] 赵凌.水族音乐研究综述[J].歌海,2017(1):80-82.

[5] 罗春寒.大山凤凰:水族[M].上海: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2020:63-65.

[6] 飞龙.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J].文艺理论与批评,2005(6):61-68.

作者简介:潘秋梅(1998—),女,贵州黔南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

猜你喜欢

水族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水族敬酒歌
论弱势群体保护之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浅析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
“互联网+”环境之下的著作权保护
水族经典及其思想信仰
水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