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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背景下教育实习“双导师制”指导模式创新研究

2022-04-26高洁

河南教育·高教 2022年3期
关键词:教育实习双导师制

摘 要:在G师范学院物理学专业教育实习个案中,高校与实习单位传统的“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如合作关系不稳定、合作内容单一、合作条件不完善。师范专业在落实专业认证过程中需构建三位一体新机制,推动教育实习从指导模式向新型合作模式转变,即实践基地共建机制转变合作主体,师资双向互聘机制转变合作身份,信息共享机制转变合作途径,协同教科研机制转变合作内容。新型“双导师制”有利于指导策略创新,有利于落实三个相结合指导策略。

关键词:本科师范专业;“双导师制”;教育实习

在本科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教育实习是师范生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的必要实践环节。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在实践基地建设和协同育人培养机制方面对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多年来,教育研究者已对师范生教育实习的有效指导进行了广泛的研究,针对本科师范生培养现状和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高校、地方政府以及中小学协同培养模式,即U-G-S实践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在教育实习过程中,由高校教师和中小学一线教师双方协同指导师范生,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本课题个案中,G师范学院作为广东省一所普通本科师范类院校,在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中,探索运用“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是在落实师范专业认证、创新专业实践教学模式中遇到一些问题,亟待通过机制创新优化指导模式。

一、传统“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制约因素

目前,传统的“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在师范生教育实习中遇到一些共性问题,在适应专业认证要求方面受到诸多因素制约。

(一)合作关系不稳定的制约

教育实习双方指导教师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不断创新和提高成效的关键。G师范学院物理学专业在落实“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过程中,常常受到因合作关系不稳定而带来的困扰。这种困扰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作单位之间关系的不稳定。在传统的U-G-S实践教学模式下,地方教育部门的激励机制尚不够完善,高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合作主要建立在双方负责人情感基础上,一旦教育实习合作单位相关负责人有人事变动,则可能会导致原来的合作关系受到影响甚至中断。二是合作指导教师之间的关系不稳定。合作单位双方在选派指导教师时,常因指导教师自身教学工作任务变动,导致人员临时调整,双方指导教师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利于深度合作。

(二)合作内容单一的制约

在传统的“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下,高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合作通常只是基于师范生专业培养的需要,双方指导教师之间的合作内容多局限于对师范生实习期间教育教学技能层面的指导。双方的这种合作,随着实习工作的结束,也基本告一段落。对于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来说,这种合作指导任务通常被视作本职工作之外的单向义务服务或者友情支持,明显缺乏内在激励机制。这种双方需求不对称、内容比较单一的合作,长期停留在实践指导层面,难以调动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的参与积极性,制约着合作双方的深度融合。

(三)合作条件不完善的制约

在G师范学院物理学专业多年的“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探索中,实践合作条件不完善一直是一个制约因素。一方面,参与师范生教育實习指导的高校专业教师数量存在制约。高校专业教师大多来自本专业各个学科方向或领域,从事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学和指导的经验与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专业课教师对于参与教育实习指导的意愿不强,因而经常出现符合教学要求的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的情况。另一方面,实践基地建设存在制约。在传统的U-G-S实践教学模式实施过程中,合作实践基地在数量上不稳定,出现短缺情况时难以及时补充,而且难以确保其一定在高校所在地附近,从而影响了高校指导教师到实践基地现场指导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不利于双方开展经常性的合作与交流。为便于双方导师合作,遴选和建设一批符合长期稳定合作条件的教育实践基地至关重要。

二、创新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双导师制”合作模式转变

针对目前“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遇到的困境和制约因素,结合当前教育信息技术发展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新形势,师范专业需要积极思考在传统“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合作机制,探索从单一指导模式向多样化合作的新型模式转变,寻找深层次的解决路径。

(一)实践基地共建机制推动合作主体转变

在深入推进师范专业教育实习过程中,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是提高实习效果的基本保证。传统的教育实践基地,主要是由师范专业所在高校与实习单位作为合作主体依托中小学校作为教育实习场所自发建立起来的。在传统的U-G-S教育模式下,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主要限于在高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缺少实质性工作介入或者引导。在新型U-G-S合作模式下,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需要作为合作主体的一方参与教育实践基地共建活动,形成三位一体共建机制。地方政府、高校、实习学校共建实践基地,合作主体由两方转变为三方。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作为重要一方,应积极发挥主体职能作用,加强战略规划、合作机制、激励措施、考评措施等政策引导,进一步保证高校和实习单位的合作关系保持稳定、合作条件趋于完善、合作内容深度融合。

(二)师资双向互聘机制推动合作身份转变

在目前的“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下,高校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任务、指导方式、激励措施、考核评价等由合作双方各自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双方指导教师深度融入对方的工作中,难以建立对合作身份的认同感,也难以增强合作指导的长效意识。在深入推进“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过程中,双方可建立指导教师双向互聘机制,即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参与合作共建的高校与实践基地双方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师资互聘。通过互聘机制,高校将实践基地指导教师聘为本校兼职实践导师,实践基地将高校指导教师聘为客座教授、客座讲师等,以增强双方指导教师的身份认同感,便于他们深入持久地参与到师范生的培养工作和实践课程教学指导中。

