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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湖船舶污染及防治对策

2022-05-12于薇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

珠江水运 2022年7期
关键词:水域西湖船舶

◎ 于薇 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

1.概述

西湖位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东经120°16',北纬30°15',是典型的南方城市浅水湖泊。湖中被孤山、白堤、苏堤、杨公堤分隔,按面积大小分别为外湖、西里湖、北里湖、小南湖及岳湖等水域。西湖水域面积约6.38km,湖区间由桥孔连通,最深处在5米左右,最浅处不到1米,平均水深2.27米,水体容量约为1500 万立方米。

经过持续深入治理,西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湖西区形成了沉水植物群落结构优化、生物多样性高的良性水生态系统格局,目前沉水植被总面积已近40万平方米。近几年西湖总体水体质量稳定,总体透明度大于80cm,水质年度平均保持在地表水Ⅲ(不计总氮)水标准,部分月份监控断面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

杭州西湖一直以来是旅游的热门景区,在西湖内荡舟成了中外游客的必打卡体验。据统计2021年1-10月份,湖中三潭印月岛接待游客共计155.16万人次,成为仅次于灵隐飞来峰的西湖景区第二大热门收费景点。

西湖上游船种类众多,经营船舶总数逾500艘,船舶的种类也十分丰富,有机动船、手划船、摇橹船、自划船、自开船等,适合不同的人群类别和出游方式。虽然西湖上船舶的数量和种类较为丰富,但是在旅游黄金周仍然供不应求,人等船、人候船也成为常态。船舶在西湖上航行会给西湖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供不应求的状态也给西湖船舶的污染防治造成一定的压力。

表1 2021年1-10月份西湖景区主要收费景点客流量统计表

2.船舶污染防治现状

2.1 船舶水污染种类

船舶在运营的各个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未经处理排放进入西湖水环境,会造成西湖水体污染,对西湖水体质量产生影响。船舶产生的主要水污染种类包括生活废水、含油污水、固体废物等。生活废水包括船舶上从业人员或游客产生的各类废水,包括废弃茶水、清洗废水、便器冲水等。含油废水分为两种,一种是餐饮废水,主要产生源是具备餐饮功能的休闲接待船,船上备有餐饮废水的收集装置,收集装置内装满后不定期用泵打入岸上的排污设施;另一种是指船舶运营中产生的燃油、润滑油和其他各种油品或石油产品及含有以上物质的污水,一般由于船舶设施设备故障,以跑冒滴漏的形式进入西湖水体,根据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船舶含油污水排放浓度最高不得超过15毫克/升。固体废物包括茶叶渣、食物包装袋、食物残渣、沉船等。

2.2 船舶污染防治措施

西湖水域管理处主要承担西湖水域日常的保护和管理职责,对于西湖上的船舶进行监督和管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推进西湖上船舶的污染防治工作。

2.2.1 依规进行总量控制

西湖水域管理处依据《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从图纸审查、总量控制等职能手段来控制西湖内船舶总量和总客位数:对船舶更新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批准,确保船舶更新不改变原有的使用性质、不超过原载客量和主尺度;旧船拖离西湖水域前,新船不得进入西湖水域;经审查批准后船舶才允许在西湖水域内下水、行驶。严格控制西湖水域内船舶的总量。

2.2.2 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水域管理处建立加油排污报备制度,要求船舶运营单位在船舶加油或排污至少前一天向相关科室报备需要加油或排污船舶的情况,报备的内容包括船名及船号、加油/排污时间、加油/排污地点、加油量及加油种类等信息。当天相关科室会派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的全程监管,并对报备情况进行核实。管理人员在监管时备有应急处置物资,以便应对突发事故造成的西湖水体污染情况。

2.2.3 定期船舶安全检查

每年至少三次联合交管中心海检处依据各自职能对西湖水域内的船舶进行检查,检查前要求船舶经营单位首先对船舶进行自查自咎。检查的内容包含证书标牌、救生设施、消防设施、环保排污设施、灯光声号等,非机动船要求配备收集废弃物的容器,对于休闲旅游船,会检查船舶上的食物加工处理设备、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等。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船舶,检查人员将以书面形式逐项列出不合格项,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并上报,以便及时进行核实整改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检查的船舶,一律不得在西湖上营运。

2.2.4 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对非机动船舶的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等管理条例以及航线和船舶经营过程中的文明条例,提升船舶从业人员西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防止水污染意识,做保护西湖的宣传员。从业人员笔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在西湖上进行实操练习。

2.2.5 日常巡查监管制度

景区管理人员日常在西湖水面进行巡查管理,巡查内容包括船舶从业人员和游客是否有向水里随意丢弃杂物、吐痰、洗船等不文明行为,湖面是否有油污等,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汇报水域指挥中心和职能科室,同时对污染状况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尽可能降低污染物对西湖水质的影响。发现船舶从业人员污染水质等不文明行为将对船舶从业人员扣分,通报船舶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对沿湖安装自有监控设备,并获得部分公安系统授权的高清监控,既可以24小时对湖面情况进行即时监控,当湖面发生异常状况时还能对事件进行追溯,寻找源头。与湖面保洁人员和船舶从业人员进行联动,一旦发现异常能迅速报送水域指挥中心进行处置。在台风、大降雨等异常气候,提前预警告知各船舶经营单位,督促其做好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做好船面覆盖、及时排出舱内积水,以免造成沉船。

2.2.6 推动环保动力源改造

水域管理处一直倡导经营船舶动力采用电动等环保新能源。2016年启动西湖的柴汽油船舶动力源的油改电项目,严格控制柴汽油动力船只的数量,在现有柴汽油船只更新过程中,对更新船只的船用发动机的选择、使用年限、排放标准等方面进行更为严格的要求。积极促成船舶经营单位采用环保动力源,推进船只采用电作为空调的动力源。2021年水域管理处完成一艘工作用船的油改电船舶改造,实现了低噪音、无污染、零排放的示范作用。

2.2.7 编制预案开展演习

水域管理处结合实际管理情况,修订现有《西湖水域管理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对因船舶碰撞、搁浅等事故造成的燃油外溢、机舱水渗漏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处置,及时有效隔离、消除异常事件产生的外泄油污,降低对西湖水环境的影响。每年开展救生演习,邀请船舶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观摩,提升船舶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名胜区“五水共治”大比武中,模拟西湖水面出现油污污染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形成一套行之有效既定程序的处置流程。

2.2.8 船坞进出报备制度

船舶运营单位维修船舶前,提前向西湖水域管理处报备维修船舶、维修时间、维修地点、维修内容(油漆、木工、电机等)等信息。督促西湖沿湖船坞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船坞内水体水质的监测、分析,确保船舶进、出开闸时船坞内水体各项指标均检测达标。

2.2.9 储备应急处置物资

水域管理处配备吸油棉等应急物资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应急处置物资进行清点及时补充。船舶加油或排污现场监管时,现场管理人员携带应急处置物资,并告知船舶经营单位也随船携带应急处置物资。

2.2.10 建立专业监测队伍

水域管理处具有一只专业的水质监测队伍,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迅速采样,第一事件对水样进行化验分析,有助于确定污染源。

3.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及建议

(1)科学管控湖面船只及航线。西湖湖面现有的船舶分布并不合理,经营船舶主要集中在少年宫至湖滨公园一带,过多的船舶经营活动给环境承载力造成压力,导致环境形势严峻,且机动船、手划船和自划船三类船舶航线交叉,容易发生环境污染的事故。水域管理处立足现有船舶经营和航线设置情况及存在问题,牵头实施规划,稳步推进现有的各类码头和水上设施的整合优化,和各类船舶运营区域和航线布局的调整完善,以缓减部分水域区域的环境荷载压力。

结合“智慧景区”的建设,逐步建立码头客流安全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水上游览预约机制和水上游览诱导系统,控疏结合,调控高峰客流,降低对西湖水域的环境压力,尽可能降低船舶扰动对西湖水质的影响。

有序推动西湖环湖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增设机动船码头的充电设施,为机动船舶提供岸电供应服务。

(2)做实做细重点辖区的监控。全面排摸西湖内船舶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风险,建立船舶污染防控数据库和问题清单,将已发生或易产生污染的船舶、机油泄漏频率易发区域(如船坞附近、机动船航线等)列入重点跟踪检查对象,加大巡查的频率和巡查的人员。

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借助视频监控等做好湖面污染的取证工作;完善专项检查内容,涵盖维修检修台账、含油处理设备的年检、更换台账等,把好老旧船舶修理质量关;利用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不定期对船舶排放水进行水质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船舶采取定期整改、行政处罚、约谈公司法人等措施,严排船舶污染隐患,夯实巩固水上环保成效。

(3)借助科技污染防控手段。水中的污染物质不易被人察觉,因此需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对污染物质的敏感度,提升对西湖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水平。在船舶冷却循环水机舱水排放口、船坞出水口等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测船舶污染物排放情况,一旦污染物质超标就会自动报警;向船舶经营单位提供含油废水等污染物监测服务,进一步提升船舶经营单位自我监管监测水平。

在日常的使用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船坞的使用,督促责任主体收集船舶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特别是船坞的进水和放水过程,确保排放水经过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符合排放标准。

(4)发挥船舶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船检时职能部门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对船舶进行检查,但是无法对船体内部设备设施情况进行检测,而西湖上的油污事件一般是由于船舶内部机械缺乏维护或维护不到位导致的柴油/汽油泄漏,且一般不宜发现,等发现时已造成较大面积的污染。因此,需要船舶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做好船舶的检修计划,并落到实处;对加油或者排污时,发挥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湖面情况,并自备油污应急处置物资;对船舶进行清洗时,注意收集废水经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不随意排放入湖。

切实加强船舶从业人员的污染防控宣贯教育,使其认识到船舶防污染的价值和西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经营过程中杜绝不文明行为并对游客做好环保宣传。

(5)加快采油替代环保能源的研究开发。西湖内管理用船分为应急救援、日常管理、疏浚作业、警卫任务接待等,涉及多家单位,以上船舶的动力采用柴、汽油动力源。由于管理用船对动力速度、运转性能要求较高,国内锂电等环保动力源离西湖内应急抢险等管理用船的需求尚有一定距离,因此管理用船仍采用柴、汽油动力源。

(6)提升船舶人员污染应急处置能力。船舶经营单位开展的应急演练一般侧重于人员落水、船舶着火,鲜少会涉及机油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方面,也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由于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涉及到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因此,建立覆盖西湖水域且各职能部门协同工作的应急管理体系是目前西湖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在西湖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支撑下,各船舶经营单位也相应建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中心,建立或聘请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资料库,配备专用的设施、设备和器材,提升船舶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完善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现有的《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于2004年,条例的内容已不符合现有的情况,对于船舶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过于模糊笼统。第三十七条“对单位直接或间接向西湖水域超标排放污水造成水体污染的,市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委托西湖水域管理机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处罚”,水域管理处经过机构改革,已没有行政处罚权力,只具有管理权,对违反《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的人员和行为只能采用文明劝导和教育。条例全文对于船舶污染水质的处罚也没有一个定量的界定,不利于实际操作。

4.结束语

西湖是杭州的金名片,风光秀丽,每年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游客前来游玩。加强西湖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践行发展生态保护理念的重要举措。强化西湖水面污染管控,为助推西湖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使其在杭州亚运会和党的二十大上美丽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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