(三)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合作途径转变

当前,在“双导师制”教育实习指导过程中,双方导师之间的合作主要是点对点的沟通,其合作深度和效率受双方工作方式、空间距离、日程安排等多方面因素制约。针对当前合作途径的局限性,合作各方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信息化实践教学平台。一是构建高校与基地双方实时录播平台。在新型U-G-S合作模式下,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合作双方的硬件设备投入。例如,在高校与实践基地分别搭建实时录播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实现教育实践课程观摩和研习教学的常态化。指导教师可随时组织双方师生同时在线观看、交流和分享,突破实践教学指导的条件限制。二是构建实习管理系统。高校应加强对实习课程的网络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通过搭建实习管理系统,将双方指导教师信息管理、实习生信息管理、实习过程指导管理和实习材料管理等,全部纳入实习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全方位监督考核。

(四)协同教科研机制推动合作内容转变

在过去的合作内容中,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往往希望能够与高校专业教师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基础教育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高校往往希望實践基地的教师能在教育实习之前给予师范生多方面的教学技能指导。为此,新型U-G-S三位一体合作模式应构建协同教科研合作机制,推动合作内容从三个方面进行创新。第一,合作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讨。实践基地定期举办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研讨会,高校定期举办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活动,从而增加合作指导教师见面交流、深入探讨的机会。第二,合作开展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研讨。高校贯彻师范专业认证以产出为导向的理念,定期召开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研讨会,邀请实践基地指导教师从用人和招聘单位的视角对人才培养给予建议,实践基地选派教师到师范院校担任师范生技能训练课程及技能比赛活动的指导教师或专家评委。第三,合作研究教育专项课题。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设定基础教育科研专项课题及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围绕解决基础教育的热点问题和师范生培养的难点问题,由高校指导教师和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共同参与研究,双方由单一的实习指导合作转向多方位协同合作,以达到深度融合。

三、新型“双导师制”合作指导策略

(一)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的策略

在新型“双导师制”合作模式中,高校与实习单位双方的指导教师发挥各自的指导优势,并在实习生的教育实践中将指导优势加以融合。高校教师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内容包括课程基本理念、教学设计原理、现代教学观、学生学习认知规律等一般原理。高校教师的指导往往是宏观层面的,通常理论性和通用性比较强。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的指导更偏向于学生的教学表达、课堂组织实施、教学节奏与重难点的把握、班级事务管理、突发问题处理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比较注重具体问题的解决,通常可操作性较强,对实习学生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通过协同育人平台,新型“双导师制”合作模式可实现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相结合,促进学科教育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有机融合。

(二)全程指导与阶段指导相结合的策略

教育实习是一门时间跨度长、空间跨度大的实践课程,新型“双导师制”合作模式的双方导师在实习的各个阶段各有分工。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在中学实习阶段的指导,高校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前后学生在高校校内的指导,兼顾实习开展阶段的指导。一般来说,人们容易将实习指导工作片面地理解为实习开展阶段的指导,而忽视实习前后的指导。新型“双导师制”合作模式各个阶段的分工更明确,双方导师指导任务明晰,指导工作重点清楚。这样既能加强全程指导,又能突出各阶段指导特色和侧重点。

(三)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策略

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全过程进行评价,一直是实习指导过程中一个非常困难的环节。如果仅由任意一方导师单方面对实习生进行评价,很可能会存在评价偏颇的现象。在新型“双导师制”合作模式中,实习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应由多样化评价主体参与,采用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外部评价,即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从教学和管理两个方面给予定性评价,以定性描述为主。内部评价,即由高校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学生的自评内容、实习前后以及实习中的表现,结合外部评价,运用评价工具分析得出评价结果,既包括定性评价,又包括量化评价,直至整合得出该实习学生的实习课程成绩。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有利于推动双导师评价管理的及时对接和评价结果的有效整合。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EB/OL].(2017-10-26).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17

11/t20171106_318535.html.

[2]刘益春,李广,高夯.“U-G-S”教师教育模式实践探索:以“教师教育创新东北试验区”建设为例[J].教育研究,2014(8).

[3]陈飞,李广,徐汀潇.“U-G-S”教育实习模式的成效调查与管理回应[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29).

[4]张瑛瑛.高校师范专业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初探[J].大学教育,2018(5).

[5]田雯雯.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双导师制协同育人培养机制探究[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19(2).

[6]侯志敏,王淑敏,张江丽,等.推行本科师范生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廊坊师范学院本科师范生为例[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3).

责编:任 重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研究项目“专业认证背景下本科师范生学业规划能力素质发展研究”(编号:2020GXJK456);2019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本科师范专业实践课程‘双导师制’教学模式应用探索”(编号:2019444)

作者简介:高洁(1970— ),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物理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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